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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開展打擊非法捕魚專項行動

近日,有市民透過通城縣融媒體中心的“雲上通城”APP問政平臺反應,關刀鎮河道非法捕魚現象嚴重,為切實保護我縣河流生態環境,確保漁業生產安全,7月29日晚,縣農業農村局漁政執法大隊開展了打擊非法捕魚專項行動。

當天晚上,縣漁政執法大隊沿菖蒲港河順流而下進行了全線巡察。在塘湖鎮南虹村七組,執法人員發現河道內有附近村民正在進行非法電魚。亮明身份後,執法人員指示該男子立即上岸。之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對該男子進行勸誡教育,並當場沒收其捕撈工具,將獲捕魚苗放生。行動中,執法人員還對附近村民進行普法教育,呼籲大家積極舉報監督,共同參與到打擊非法捕魚的全民行動中來。

縣漁政執法大隊表示,將繼續加大對非法捕撈行為的查處力度,強化聯動、密切協作,集中力量開展“清網行動”,全力保障全縣漁業生產安全和水產品質量安全。同時將加大普法宣傳力度,鼓勵群眾和媒體進行監督舉報,提升公眾對禁漁工作的參與度,努力營造保護漁業資源和水生態環境的濃厚氛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