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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時期經常有犯人“刺配沙門島”,那麼沙門島是個怎樣的地方?

登州沙門島,過去曾是蓬萊仙山,風景美如畫,到了北宋時期,這裡卻成了人間地獄,是一個令北宋臣民聞之色變的所在,是比寧古塔還要可怕數倍的地方。

沙門島上沙門寨,沙門寨中是流人。囚犯生存條件之惡劣尤勝廣南惡瘴之地。

宋朝刑罰中有一種配隸制度,專為寬恕死罪而設定,犯人免除死刑後,被送到一個地點去接受管制和服役。這個地點通常是又偏又遠。五代十國時期,主要配隸到西北之地,然地處邊疆,容易逃跑進入塞外投敵,成為威脅邊疆安全的危險因子。所以逐漸開始配隸登州沙門島,950年,後漢隱帝時期,前永興軍節度副使安友規因為城池失守,被除名,流登州沙門島。

那麼這個沙門島在哪裡呢?它隸屬於登州,在蓬萊縣北海中五十里,四面環海,只要控制周圍的船隻,這裡就是個與世隔絕的地方,又因為島上生存環境惡劣,成為配隸重刑犯的首選之地,宋太祖時期‘’罪人貸死者,舊多配沙門島‘’,一般就是杖脊(打板子),然後黥面(臉上刺字),發往沙門島。所以《水滸傳》中數次出現“刺配沙門島”之說。

犯人在島上服勞役:造船和養馬,沙門島風景優美,似乎是個和舒服的地方,然而沙門島卻是北宋臣民聞之色變的所在。原因就在於“至者多死”。沙門島與世隔絕,島上有80來戶人家,為這些集中在沙門寨中的囚犯提供口糧,僧多肉少,糧食奇缺,每年都有大量的囚犯到來,而糧食始終就那麼一點,所以監押動不動濫用私刑,導致大量囚犯死亡,然後扔到海里,這在當時成為一種定例。

1016年,著作郎高畫質在太康縣任內‘’多納賄賂‘’而獲罪,流配沙門島。之後遇到大赦,高畫質在被赦的行列,然而高家一直等不到高畫質回家,原來當時的監押董遇已經將高畫質害死。為此高家狀告董遇,然而因為證據不足、高畫質已死等不了了之,宋真宗為此下旨不準濫殺犯人,然而也只是一紙空文,天高皇帝遠,沒有哪個監押能真正做到。

1058年,京東轉運使王舉元提到每年配隸沙門島囚犯太多而糧食太少,而且他得出了一個可怕的結論,按照每年送到沙門島三百人來算,十年就是三千人,除去十分之一的死亡數,和一部分遇赦移走的,應該還有兩千人在押,然而糧食不過百十人的量。這就導致大量的犯人沒有飯吃,只能餓死或者被折磨死,然後扔進水中。

經過王舉元的努力,沙門島的情況略有改善,比如口糧增加至三百人、“立監以較賞罰”,然而沙門島畢竟是和配隸之所,很多官員不認為應該給流犯配糧,所以配到三百人已經是宋廷的極限,這於沙門島只是杯水車薪。所以沙門島還是按照自己的那套辦法來。

熙寧年間,馬默出任登州知州,得知當時的監押李慶在兩年內殺了七百人,大為震驚,斥責道:“人命至重,恩既貸其生,又從而殺之,不若即時死鄉里也,汝胡不以乏糧告而顓殺之?”之後李慶畏罪自殺。

馬默深以為害,奏請宋廷,更定《配島法》凡二十條,“溢數而年深無過者移登州”。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沙門島的壓力。

之後宋廷開始考慮移配它處,將沙門島上的犯人劃分等級:‘’不移配‘’ 、“遇赦移配廣南‘’ 、‘’配遠惡處牢城‘’、“配近鄉州軍牢城‘’等。當然原本應該配隸沙門島的流人根據罪行大小也配往它處。不過制度是制度,具體辦起來卻很困難,到徽宗時期,即便做了很多努力,沙門島依舊是個恐怖的地方,罪犯死亡率仍舊居高不下。

“免死改流”不過是將生命多延長了幾天,想要在沙門島活下去是一件難上加難之事,實際上九成以上都餵了魚。直到南宋時期,沙門島不在宋廷的管轄範圍之內,配隸沙門島才成為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