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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朋友吸毒開房,男子被判拘役三個月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印慶梅徐瑩瑩記者王曉宇)連雲港男子張某礙於面子,明知為朋友吸毒開房會構成犯罪,仍心存僥倖。近日,張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

27歲的張某是連雲港市東海縣人,有兒有女,正值青春年華,卻因吸毒,與李某、劉某等一行人相識,成為“好兄弟”,為自己生活蒙上陰影。

2021年3月4日,李某、劉某從外地回家,李某謊稱自己不方便訂酒店,讓“好兄弟”張某出面開一間房。張某明知他們是為了吸食毒品,但礙於情面,不好意思拒絕,就給李某等人開了房,結果就此給自己埋了雷。李某等人及張某一同在房間內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一次。2021年11月,東海縣公安局以張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東海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東海縣檢察院受理此案後,承辦檢察官細緻審查卷宗材料,結合證人證言、犯罪嫌疑人供述、開房記錄等在案證據形成證據鎖鏈。經審查認定,張某的行為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證據確實、充分,符合起訴條件。鑑於張某在案件中具有坦白及認罪認罰等相關情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從輕處罰,建議對其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2021年11月,東海縣檢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對張某提起公訴。近日,法院採納了檢察院的建議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人民群眾,莫沾毒品,莫交毒友。面對朋友的毒品引誘要堅決說“不”,不要讓毒品毀了自己的美好生活!(檢察院供圖)

(現代快報全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