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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詵、阮種、華譚的民族關係思想

郤詵、阮種、華譚三人都是在晉武帝招賢納才時脫穎而出,由此步入政壇。在回答策問的過程中,三人表達了對當時民族關係的看法,

郤詵認為“任賢然後無患”,阮種主張“懷遠以德”,華譚強調“征伐則勞師,得之則無益”。

整體來看,他們的思想觀念比較一致,大都反對以武力方式處理民族關係。

三人民族關係思想主要來源於傳統儒家思想,並且比較契合晉武帝的思想觀念,

對當時的民族關係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相較而言,郤詵的民族關係思想比較單一,阮種的民族關係思想針對性更強,華譚的民族關係思想則更具前瞻性。

、郤詵、阮種、華譚民族關係思想的主要內容

如何應對少數民族的侵擾,是歷代王朝統治者都要思考的問題。郤詵的想法是向古代的賢臣皋陶學習,建議積極選拔治邊人才,他上表指出,

“蠻夷猾夏,則皋陶作士,此欲善其末,則先其本也。”

郤詵認為,有了優秀的人才,便能“政慧”、“刑恕”,而“政慧則下仰其施,刑恕則人懷其勇。施以致其財,勇以結其心。故人居則資贍而知方,動則親上而志勇。苟思其利而除其害,以生道利之者,雖死不貳;以逸道勞之者,雖勤不怨。

故其命可授,其力可竭,以戰則克,以攻則拔。”

在他看來,國家施政根本就在於選拔有才之士,只要能任用賢才處理軍國政務,少數民族中那些善良的人自然會“慕德而安服”,那些作惡的人無疑也會

“畏懼而削跡。”

郤詵將自己的理論總結為“止戈而武,義實在文,唯任賢然後無患耳。”

可見,在郤詵思維認識中,“任賢”不僅是內政治國的關鍵,也是處理民族關係的基礎,只要晉武帝能夠選賢用才,

朝廷上下同心,軍民團結一致,各種民族問題也就迎刃而解。

阮種則主張“懷遠以德”,強調統治者要用恩惠、德行等手段安撫少數民族。

阮種透過觀察歷史上的民族關係,發現少數民族侵擾中原的事件在上古時期就很常見,《詩經》記載“獫狁孔熾”的記載,《尚書》也有“蠻夷帥服”的感嘆。

曹魏時期,雖然少數民族大量內遷,

但“鮮有桀悍侵漁之患”,可為什麼到了晉武帝時期,

邊患又突然嚴重起來呢?阮種結合現實情況進行深入思考,認為主要有四點原因。

一是“邊守遂怠,障塞不設”;二是內遷少數民族與中原百姓雜居,邊吏習以為常,導致百姓“忘戰”;三是“受放任者,又非其材”;四是西晉王朝處理民族關係的方式主要是

“以微羈而御悍馬,又乃操以煩策”,缺乏統籌考慮。

那麼,如何應對目前比較緊張的民族關係形勢呢?阮種認為,“王者之伐,有征無戰,懷遠以德,不聞以兵”,

建議透過“德”與“禮”的方式,

用高標準的道德規範約束雙方,以求達到使遠人前來歸附的目的。

阮種極力反對同少數民族大規模開戰,認為“夫兵兇器,而戰危事也。兵興則傷農,眾集則費積;農傷則人匱,積費則國虛。”阮種以西漢為例,指出漢武帝用兵匈奴,雖取得了“飲馬祁連,收功瀚海”的豐功偉績,

但也導致“天下之耗,已過大半”,

其對邊疆民族地區大舉用兵的舉動,實際上是“虛中國以事夷狄,誠非計之得者也。”

相較之下,阮種更認可漢宣帝時期處理民族關係的做法。他指出,漢宣帝也曾對少數民族用兵,如趙充國曾率兵征討西陵、馮奉世奉命征討南羌,

但二人“皆兵不血刃,摧抑強暴,擒其首惡”,

這樣的做法才是“中世之明效”。由此可見,阮種心目中的“懷遠以德”,是最好不用戰爭手段解決民族糾紛,或者說是有條件的、有剋制的使用武力。

華譚民族關係思想的主要觀點是“徵之則勞師,得之則無益”。

這一思想的核心也是反對晉武帝對少數民族用武。華譚認為,用兵四方不僅“勞師”,而且佔領邊疆民族地區也沒有什麼作用,他十分贊同班固的“來則懲而御之,去則備而守之”思想,認為這才是正確的“安邊之術”。

這裡需要指出的是,華譚的“徵之則勞師,得之則無益”思想表面上看是對民族關係的消極處理或不作為,但當晉武帝詢問在少數民族的侵擾全部平定,是否可以“消鋒刃為佃器,罷尚方武庫之用”的時候,

