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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知道,明成祖朱棣為啥偏愛編“善”書?

《為善陰騭》是明成祖朱棣於即位之後批閱前人的傳記,命令臣子將其中行善獲報的人的事例輯錄出來,並加以論斷而成。《為善陰騭》作為一部宣講勸人行善的以教化為意圖的訓誡書,糅合了宋元以來流行的三教合一、現世報應等思想,勸誡眾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它以儒家傳統倫理道德中的“忠孝節義”為基礎,但又不單是隻有精英階層確立的一套符合儒家傳統道德的價值體系,將佛教的因果報應觀念,與道教積善消惡說相結合起來,將社會的倫理道德思想進行了更為具體化的處理,極具故事性和通俗性,以便於更好的向民眾進行勸善的普及,勸誡眾人謹遵傳統倫理思想的教導。以此幫助人們樹立符合儒家傳統倫理道德的價值觀,引導社會輿論導向,在此基礎上力圖營造一個忠孝禮義的理想社會,以達到穩定人心、維持地方社會秩序的目的。

明清時期中國進入封建社會末期,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更為加強。明代由於社會發展的需要,儒學內部發生轉變,封建統治者不斷加深對基層社會的控制,試圖利用傳統的“餘慶餘殃”、“福善禍淫”、“勸善懲惡”等思想觀念來加強社會的教化,使社會生活趨於穩定。並且在這一時期,儒學與宗教之間的互動明顯增多,政府在有關教化宣傳的思想觀念上表現出明顯的實踐性,意味著統治者已經意識到佛道二教因果報應、承負說等思想對社會教化具有積極意義,企圖利用這些宗教學說促使民眾積極向善,以達到穩定地方社會的目的。

官方教化在社會道德教化與治理中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因而官方推行的承擔著社會教化責任的善書不斷產生,特別是官方推行的勸善之書在明代發展迅速。從太祖朱元璋開始,官方致力於收集歷代有關善惡與因果報應的典型事例,宣揚善所當為,惡可為戒,力圖透過具體事例或箴言來宣傳傳統倫理道德思想,使社會秩序得以安定有序。

因而在明代之時,頒佈了規模空前的善書,譬如《女誡》、《祖訓錄》、《辨奸錄》、《孝慈錄》、《教民榜文》、《為善陰騭》等眾多書籍,這對穩定人心、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均產生極大影響。明中葉以後,政治上思想把控不斷加強,經濟秩序又發生極大變動,由於商品經濟逐漸發展,“棄農從商”的觀念漸漸萌生,“士農工商”的傳統社會格局受到動搖,民眾思想在此時也受到了極大的衝擊,整個社會人心不穩,傳統倫理道德倫理岌岌可危。

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在這一關鍵時期顯得尤為重要,因而明清善書憑藉其通俗性強且勸誡意味濃重的特點,在這一時期大行其道,大肆倡導傳統倫理道德,強調人們應該安於本分,極利於構建穩定的社會秩序,因而受到統治者的大力提倡,使得善書在明清時期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