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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吃太多”被自助餐廳拉黑,店老闆:他來一次我虧幾百塊

到底多能吃?男子被自助餐廳拉黑,店老闆:他來一次我虧幾百塊!男子因“吃太多”被自助餐廳拉黑,店老闆:他來一次我虧幾百塊!

1/自助餐的前世今生

自助餐在國內的流行,得益於20世紀80年代後期的改革開放。其實,早在公元8—11世紀的北歐,就有這種就餐方式,人們稱之為頓飯。相傳,這是當時的海盜最先採用的一種進餐方式。

身為海盜,都不是循規蹈矩的主,用餐時也不例外,那些用餐禮節和規矩他們是不屑遵守的。為了暢快地大塊吃肉、大碗喝酒,他們要求廚師將各種飯菜、酒水用盛器盛好,集中在餐桌上,他們肆無忌憚地暢飲豪吃,飯菜、酒水不夠了再加。正因為如此,如今世界各地仍有許多自助餐廳以“海盜”命名。

自助餐的正式得名,是源自日本,特指西餐的一種就餐方式。廚師將烹製好的冷、熱菜餚及點心陳列在餐廳的長條桌上,由客人自己隨意取食,自我服務。

這種現代意義上的自助餐,最早是日本昭和33年(1958年)東京帝國酒店首創先例。隨著西餐傳到中國以後,自助餐的就餐方式自然隨之帶到我國。自助餐真正與中國的老百姓接觸,是在20世紀80年代後期。

自助餐以其形式多樣,菜式豐富,營養全面,價格低廉,用餐簡便而深受消費者喜愛,尤其受青年、兒童的青睞。

就以筆者為例,剛來鄭州時,自助餐廳還不多,但是,偶有朋友聚會,大家都會往自助餐廳跑。並不是說自助餐廳的菜有多好吃,而是菜樣花色品種多,烤肉、熱菜、冷盤、甜點、水果、飲料,應有盡有,還有現釀的鮮啤酒,價格又是固定的,不會因為囊中羞澀出現點菜那樣超支的尷尬。

2/被拉黑的吃客

自助餐,吃的就是隨意與開心,誰並不在乎吃不吃得回本。但是,近來卻有一則新聞令老黃對自助餐又有了一種新的思考。

按說,開門做生意,誰都希望門庭若市,進店的顧客越多越好。然而,湖南長沙的一家自助餐廳,卻將進店消費的顧客拒之門外,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爆料者是位姓康的長沙市民,他向媒體求助說,他非常喜歡的一家自助餐廳突然不讓他消費了。進店之後,服務員會“委婉”地告訴他:“對不起,我們不接待你。”

對於一個實體店來說,有兩點非常重要,一個靠人氣,另一個就是靠回頭客。自助餐廳尤其如此,越是紅紅火火,就越能吸引更多的人進來消費。回頭客越多,買賣就越穩定。可像康先生這樣一個多次來消費的優質客戶,餐廳為什麼會如此無情地對待呢?

面對康先生的及媒體的追問,店老闆也很無奈。因為,康先生是個非常特殊顧客——肚量超級大。老闆一臉氣憤地抱怨道:“因為他吃得太多了,他來一次我就得虧掉幾百塊!”

能把餐廳老闆吃到下逐客令的,看來這哥們兒也絕不是個凡人,那他的食量到底大到什麼程度呢?康先生自己也向媒體描述了自己前幾次來用餐的經歷。

第一次來是因為選豬腳,因為有的豬蹄沒有處理太乾淨,上面還殘留一些毛。就在康先生挑選的時候,服務員進行了制止,說他挑了之後,後面的顧客就沒辦法吃了。不讓挑就算了,於是康先生直接把豬腳整盆都端走,並且都吃完了,大概有三斤多。

還有一次是因為吃蝦,兩個人大概吃了有七八斤大蝦,把檯面上的蝦都吃光了。康先生表示,可能是因為桌子上的蝦殼堆積起來顯得很多,把老闆給嚇到了,其實並沒有吃多少。

最後一次是因為吃羊肉串,當時康先生也是把檯面上的羊肉串全部包圓了,直接都拿走。工作人員看到後,直截了當地告訴他:“下次你別來了。”

果不其然,當康先生從網上團購了消費券,再次來到這家自助餐廳,結果真就被商家給拒之門外了!原來,自助餐廳的老闆已經給工作人員下達了一條“特別規定”:“哪個接待他,哪個賠錢!”

店方這樣的做法,讓康先生感覺受到了歧視。 餐廳門口的牌子上寫得很清楚:“盡情享用,請勿浪費。”自己也沒有浪費啊,拿到桌子上的東西也都吃完了。 “難道吃得多也是一種錯嗎?” 康先生認為,自己並沒有破壞規則,商家這樣做,分明是玩不起。

3/吃得多也是一種錯嗎?

