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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點|防止遊客下水拍照,九寨溝還需打好“預防針”

日前,“遊客在九寨溝光腳下水拍照”的話題引發眾多網民議論。據媒體報道,最早是一段名為“4名遊客在阿壩州九寨溝景區內光腳下水打卡拍照”的影片在網上熱傳,後來引發相關部門的注意。很快,九寨溝景區的官方賬號明確回覆:“依據《阿壩州藏族羌族自治州風景名勝區條例》第四十六條,對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四位當事人以書面道歉信的形式進行了公開道歉。”

該條例明確指出:“嚴禁破壞風景名勝資源,有礙景觀,妨礙遊覽,破壞公共設施,影響公共衛生,擾亂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但不少網民起初並沒有意識到涉事遊客行為的嚴重性,畢竟“下水拍照”看似也不會對景區的生態環境或公共安全帶來威脅。但是,九寨溝不同於一般景區,要想保護當地獨特的自然風光,就需要嚴格限制遊客的不當行為,這其中就包括嚴禁赤腳下水。

此前,九寨溝管理局曾經對遊客不能下水拍照的原因,給出過十分明確的解釋:“九寨溝主要是水景鈣華景觀,鈣華的沉積速度不到1毫米/年,人為的物體進入水體,會對鈣華造成不可逆的破壞,並且無法自然修復;九寨溝的湖泊(海子)是貧營養水質,水體非常敏感。人為物體進入水體,將會使水體富營養化,導致藻類大量繁殖,水體沼澤化。”

由此看來,遊客未經景區允許就下水拍照,做出了違規和破壞環境的事情,確實應當被處罰。這不僅是讓涉事遊客付出應有的代價,也是為了警醒其他遊客。畢竟,此前全國多地都出現過遊客破壞景區環境和設施的事情,比如有人在長城上亂刻亂畫,有人踩踏丹霞地貌,都一度引起輿論熱議與批評。

但是,我們也要看到此事的特殊性:在不少人眼裡,下水拍照確實不是非常嚴重的破壞環境行為。而且,很多人認為,這跟踐踏草坪、亂丟垃圾是一個“性質”的事情。雖然這樣做表現出遊客素質有待提升,但似乎還上升不到行政處罰的程度。但是,正如前文提到的,九寨溝的環境有其特別之處,它需要得到格外的呵護,否則會有短期內難以復原的生態惡果。然而,不少遊客恐怕並不瞭解這點,意識不到自己看似隨意的行為,會帶來多麼嚴重的後果。

因此,面對此事,我們不能止步於譴責遊客的錯誤行為,還要意識到,景區應該積極提醒遊客相關事宜,比如為什麼不能下水拍攝,那些看似普通的行為會給景區環境帶來多大破壞。而且,導遊應該在遊客進入景區之前,就做好相關知識的普及和宣傳,給遊客打好“預防針”。在一些特殊的、需要得到格外保護的景點旁邊,景區管理者也不妨在顯著位置設立警示牌。這樣一來,即便有遊客不瞭解相關情況,沒有聽到導遊的勸告,也能在“最後一個環節”上做到守規則、有素質。

事實上,從此事引發的輿論譴責來看,保護景區的生態環境,不讓自己的不文明行為破壞自然風光,已經成為絕大多數人的共識。遊客的不文明行為,表面上看是個人素質問題,但在社交媒體十分發達的當下,任何不文明行為都有可能被曝光,並升級為一場公共事件。對此,每個人都要約束好自身行為。不以惡小而為之,應當成為所有遊客堅守的行為底線。其他景區的管理者,也不妨透過此事,進一步思考如何加強景區環境保護知識的普及工作,讓遊客既能享受到科普的樂趣,又能在愉悅的氛圍裡遊玩。

(作者 黃帥,摘自“中青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