華譚卻給與了否定的回答。

在華譚看來,即便是大舜這般有德行的人都不免有三苗之徵,周朝強盛時也要面臨獫狁的威脅,所以他主張“雖有文德,又須武備”。華譚告誡晉武帝,對可能發生的意外提前做好準備是前代的良訓,安不忘危更是古代聖人的警告,就算將來徹底消除了邊患,

也沒必要罷免軍務以及將所有的兵器都銷解鍛造成為農具。

而應該“倒戟干戈,苞以獸皮”,以備不時之需。

至於那些閒暇下來的軍旅將士,華譚的建議是派遣他們為分封在各地的諸侯王服務。如此一來,將士“於散樂休風”,國家定能安泰和平。

二、郤詵、阮種、華譚民族關係思想的來源、特點及影響

從思想來源上看,郤詵、阮種、華譚的民族關係思想雖部分有關現實民族關係問題的思考,但主要還是來自於對傳統儒家思想。

如郤詵的選用賢才的思想就源自於孔子。

春秋時期,魯國仲弓為大夫季氏家宰,曾詢問孔子為政之道,孔子回答說:“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阮種的“懷遠以德”思想也早見於《左傳·僖公七年》,

管仲為相時曾告誡齊桓公“招攜以禮,懷遠以德,德禮不易,無人不懷。”

華譚在闡述自己的民族關係思想時,也一再向晉武帝強調“聖人常誡”。

郤詵、阮種、華譚三人的民族關係思想具有兩個比較突出的特點。其一,由於三人缺乏與少數民族直接接觸的經歷,其民族關係思想又主要來源於傳統儒家思想觀念,

所以他們思想中的間接認識要多於直接認識,繼承性的認識要多於現實性的認識。

其二,三人普遍反對戰爭,主張不輕易對少數民族開戰,

一再告誡晉武帝戰爭的破壞作用,建議最好用非武力的方式處理民族關係。因此,三人的民族關係思想表達了一種嚮往和平和睦的美好願望,但又難免帶有一定的理想化色彩。

整體來看,三人都具備一定的學識素養,其思想觀念又比較契合晉武帝的胃口,故而大都得到賞識,如郤詵“以對策上第,拜議郎”,阮種受任尚書郎,

其後“策奏,帝親覽焉,又擢為第一”,華譚“尋除郎中,遷太子舍人、本國中正。”

另外,三人的思想觀念對晉武帝民族關係思想的形成和發展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如阮種剋制使用武力的思想,就基本為晉武帝所採納。

相對而言,郤詵著重強調人才在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要性,思想比較單一。但郤詵的高明之處就在於他看到了當時民族關係問題的一大症結所在,

那就是西晉王朝除了少部分邊吏還算合格之外,

大部分都不算“人才”,缺乏處理具體民族事務的能力,無法擺平現實民族關係問題。

雖然郤詵提出了應該選用優秀人才充當邊吏的建議,這一思想當時也被晉武帝所認可,但他的提議能否落實處確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從後來民族關係的發展走向來看,

他的民族關係思想也確實沒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阮種的民族關係思想具有很強的針對性,他不但指出了邊吏用人非才的問題,還指出了西晉王朝在民族政策上的主要失誤,

這對處理內遷各族帶來的諸多問題具有一定的指導價值。

另外,阮種的“懷遠以德”思想對傳統“以德懷之”思想也有一些突破,他並不完全否定武力的作用,

而是適可而止的使用武力,建議向西漢時期的趙充國、馮奉世等人學習,

在不擴大戰爭的前提下采取多種措施,靈活多變地處理民族關係,因而他的民族關係思想也就具有更強的現實意義。

華譚的民族關係思想則更具前瞻性,其“徵之則勞師,得之則無益”思想雖與歷代“先華夏後夷狄”的理念無太多實質上的區別,但他強調平定邊患之後不罷軍備的思想,

某種程度上能夠提醒西晉統治者要安不忘危、保持警惕,

對傳統觀念有一定的突破與發展。不過,華譚建議分散將士給諸侯王的舉動,無疑為後來西晉王族內部的互爭互鬥起了推波助瀾的負面作用。

三、總結

西晉時期,匈奴、鮮卑、羯、氐、羌等少數民族逐漸打破傳統四夷居邊的地理格局,大規模遷入內地,紛紛建立政權。這一時期,多民族交往交流速度加快,

民族交融勢頭高漲,民族矛盾比較突出,各種關係錯綜複雜。

面對日益緊張的民族關係形勢,晉武帝、郤詵、阮種、華譚等人在吸收前代民族關係思想的基礎上,針對現實民族關係問題,在多方討論與具體實踐的過程中,

形成了內容豐富的民族關係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