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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房東在客廳裝攝像頭 4位女租客住得好壓抑

晨報特級首席記者  張益維  實習生  胡綺妍

在長達3個月的時間裡,“家”成了小王、小程等4個年輕姑娘心中最讓人不安的地方。她們每天竭力延長在外工作的時間,只為能少在“家”呆一會兒。

安裝了攝像頭的客廳、隨時會出現在客廳沙發上的中年男房東,以及房東時不時透露出對她們作息生活的瞭解,都讓女孩們感到壓抑。由於缺乏安全感,租住在南臥室的小王在自己的房間中安裝了攝像頭,攝像頭正對著自己的房門。租住在北臥室的小程則在睡覺時用傢俱死死抵住房門,以此來對抗心中的不安。

然而,對於自己安裝攝像頭的行為,房東劉先生卻堅持認為,這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在經歷了長達3個月的爭吵後,雙方誰也沒能說服誰,無奈之下,姑娘們只能先行退房。那個懸掛在客廳中的攝影頭,仍留在原處,等待著下一個租客的到來。

簽約後被告知客廳裝有攝像頭

2021年4月,在上海工作的小王和小程,分別遇到了租房到期需要換房的情況。考慮到透過中介找房需支付一筆不菲的中介費,二人均選擇了透過同城網站,尋找由房東直租的房子。

這套位於彭浦新村的兩室一廳,成了二人不約而同的選擇。這套房子價格適中,客廳也很大。最關鍵的是,房東劉先生看上去很好溝通。他告訴小王和小程,如果有什麼需要他做的,他可以幫忙。

5月8日,小王先和劉先生簽約。合同是劉先生提供的。合同顯示,小王租住的是這套房間的南臥室。甲方(房東)負責提供空調、彩電、冰箱、熱水器、洗衣機、燃氣灶等設施。

然而,就在簽完合同的那一刻,一切突然變了。“在我簽完合同後,他突然移開了桌子上一個大瓶子,露出一個攝像頭,告訴我他在客廳裡安裝了攝像頭。我當時驚呆了,和他大吵了一架。”小王說。

可能是因為小王的反應太激烈,在和小程簽約時,劉先生提都沒提客廳中裝有攝像頭的情況。直到房東離開,小程才從小王口中得知,這套房子的客廳區域被安裝了攝像頭。

在小王和小程入住後,劉先生又在客廳用木板搭出了一間“隔斷房”,招募新的租客前來看房。每次看房,劉先生都不會主動告知看房者房間中有攝像頭。看不下去的小王,只能在偶遇租客看房時將情況告知對方。沒想到,此舉同樣招致劉先生不滿。

“據我所知,兩次讓你幫開門看房,你都很正義地告知人家,屋裡有監控。你這個做法,雖然談不上錯,但很遭人恨,你知道嗎?”在一次溝通中,劉先生這樣對小王說。

進出衛生間都暴露在攝像頭下

這不是劉先生和小王、小程第一次因為攝像頭的問題爭吵。自5月入住以來,他們一直就這個事情反覆溝通、爭吵。然而,無論小程和小王怎麼溝通,劉先生的態度都極其強硬,“他說攝像頭絕對不能拆”。

為了溝通順利,姑娘們曾接連向劉先生提出了三個解決方案:方案一,拆掉攝像頭;方案二,姑娘們回家時拔掉攝像頭電源,上班時再插上電源;方案三,如果一定要保留攝像頭,她們要求擁有觀看攝像頭所拍內容的許可權。然而,三個方案都被劉先生強硬拒絕了。

“他說,你們不作惡,怕這個做什麼?我們說,這跟作不作惡沒關係。我們跟他談法律,他跟我們說作惡。”

在和小王、小程的溝透過程中,劉先生始終強調著這樣的觀點:小王和小程只是分別租住了這套房子中的“北臥室”和“南臥室”,這套房子中配套的客廳、陽臺以及廚房等仍屬於房東。因此,劉先生可以在這些區域做任意他想做的事情。

5月末,劉先生告訴小王,他準備將客廳出租出去。隨後不久,劉先生開始在客廳中搭建隔板間。對於這個籤合同時並未告知的情況,小王和小程再次提出質疑。“我們在租房前,你並未告知要在客廳內做隔間。”小王說。

對此,劉先生回答:“不住就算了,我好話說完了。租房隔斷,不在我告知義務之內,也不在你的權利範圍之內。”

隔斷建好後,小王和小程發現,她們進出衛生間的空間變成了一條窄窄的通道,這條通道完全暴露在攝像頭的監控範圍內,她們每一次進出衛生間都要暴露在攝像頭之下。

為了躲避攝像頭,小程調整了房東擺放在客廳中桌子的位置。這個舉動竟又激怒了劉先生。這次,他直接將租客們稱為“找事的女人”:“一群找事的女人,一直在找事。得罪房東有什麼好處……”

