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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多好,我喜歡就好,是愛情裡最大的謊言

一直喜歡美好而長久的東西,一直希望文字能治癒孤獨,如果我的文字曾感動你,請點上方的關注,一起走下去哦~

01

你總是猶豫自己該扎馬尾還是披頭髮去見他,其實如果他喜歡你,你什麼樣子他都會喜歡。

愛情是會給一個人鍍上金的,也會讓他所有的優點都閃閃發光,刺眼到遮擋了他所有的缺點。

都說婚姻裡最毒的情話是“我養你。”那麼愛情裡最大的謊言就是“你不用多好,我喜歡就好”。

愛情開始的時候,正如文章的第一句話,你怎麼樣都不重要,只有他喜歡就好。

胖可以是豐滿,瘦可是骨感;文靜可以是淑女,好動可以是活潑;總之,你可以是任何樣子,在他對你保持著高漲的熱情的時候。

但故事的開始總是這樣:無論你扎馬尾還是披頭髮都好看;故事的結尾總是:“我喜歡我扎馬尾還是披頭髮?”“我不喜歡你。”

02

不要忘了,之所以海誓山盟,是因為不相信自己吧;為什麼是海誓山盟,因為山河永駐,而人心易變吧。

他喜歡你的時候你可以是任何樣子,這樣的愛情是有的,卻不是長久的。

就像從前你喜歡喝奶茶,每天都喝也從來不厭倦;但是突然有一天可能就不喜歡喝了,只喜歡喝白開水了。

不一定白開水就一定比奶茶好喝,只是你的喜好變了。

人的喜好會變,愛情更易變。

大文豪魯迅先生都說過:

他若喜歡你,你脾氣再大那都叫個性,他若不喜歡你,就算你溫柔的像只貓,他都嫌你掉毛。

愛情的發生有時候就是電光火石的一瞬間,沒有道理;但是長久的愛情一定開始於互相吸引,持續於互相欣賞,歸結於互相扶持。

瞬間的心動產生愛情,持續的成長,維持著愛情;任何清澈的水面一定是源源不斷的活水,要不時間久了,就會發黴變質;任何美好的愛情,也一定是不斷的變好。

03

那些從談戀愛開始體重一路飆漲的人,是否再找不到戀愛時的感覺了;不僅僅是新鮮感的消退,也是人們對於美好事物的嚮往是種本能。

從前茫茫人海里多看了你一眼而產生了愛情,那時候的你可能柳葉彎眉、小蠻細腰,一顰一笑都扣人心絃;

現在你問他“愛你嗎?”他可能說“愛”。但是誰又能躲得過喜新厭舊,逃得了喜歡更好的東西。

生活中確實有很多念舊的人。就像我會把一件從前喜歡的衣服留很久,但是也不得不承認,我留著它,卻不會再穿它,更不會因此不買新衣服。

所以有時候愛人就像是曾經花了大價錢買回來的一件當時喜歡至極的衣服。

時間久了,衣服會舊,新鮮感也會退卻;哪怕珍愛非常,畢竟不必從前,很可能被束之高閣。

好在衣服智慧舊不會變,但人卻可以始終充滿勃勃生機,不斷的變成更好的樣子。

04

所以不要被“你不用多好,我喜歡就好”這句謊言騙了。別人的喜歡都是會變的,但是你的好無法隱藏,什麼時候都熠熠生輝。

聽過太多失戀的故事,有些人在失戀裡自暴自棄,自甘墮落,最後失去了愛情,可能還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友情;人生苦不堪言;這樣的人固然值得同情,但是也僅僅是同情了。

還有一些人卻在失戀的泥淖裡開出了花來;找回了從前的自己,甚至遠遠的超越了從前的自己;把失戀的痛苦和前任都遠遠的甩在了身後。

而最成功的則是那些在愛情裡一直保持清醒的人,從來都知道自己該是什麼樣子,而不是在一句情話面前輕易的失去自我。

“不用多好”,是怎樣的好才夠呢?其實大自然“物競天擇”的規律早就告訴我們,只有更好的存在,在這個世界上才有絕對的競爭力,所以為什麼不用多好呢?

變好,不是為了遇見誰,也不是為了被愛;只是為了自己能在殘酷的生活中過的更好。

沒有誰能守護誰一輩子,上帝都有打盹的時候,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

“我喜歡就好”,喜歡的標準是會變的。人性總是不滿足,人又總是在見到更好的東西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從前不過是目光短淺。於是產生了喜新厭舊。

所以與其相信別人永遠的喜歡,不如自己變得足夠優秀,值得更好的喜歡。

世界是價值決定一切的,愛情其實也是。

end

【我是無心,草木本無心,奈何卻有情。相信文字能溫暖人心,用陪伴治癒孤獨,用最真的心和你一起歷經愛情百態,走向更好的未來。如果你喜歡今天的文章,期待你的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