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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婷事件”結束了?事情遠沒想得那麼簡單,不信請看下面4點

隨著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

“劉某藝、劉某見故意傷害案”

的審理和宣判,“葉婷為亡父伸冤事件”基本上已經告一段落了。

為什麼說這起事件基本上告一段落呢?因為這事還遠沒有結束,所以一時半會兒根本不會消停下來,唯一可能會稍微消停一點的可能只是廣大的吃瓜群眾!

“葉婷事件”不會消停,主要有以下4點原因:

一、法院宣判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葉家和被告人劉青藝都表示不服,並當庭表示上訴。接下來,就是等著二審,至於什麼時候開始?暫時還不得而知;

二、葉婷在網上實名舉報時,有兩個訴求,一是劉青彥參與了打架但沒有被繩之以法,要求對其進行制裁;二是村長包庇了“兇手”導致案件調查困難,要求對其進行制裁。然而,官方的調查結果卻是劉青彥和村長均無罪。劉青彥和村長可以因為被誹謗,對葉家進行起訴;

三、就可行性而言,葉婷一家可能會對當晚晚宴的東道主許國力以及共同就餐的所有人,乃至飯店的經營者進行民事起訴,要求他們進行經濟賠償。

雖然葉家可能會勝訴,但當晚一起吃飯要麼與葉家沾親帶故,要麼就是葉洪青的朋友。這樣一來,勢必就會把所有人全得罪了,使得葉家在村裡成為人人喊打的物件。

四、在實名舉報的後續過程中,葉家姐妹的種種做法涉嫌誹謗罪、妨礙公務罪等。當時葉婷被警方帶走後,出來時也是被取保候審。接下來,當地警方或許將對葉家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或者刑事立案。

綜上,在接下來的日子裡,誰都可能消停,唯獨葉家人不會消停,也消停不了。

透過“葉洪青死亡事件”和“葉婷事件”,全社會也應該引起反思,首先,從道德方面講,我國自古就有“打人莫打臉,罵人莫揭短”的說法,而葉洪青卻偏偏要去揭別人的短,當別人語言反擊時,轉而發怒打人,這無疑是自己給自己找麻煩。

劉青藝、劉得見看起有些冤枉,但他們有確實把葉洪青打死了,如果一開始他們就不與葉洪青糾纏,直接選擇報警,或許就會是另外的一種結果了。

當時一起吃飯的有那麼多人,還有飯店的老闆、廚師、服務員等,如果大家認真、努力的將打架雙方拉開,並立即帶雙方各自離開,可能也就不會有後面的事情了。

作為葉家姐妹,有訴求可以透過合理合法的途徑進行申訴。否則,即使自己的目的達到了,最終自己也會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

對此,你們怎麼看?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和大家一起來共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