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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錢眼開?如此"紫薇",不如瞎著!

山寨明星不稀奇,很多人因為跟明星撞臉,或者模仿明星唱歌、演戲惟妙惟肖而走紅。以前,山寨明星多活躍線上下,到處走穴、商演。

隨著網路直播的興起,山寨明星主播也紛紛湧現。最近,一位名叫“小林心如”的主播火了。

影片截圖

在直播間裡,這位主播模仿《還珠格格》裡夏紫薇失明的橋段,表示除非火箭或者是嘉年華才能治好紫薇的眼睛。隨後,便引來榜一大哥怒刷火箭打賞。該主播喜極而泣,當場表示紫薇眼睛看見了。

影片截圖

“紫薇被榜一大哥治好眼睛”等片段登上熱搜,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調侃,這大概就是傳說中的“見錢眼開”,“鈔能力治好紫薇眼睛”、“當代醫學奇蹟”。也有人表示反感,這個“紫薇”毀了年少記憶裡的紫薇。還有人表示,這是明目張膽地要禮物。

評論截圖

除了直播外,該博主還模仿《還珠格格》經典橋段,演唱劇中經典歌曲等,這些模仿影片幾乎每條點贊都上萬,其短影片平臺粉絲也超過280萬。

近些年,山寨明星引起糾紛的案例有不少。2015年,因“草根歌手”丁勇使用其姓名及照片在微博進行營利性宣傳,歌手汪峰就以侵犯姓名權、肖像權為由將丁勇訴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支付侵權損害賠償金45萬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微博截圖

同年,高曉松還發微博吐槽自己被“山寨”,在某企業的釋出會現場,打著“高曉松再現《同桌的你》”的廣告,出現的卻是山寨“高曉松”楊智勇。之後,該男子迴應,已經向高曉松道歉。

微博截圖

2018年,歌手韓紅也曾發微博譴責“山寨林俊杰”,“模仿秀,我們都能接受,因為都要活著,要吃飯,放你一馬,但是你用‘林俊杰’的名字欺騙消費者就太無恥!”據瞭解,從2013年開始,一名叫範一賢的模仿者就借模仿林俊杰參加各類節目。有時參加商演時,更是直接對外宣傳是林俊杰本人的活動。後據媒體報道,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並互相監督。

微博截圖

在短影片平臺,還有“山寨趙麗穎”、“山寨周杰倫”等主播,粉絲也不少。其實在娛樂調侃之外,模仿明星形象還存在法律風險。山寨明星利用所謂“明星臉”參與公開活動,借用他人名聲和形象獲取商業利益,很可能侵犯明星本人的權益。

我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表演者享有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權利。如果演唱劇中的歌曲,未經過著作權人許可,還會侵犯著作權。我國《著作權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此外,如果假冒明星形象和名字“以假亂真”從事商業活動,還可能造成對消費者的欺詐等。

“小林心如”被媒體報道後,已經修改網名為“夏紫微”,還發布了“人生不可能是一帆風順”、“人生沒有挫折就沒有輝煌”等現代裝的影片,似是對外界質疑的迴應,但其文案中仍帶有“小林心如”的標籤。

影片截圖

俗話說,登高必跌重。但對於“山寨明星主播”而言,還需要認識到,其獲得的流量,有很大程度上源於明星的形象和影視劇的創作。適度模仿明星娛樂大眾,並非不可。但是“見錢眼才開”,如此紫薇,還不如“瞎著”。為了要禮物明目張膽,如此模仿,只見銅臭味,不見敬畏心。

“做自己多好”,有網友評論。齊白石也曾說:“學我者生,似我者死”。對主播來說亦是如此,一味模仿,不懂創新,再多的流量也最終會歸於消亡。

最近,文化和旅遊部對外發布《網路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就提到,網路表演經紀機構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等方式誘導使用者消費。作為網紅主播,與其想著如何博眼球、蹭熱點、打擦邊球,在法律邊緣試探,不如提升自身水平,做出高質量、有特色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