租客感嘆住這個“家”太壓抑

客廳隔斷間建好後,租住在這裡的小姚也說,這個“家”她們住得太壓抑了。這不僅是因為客廳中有攝像頭,還因為房東劉先生對她們生活的介入。

在劉先生看來,他擁有客廳等公共區域的所有權,因此,他有權隨時出現在客廳等公共區域中,並制定規則。

“他經常過來,下午經常坐在沙發上。”小程說,她租住的北臥室門鎖已經壞掉,有一名男子長期在客廳中活動,讓她感到很沒有安全感。

不僅如此,劉先生還會監督姑娘們的衛生狀況。8月3日,劉先生突然在微信中告訴幾個姑娘,他幫她們“擦馬桶了”。“我今天幫你們擦馬桶了,因為有味道。”劉先生說,他指定以後每天清理衛生間的工作均由“糖炒栗子”,即小程的妹妹完成。他說,這是因為小程的妹妹沒有籤租房合同,算是借住的。

“我看房子的時候就和他說好了,是我和妹妹兩人住,是他說不需要妹妹籤合同的。”對於這個說法,小程感到不可思議。

沒過多久,劉先生以沒和小程的妹妹簽約為由,要求妹妹限時搬離。同時,他告訴小程,妹妹之所以會被攆走,主要因為小程質疑他建隔間裝監控的行為,“得罪了房東”。

“沒人能得罪起房東”“得罪房東有什麼好處”……諸如此類的話語,常出現在劉先生和租客的溝通中。“他甚至會透過攝像頭觀察我們的表情,說我們表情不好,或問我們為什麼還不上班。”小王說,這樣的生活讓三個姑娘感到異常壓抑。

8月中旬,她們下定決心,先後搬離了這套房子。

“租客反對裝攝像頭侵犯我權利”

對於小王、小程和小姚的痛苦和不滿,房東劉先生並不理解。在他看來,他只是在行使屬於自己的權利。租客們橫加干涉,是對他的侵權。“我們之間不存在所謂的糾紛,是她們在無理取鬧。”劉先生認為,他所出租的房屋為合租房,租客們所租的只是南、北兩個臥室,其它區域仍屬於房東。

儘管合同中約定租客可以使用燃氣灶、冰箱等位於公共區域的設施,但這僅意味著租客們對這些設施有使用權,租客無權干涉他對公共區域的使用。“在我自己的權利之內,我覺得我不需要經過她們同意,她們反對我(對客廳)進行隔斷,反對我裝攝像頭,他們是在侵犯我的權利。”劉先生強調,“這是我的家,我是房東。”

劉先生說,他之所以安裝攝像頭,是為了安全,且這個攝像頭一直對著大門,並未影響到租客的生活:“我跟她們溝透過,我說攝像頭只會拍到防盜門,不會影響她們的生活。合租房嘛,就算是三男一女、兩男一女、一男一女或者男女混住,這種情況也是合法的。”

不過,劉先生承認,他並沒有將客廳中裝有攝像頭、客廳將建設隔斷的情況,在籤合同前告知幾個租客。

“我可能在告知上有所欠缺,但我並沒有任何違反法律的地方。”劉先生補充道:“我現在堅持認為,我沒有告知義務,這是我的私權。”

[律師建言]

房東若未經許可裝攝像頭

租客主張拆除遭拒可報警

房東劉先生的理由看似充分,但在北京觀韜中茂(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葛志浩看來,他的行為已明顯構成侵權。

葛志浩指出,攝像頭的安裝地點雖然是在客廳,但對於租客而言,客廳與臥室作為房屋的一部分,建築物功能以及物理空間上存在相互依附的關係。

即便是合租,租客的日常行為舉止也無法徹底避開客廳空間。在未徵得租客同意的情況下,房東透過攝像頭對租客行為進行監控的行為,已侵犯了租客的隱私權。如果房東拍攝的行為獲取到了能夠反映租客身份、活動情況的其他資訊,如賬號密碼、行蹤軌跡等,還可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

至於房東劉先生主張的觀點,葛志浩認為,房東將該房屋的部分空間租賃給第三人後,對該房屋的整體權利就應受到限制,這種限制尤其表現為房東對該房屋的佔有、使用的行為不得侵犯租賃者的合法權益為限。因此,房東雖然只是將臥室租給了租客,但根據租賃合同的目的,房東有義務保障租客在租賃期間的安全以及人格權益不受侵犯。

如今,無論房東未經許可拍攝到租客行蹤的行為,還是其長期、高頻率出現在客廳並對租客造成巨大精神壓力的行為,都是有悖於合同目的實現,這種所謂的“權利”是沒有合法依據的。

葛志浩律師建議,租客若遇到房東未經許可安裝攝像頭情況,可向房東主張拆除,若房東拒絕拆除攝像頭的,可選擇報警處理。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根據情節輕重可以處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或單處500元以下罰款。此外,租客還可根據情況向房東主張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