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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故事:老人被兒媳攆走,深夜破廟中偶遇書生,書生讓兒媳丟命

本故事為《民間故事》系列之第三十五期,如果您喜歡看民間故事記得常來

在明朝英宗年間,汝州城內有一王氏夫婦,兩人結婚三十多年,直到40歲才生下一子,也算是老來得子,夫婦倆給兒子取名為王強?

自從有兒子後,老兩口對王強百般疼愛。本來一家三口日子過得很緊張,哪知在王強五歲那年,父親突患重病一命嗚呼,從此母親陳氏和兒子相依為命。

在古代,一般都是男人養家。自從丈夫去世後,陳氏為了養活兒子,經常給富貴人家做衣服,掙點錢過日子。雖然生活舉步維艱,好在兒子王強挺懂事,對陳氏非常孝順。

一轉眼王強十六歲了,為減輕母親的負擔,他很小跟著鄰居學習打獵。等技術學到家後,王強每天早出晚歸,整天泡在山上,為的是能多打點獵物賣錢。幾年下來,勤勞節約的王強存了些銀兩。

等到王強18歲了,已經到了成家的年齡,陳氏到處託媒婆給兒子介紹媳婦。

沒過幾個月,王強娶了鄰村馬家的女兒馬梅為妻。馬梅和王強年齡相當,長的美若天仙,而且相當勤快,陳氏非常喜歡這個兒子。

成家後的王強比之前更努力幹活掙錢,每天老老實實上交賣獵物的錢財,小兩口過著郎情妾意的恩愛生活。

哪知天有不測風雲,新婚五個月後,有天王強和往常一樣上山打獵,結果途中遭遇暴雨,王強不想空手而歸,於是在山上躲雨,等著雨停後繼續打獵,不料出了意外。王強不小心踏空,從一懸崖上跌落下來,當場喪命。

得知兒子死了,陳氏哭得死去活來,然而兒媳馬梅看似不怎麼傷心,甚至還抱怨陳氏,說那天要不是婆婆催著她兒子出去打獵,說不定不會丟性命。

陳氏一聽來氣了,聽兒媳這意思,說是自己害死了兒子?

陳氏反駁到:“我看你才是掃把星,我養著兒子十八年,從沒出過事。我兒娶了你不到半年,他就出意外死了,就是你害我兒的”

兒子去世沒幾天,婆婆和兒媳當眾吵了起來,街坊鄰居聽到動靜,紛紛前來勸架。可不管鄰居怎麼勸,馬梅仍然不依不饒,鄰居們只好紛紛散去。

從那天起,馬梅開始折磨陳氏,不僅每天逼著陳氏燒火做飯洗衣服,甚至還故意找茬打罵陳氏。陳氏心裡很委屈,可兒子不在了,如今她連個訴苦的人都沒有。

讓陳氏沒想到的是,有天她剛給兒媳做好飯菜,誰知兒媳吃了一口便吐在地上,說菜裡面有蟲?

陳氏知道,兒媳又來找茬了。哪知馬梅突然從房間扔出一包行李,讓陳氏以後不要再來了,言外之意是要霸佔著房子,攆走婆婆。

陳氏幾乎下跪求馬梅,說自己以後一定會好好表現。不管陳氏如何哀求,狠心的馬梅直接讓陳氏推出院門。

這就是自己的家,我還能去哪裡?陳氏癱坐在院門外大聲哭泣。

沒一會鄰居來了,得知真相後,鄰居讓馬梅把門開啟讓陳氏進去,可馬梅攔在門口。

大夥非常氣憤,紛紛譴責馬梅,還說她如此沒孝心,將來一定會遭報應。

馬梅卻不以為然,居然厚顏無恥地告訴大夥,說是陳氏自己要走。

隨後馬梅從屋裡拿出一張紙,上面的意思是房子歸兒媳馬梅,陳氏自願搬走,從此不再打擾馬梅。白字黑字,上面還有陳氏的手印。

陳氏哭著辯解到,她在這裡住了大半輩子,怎麼會自願離開呢?至於這張契約,當初馬梅欺負陳氏不識字,拿著這張紙讓陳氏按手印,當時馬梅說這是她贍養婆婆的協議,意思是將來馬梅會給陳氏養老送終。

陳氏心地善良,一直相信兒媳馬梅,所以當時沒多想,直接簽字按手印了,直到今天陳氏才意識到,原來馬梅欺騙了自己。

鄰居們都知道馬梅的為人,更知道肯定是馬梅騙了陳氏,可白紙黑字,就算去衙門打官司,陳氏也打不贏。眾人只好勸陳氏接受這個現實,儘早找個落腳的地方。

陳氏想著自己一大把年紀,手腳也不利落,哪裡有自己的容身之處呢?

