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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療險與重疾險的區別

現在雖然保險意識都加強了,但有些人還是對醫療險和重疾險混淆不清。今天下市場,我的一個老客戶居然還在問我這個問題,說自己不明白買了醫療險為什麼還要買重疾險的問題,所以想想今天還是把這個問題拿出來聊聊。

住院醫療險

1,解決的問題是:

在醫院裡所花的費用。

2,理賠條件,不管意外還是疾病引起的,只要住院(免責條款裡限定不能賠的除外),都可報銷。你報銷得到的錢不超過在醫院所花的錢,

錢全部只能給到醫院,

如果帶了住院津貼,則會超過,需要發票。

2,保障期限:交一年保一年,就象買車險一樣的消費型險。

3,續保:各家公司有區別,有的只要健康的身體買進來了,不需要核保就保證續保到100歲;有的每年都必須核保,只要有過病史,基本上就不會給你續保了;有的前兩年要核保,後面就不需要稽核直接續保至80歲或100歲。當然是選擇不需要核保的更好。

重大疾病險

1,解決的問題是

:收入損失費和康復費,買多少賠多少。

2,理賠條件,只要患上合同中約定的重大疾病種類中的一種就賠付,不需要發票,這些錢用來幹什麼?由你自己決定。

一個人得了重大疾病,一般3到5年不能上班,有的甚至一輩子都不能上班,一個人為家庭做出的貢獻越大,如果他得了重大疾病,那對這個家庭的損失也越大。所以重疾險所配的合適的額度是由這個人的收入,以及他想為自己準備多少年的收入損失來決定。

2,保障期:終身(定期的也有)一般交費方式有,躉交,10年,15年,20年,30年交,交費期到了,不用再交,保障終身,儲蓄型保險(也有消費型的,消費型的同樣是交一年保一年)

舉例

如果一個人得了重大疾病,醫療費用用了20萬,假如這個人只是配了住院醫療,那這個人得到的賠付是20萬;如果他同時還配了重大疾病險50萬,那他得到的賠付是70萬,後面保費也不用再交。

總結

一個人得了重大疾病,有三個方面的問題要解決,

醫院的醫療費用,收入損失費,康復費

三大塊,如果只是配了住院醫療險,那就只能解決患病以後1/3的問題。

醫療,一方面是醫院的醫治,二是自己回家後的療養,兩者缺一不可,如果有錢在醫院治好了,回家後沒有錢好好療養,同樣得不到全面的康復,導致病情容易復發,前功盡棄!所以重大疾病的額度配得越高越好,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可以配到保險公司拒保為止。一個全面的健康保障計劃包括,意外身價險,意外醫療險,住院醫療險,重大疾病險。

今天就聊到這裡,以上這些希望對你有所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