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對娛樂圈採用了“四不用”政策。
第一條,對黨離心離德,品質不高尚的演員堅決不用。第二條,低俗、媚俗、惡俗的節目演員堅決不用。第三條,思想境界、格調不高的演員堅決不用。第四條,有汙點、有緋聞、有道德問題的演員堅決不用。
除此之外,廣電對於紋身、嘻哈、非主流、頹廢的藝人也堅決不用。
其中不能紋身難以被明星接受。
用衣服遮擋
演員文章的身上就有很多的紋身,尤其是腿上。
他的腿上的紋身是代表他和馬伊琍的愛情的馬鹿,而且因為在腿上,所以對他的生活沒有太大的影響。
還有陳喬恩和楊穎腳上的紋身都很小,用衣服遮起來就看不見了,也沒什麼影響。
萬茜在腳上有紋身,但是在她沒紅之前甚至都沒有被人發現。
當萬茜參加乘風破浪的姐姐時選擇用高筒靴來遮擋紋身。
這個方法可以說是很可愛了。
其他的遮擋方法。
用遮瑕膏遮擋。
竇靖童臉上的紋身就用了遮瑕膏,完全看不出來。
作為年輕藝人的鹿晗和周震南,為了好看。
選擇在手臂上綁上一條絲巾來遮擋,既好看又時尚。
作為《天天向上》主持人的歐弟也有紋身。
他選擇用黑膠帶來遮擋紋身,看起來很是搞笑。
手臂上有紋身的吳亦凡上節目都是選擇穿長袖。
對於參加音樂節的保齡球搖滾樂隊來說,則是選擇穿上一身的蜘蛛俠套裝來遮擋紋身。
因為他們的身上滿滿的都是紋身。
但是最狠的還是包貝爾,他直接洗掉了紋身。
感覺洗掉紋身好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