走啊走,一路上停停歇歇,終於在天黑前,陳氏來到郊外一座廢棄的破廟。

雖然廟內到處是蜘蛛網,可陳氏非常開心,好歹有個地方過夜。

那天陳氏躺在地上,想起了丈夫,兒子,越想越難受。當時她看不到希望,想和丈夫兒子相聚,於是她找了一根繩子,想在廟中自盡。

突然廟中傳來聲音,陳氏一害怕,居然暈了過去。等她睜開眼睛時,一個年輕的英俊書生出現在她跟前。

書生笑著介紹,自己叫陳文,昨晚他路過此廟,想著天色已晚,前面又是山路,所以他打算借宿一晚,結果看到陳氏欲上吊,於是陳文大吼一聲,嚇得陳氏暈了過去。

陳文問陳氏為何要尋短劍?

陳氏哭了,隨後將自己如何受兒媳欺負虐待一事告訴給陳文,陳文聽後非常憤怒。

看著陳氏非常可憐,陳文決定幫她一把,幫她從兒媳手裡要回房子。

見有人幫自己,陳氏非常感動,連忙領著陳文回去。

陳文立馬上前檢視,此時陳氏在後面慢慢跟來。突然陳文從門縫中看到,屋內一個光著身子的男人和馬梅摟摟抱抱。

陳文故意哼了一聲,那名男子慌慌張張地跳窗逃走,陳文立馬明白,陳氏的兒媳居然如此大膽,領著男人在家中私會。

見陳氏要闖門而入,陳文趕緊攔著陳氏,小聲告訴她,這次他不但會幫她要回房子,還能讓馬梅受到懲罰。

雖然陳氏和陳文只有一面之緣,不過陳氏非常信任陳文。

等到次日清早,陳文領著陳氏去衙門擊鼓申冤,知縣隨後傳馬梅來公堂問話。

知縣質問馬梅,為何攆走自己的婆婆?

馬梅很淡定的拿出那張紙,說這就是證據,是陳氏主動將房子給她,何來攆走一說?

見馬梅越說越過分,一旁的陳文聽不下去了,打斷了她的話,隨後她質問馬梅,她家裡有沒有其他男人?

馬梅一愣,隨後立馬否認,還說自己一直恪守婦道,哪怕丈夫去世了,她從沒和其他男人來往過,還讓知縣明查。

知縣也不糊塗,他上下打量著馬梅,見她頗有幾番姿色;而陳文乃秀才出身,他既然這樣問,肯定有他的道理;三來他也聽說了陳氏的遭遇,對她也是非常同情,如今有陳秀才為她喊冤,他這個父母官該表現一番,還能博取好名聲。

想到這些,知縣立馬排衙役去馬梅家搜查,結果抓住了一個二十來歲的壯漢。

誰知壯漢非常狡猾,他辯解自己是小偷,當時正準備偷東西,哪知被趕來的衙役當場抓獲。

馬梅立馬順著壯漢的話,說他就是小偷。

陳文問到:“大人,小民認為這男子是不是小偷,其實很好判斷。只要大人再去馬家搜查,若能找出和此人合身的衣服,鞋子等,那此人和馬氏什麼關係,我想大家都知道”

知縣通知衙役再次前往馬梅家搜查,很快搜出了男人的衣服,還有生活用品等。

誰知馬梅還在那裡辯解,而這名男子不打自招。原來男子叫孫章,是馬梅的情夫,兩人從小就認識,本來馬梅一心要嫁給孫章,無乃孫章太窮,當時馬梅的父母又收了陳氏的聘禮,最後馬梅不得不嫁給王強。

雖然嫁給王強,丈夫對她不錯,但馬梅不守婦道,暗地仍和孫章來往。為了永遠在一起,兩人合計殺死王強。那日王強上山打獵時,馬梅找藉口讓他喝下已經下藥的米粥,等到王強上山後藥性發作,導致他渾身無力,此時躲在身後的孫章將王強推下山。

沒找到兒子居然是被兒媳所害,陳氏癱坐在地上號啕大哭。後來馬梅和孫章被判死刑,擇日問斬。

最後陳氏如願要回了房子,兒媳也受到了懲罰,這一切都是陳文的功勞,若不是他,恐怕陳氏一輩子都不會知道兒子死亡的真相。

雖然兒子不在了,但陳文願意當陳氏的乾兒子,給她養老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