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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前男友分手才八個月,他就放下六年的感情,跟別的女生在一起了

女網友的經歷:

“跟他相戀六年後分手,我很難過,總是求他複合,但是他都沒同意。回想一下在一起的感覺,我認為是習慣讓我們讓我維持了六年。在一起時,我確實有很多不對的地方,但是朋友們覺得我付出的比他多。至少他缺錢買手機或紋身的時候,我都借給他了。分手八個月後,他又戀愛了。我沒想過分手,更沒想過他會再找一個女朋友,所以很難過,也不知道為什麼……”

勿染說:

分手八個月後才跟另一個女生在一起,在這個年頭大概已經算久了吧。

再說了,你看到他是八個月後才跟別人在一起,也許只是八個月後才公開罷了。

分手後多久重新戀愛這種事,看分手原因,也要因人而異。

如果他跟你在一起時就愛上別人了,那麼你們分手的原因可能就是他有新歡了才產生的。

如果分手原因是你自己的問題,那麼即使他無縫連線也有可能。

因為他可能因為恨,因為痛苦,因為不負責任,因為處理不了情緒等多種問題而隨便去接受一個人療傷。

至於你認為的“他八個月就放下了六年的感情”,也是要根據你們分手原因來定的。

而且

一個人分手後再戀愛,也未必就是真放下了感情才開始戀愛的。

他有多種理由可以重新戀愛,遇到真愛,或是接受更愛他的人,都有可能。

關於感情時間的長短,有時候並沒有什麼用。

因為新鮮感或真愛會讓有過的感情面目全非,或是模糊不清。

也就是在他跟你戀愛多年後,遇到一個讓他眼前一亮又心動的人後,他會主動把你們六年的感情抹殺掉。

比如刻意去想這六年裡不愉快不合適不高興的事,想這六年來你讓他不滿意或是對不起他的事。

忽略你們相愛時有過的美好,只挑不美好的回憶,導致你們六年的感情不堪回首。

即使是你們六年裡沒有多少不愉快的事,他也能自動模糊,想不起好的一面。

無非是給自己的新戀情找到坦然接受和享受的理由罷了,很簡單。

所以感情時間的長短,有時敵不過剛剛認識的人。

當然,若他是個重感情的人,或是並不想分手的那一方,或是被傷害的那一方。

那情況就會不同,

他可能因為太痛苦,無法接受別人,要麼害怕再開始新的感情,要麼還放不下。

可是你們的感情大概也只是時間長,對他來說未必有多深,或者說你在他的心裡未必有多好、未必多愛他。

這才導致他能幾個月就放下你重新跟別人在一起。

關於這個,你說沒想過他會再找一個女朋友就能看出來。

你在他那裡,可能一直是佔上風的,是覺得他是被你“吃定了”的那種。

所以相戀時對他好與不好,付出多於不多,你都覺得他不會離開你,不會主動分手,不會找別人。

不知這是自信還是自負,反正這樣想自然是不對的。

因為你不夠愛的人,自然有別人珍惜和寶貝。

人也都是會變化的,今天很愛你的人,也許明天就不想再那麼深情地愛你了。

所以跟誰戀愛時,都記得不要恃寵而驕,你今天愛搭不理的人,明天就有可能不再將就你了。

此時你的失落,你的挽回,也許並不是因為有多愛他。

大概是因為不甘心、跟你預期的不一樣。

比如你沒想過他捨得跟你分手,也沒想過他居然不同意複合,更沒想過他會那麼快找別人。

回頭看看,是不是自己當時沒珍惜,所以才去找一些“自己付出更多”的理由來證實自己也是愛他的。

無論如何,他曾經愛過或沒愛過,此時都已成過去了。

不必糾結後來,你們已成回憶或路人。

感恩相愛過就好,還愛,就祝福,不愛了,就無視。

緣分盡了,後悔沒用,不甘也沒用,糾結只是徒增煩憂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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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勿染,有幸遇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