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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證人”懟記者:不願意聽可以出去

原標題:劉鑫現身記者見面會匆匆離場,“證人”怒懟記者:不願意聽可以出去

2月16日上午,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涉生命權糾紛一案二審在青島中院開庭。經過近4個小時的審理,法庭宣佈擇期宣判。當日,劉暖曦在法院附近一家酒店召開了首次記者見面會。出乎大家意料的是,這個見面會幾乎成了一位“證人”的獨角戲。

劉暖曦(右一)與其“證人”(右二)圖片來源:直播影片截圖

劉鑫自稱“累了”,不接受法庭拒絕“證人”申請

下午6點03分,劉暖曦正式出現,和她一起出現的還有一名女士,而此人是今天案件二審前被法院拒絕採信的一名“證人”。

見面會一開始,一位自稱是劉鑫方證人的女士,與劉一同出現在媒體面前。劉暖曦坐下之後,解釋了召開發佈會的原因是讓不被法院採信的證人能夠發聲:“首先非常感謝大家來這裡,耽擱了一天時間,今天庭審一直持續到下午,我已經非常疲憊了。我本來不想來,但是想到大家已經聚集在這裡了,覺得還是要對得起大家這麼大老遠跑這麼一趟。”

“案情律師說了,我也在庭上說得差不多了。我的一些想法、一些感受,多年來的一些想法,也表達得差不多了。這幾天我接受了幾家媒體採訪,說得有點累了。”

“這次釋出會的主要目的,不是說一些老生常談的問題,主要是因為二審,我的申請(證人)沒有透過,很遺憾。我想透過另外一種方法,讓我的證人發聲,讓她準備的證據能夠呈現給大家,讓大家在判斷這個案情的時候不會只聽一種聲音。”

“我的證人從一開始要為我作證以後,辛苦苦苦準備了很長時間,跟我們一起熬夜、一起準備,法庭不讓她作證,我不太能接受,今晚請大家認真傾聽一些她所知道了解的一些東西。”

劉暖曦同時透露,對於證人所說的內容她不知情:“關於證人,她的證詞,開庭之前我也沒有問過她、瞭解過她。”

釋出會成“證人”獨角戲,懟記者稱“你可以出去”

令人意外的是,簡單交流後,劉鑫隨即走開,“證人”開始冗長的發言。由於該女士的發言過於零碎,現場媒體記者多次提問,“你現在的發言是不是證人身份”?“你的姓名?”“你作為證人,請提出你的證據,而不是質疑此前的判決”。

該女士隨即與一名女記者發生小小的爭執,直言:“你不喜歡聽可以出去,我說給其他記者聽。”

此前,上游新聞記者就與此人取得聯絡,她稱自己有三大證詞為劉鑫作證。這位未透露姓名的女士稱她為劉鑫準備的證詞包括:第一,江秋蓮女士存在長期非法侵害劉鑫及全家多名家人公民資訊並非法使用的情況;第二,江秋蓮女士存在故意誤導和欺騙案件關鍵資訊,導致大眾和法官進行了錯誤判斷;第三,江秋蓮女士存在非法網暴,包括劉鑫和所有持反對意見者。

當上遊新聞記者詢問該女士與劉鑫的關係時,她回答:“我昨天第一次見到劉鑫本人,我對她來說是一個陌生人。”

在現場懟了記者後,該女士花了大量的時間來“討論”江歌案中的細節,一直對此前的判決表達了質疑的態度。

上游新聞記者趙映驥楊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