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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不是男人極端,而是女人不該先找情人再提離婚

文:萱小蕾

圖:網路

01、嫁錯了很可悲,但是先找情人就不對了

《星辰大海》中,小簡愛看到她爸簡大國熬夜給做的公主裙,十分高興。

接著表示她還想塗口紅,穿高跟鞋。她媽梁小燕說,長大了才可以。

簡愛急著想長大,媽媽說:“

長大後會有很多煩惱啊,因為要面臨許多選擇,選錯了就有煩惱。等你長大了,一定要看清楚自己的心意再做選擇。”

很顯然,梁小燕覺得自己選錯了結婚物件,所以很煩惱。

丈夫簡大國是個裁縫,開了個小店,看樣子應該是沒有文化。

但是十分賢惠的樣子,開店賺錢,還要負責家務,把妻子女兒照顧得十分周到。

對這個妻子顯然也是百依百順,捧在手心都怕化了的狀態。

可惜越是這樣在乎、越是這樣低到塵埃裡,越是讓妻子瞧不起他,不喜歡他,厭棄他。

到了這個地步,

她要做的,應該是先談離婚的事,哪怕離不了,先分居。

慢慢來淡化這段關係,淡化這段感情,給男人一個緩衝的時間和心理準備。

然而她跟很多人一樣,對伴侶不滿意、所以選擇在外找情人。

還趁丈夫和女兒不在家時把情人帶回家中……

女兒親眼目睹這個,丈夫一改往日的溫柔老實,暴跳如雷。

妻子沒有悔意,表示兩個人不是一個世界的人,說自己年輕時不懂事,才選擇了他。

一句話:那個情人是誰不重要,沒有那個人,她也要離婚。

這個時候要離婚,男人肯定不同意,因為他正在介意她外面找的那個男人是誰?

同時他也捨不得弄丟這個女人,或者說覺得自己付出很多,不甘心就這樣放她走。

加上女人再說一些刺激他的話,男人一時實在接受不了,動手殺妻,然後自殺。

02、沒離婚前,不要行差踏錯

這種時候,兩個人都沒考慮那個未成年的孩子,衝動之下,各自做了不應該做的事。

當然,

非要論對錯,男人錯在太極端,不會控制自己的情緒,有點可怕。

但是引發這些的,還是女人,是她有錯在先,是她親手釀成的悲劇。

最初要嫁,肯定也是自己的選擇。人說了,自己選的路,跪著也要走完。

如果沒有孩子,可以早些提出離婚,可以好好商量,可以慢慢淡化這段關係。

不管是求對方放過也好,是等待對方放下也好,給人家一個心理準備和緩衝時間。

要不然,對方的付出越來越多,自然也越來越難放手。

更別說有了孩子,要考慮的就應該更多更全面才行,言行得管住自己。

想為孩子拼一個完整的家,那就正視自己選的這個伴侶,他一定也有可取之處。

他對自己好,那也應該感恩感激和知足,切換個心態再看那個人,也許就沒有那麼差勁那麼不能接受。

歸根結底,還是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任,對自己,對孩子,對伴侶,都有責任需要負。

不能一邊享受著人家的付出,伺候,一邊在外面找情人來彌補自己身心上的缺失或遺憾。

沒有離婚前,哪怕遇到了心動的人,也不能去玩火,也不能越陷越深。

因為一旦醜事敗露,孩子受打擊受傷害,伴侶也會受傷害。

前者的傷害會伴隨他一生,後者的傷害可能就會轉化成過激行為。

從而給自己帶來危險,給家庭帶去不可挽回的支離破碎局面。

03、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如劇中這種狀況,女人變心還理直氣壯,認為對方配不上自己或愛自己、就應該放過自己,就應該成全自己。

說起來真愛是應該放過和成全,但是事發突然,再怎麼對你好的男人,怕是也難接受突如其來的打擊和傷害。

要冷靜下來放手成全,是很難馬上做到的,那會腦子裡都是亂的。

沒得到尊重和重視,又挽留不住自己在乎的人,就類似被逼到懸崖邊緣,只能魚死網破,什麼也不再想。

最終受害的,是這個一下子同時失去父母的小女孩。

曾經溫和勤勞愛她的爸爸,曾經漂亮愛她的媽媽,一瞬間都變了。

一個變成了兇殘可怕的傷人犯,一個變成了不守婦道做出醜事的壞女人。

她最愛的兩個人,給了她愛,又給了她在這人間最大的傷害。

想想都覺得可憐可悲,她是無辜的,造成這些的,是大人們不負責任的選擇和行為。

總之,婚姻不幸福,可以先談分手,離婚。

沒有找情人之前,談這些事、雙方都會比較冷靜,被離婚的人也就不會有太大的屈辱感挫敗感,行為也就不會太過激。

能和平分手,就和平分,一時分不了,就給彼此多一點時間。

一旦先找情人再回頭離婚,這事性質就不一樣了

,最終的結局多半就是慘劇,悲劇,抑或兩敗俱傷,都不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