於是,康先生聯絡了媒體,和記者一起到店裡討個說法。你餐廳的經營模式就是自助,隨便吃,現在倒好,吃得多就不讓進店了,那吃得很少的顧客,你會給人退錢嗎?

不管怎樣說,餐廳老闆現在是鐵了心不打算再接待康先生這個客戶了。“

為什麼不讓他進來,我真的,我是個私營企業,我消費不起他。光那個豆奶,別人喝一兩瓶,他能喝二三十瓶,我算成本價都虧死。吃那個豬腳,他一吃能吃一盆。那個蝦,別人都是用夾子夾,他直接用盆子盛。現在物價這麼高,我真的承受不了!你來一次可以,來兩次可以,這接連都來了五次了!

看得出來,老闆也是很無奈,虧本的買賣做著確實憋屈。但他畢竟開的是自助餐,因為吃得多就把顧客擋在門外,這合理嗎?

其實老闆的邏輯也很簡單,那些吃得很少的顧客,他可以自己權衡成本,如果覺得不合適,可以不來消費,顧客會自己做出選擇。但對於康先生,他作為經營者也要行使選擇權,他可以拒絕接待這樣的消費者。我不做你生意還不行嗎?難道還能逼著我賣你東西?

除了因為康先生吃得非常多之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康先生喜歡在吃飯的時候做直播,這讓店家感到十分不滿。

現在主播行業確實是非常盛行的,其中吃播也是很多年輕人都非常關注的,網路上也確實有很多知名的吃播博主,他們都擁有大量的粉絲群。

這些吃播博主往往比正常人的胃口更大一些,所以他們會前往各地尋找美食,然後直播吃給網友們看,透過網友的打賞來獲得收入。

店老闆迴應媒體說,自己非常討厭康先生在店裡吃飯直播的行為,這讓他感到無法忍受,所以這兩個原因加在一起,就導致商家直接將康先生給拉進了黑名單,從此都不讓他來店裡消費了。

對於店家這樣的規定,康先生無法接受,他認為,作為消費者,來這裡消費是很正常的事情,店裡這樣做是一種侵權行為。

4/自助餐該怎麼吃?

儘管美食主播和自助餐廳老闆對外都大倒苦水,但有網友認為,這件事並沒有表象上看起來那麼簡單,深層原因是,康先生被自助餐廳拉黑,不只是因為“吃太多”,而是因為吃相難看。

作為美食主播的康先生,也確實“太能吃”,一個人一次消費的量,抵得上好幾個人消費的總和。他來自助餐廳消費一次,店家就會虧好幾百,遇到這樣的“上帝”,任何店家都會喊吃不消。

另外,康先生只顧自己大快朵頤,不顧其他顧客的精緻利己主義的做法,也引起不少網友的不滿。

有網友抱怨:“要是我跟這個人同時段吃自助餐,我得無語死了,一拿全拿走,別的顧客要吃羊肉串吃啥……逮著一家薅有點不大好吧?這都去好幾次。”

有網友看不下去了:“如他所說,上來一盤羊肉串就全拿走,上的速度都趕不上他吃的,那其他客人吃啥?這不是食量問題,是素質問題。”

儘管自助餐廳沒有規定顧客每次取食的數量和品種,但作為一個顧客不能“不講武德”,起碼的公德意識不能沒有,你可以吃得比別人多一點,但不能把食物全都拿走,讓別人望盤興嘆。

有網友覺得,老闆既然開的是自助餐廳,就不應該限制顧客的食量,人家去吃自助,不就是為了多吃點,能吃飽嗎?

雖然康先生的吃法確實過分了些,但人家畢竟沒有違反規則。做生意,有賠有賺也是正常,怕人家吃得多就不要開自助餐廳。所以,不少人支援康先生,認為老闆確實玩兒不起,而且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當然,也有網友覺得,交易要符合買賣雙方的意願。顧客有選擇去哪家飯館吃飯的自由,老闆也有不予接待的權利。人家不願意做你的生意,你卻非要逼著人家達成交易,這也是另一種形式的強買強賣。就像籤合同,人家乙方不願意籤,難道還要逼著人家簽字不成?

對此,有律師表示,商家的行為並不會給消費者帶來損失,因此不存在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我國現行的法律,僅對部分關係到居民基本生活的合同主體設定了強制締約義務。對於普通的交易主體,比如飯店、酒店,是沒有設立限制的。

5/結語

最後,老黃不得不說的是,在這個人人講養生的時代,還有人如此消費自己的胃,也確實令人無語。自助餐該怎麼吃?不能只聽胃的。

多年前就報道說,有人因為吃自助餐為了吃回本而吃進了醫院,本是吃回來了,卻將自己吃進了醫院。

當事人小吳遇到一件好事,原本198元一位的高檔自助餐,只要99元就能“岔著吃”,這一折扣讓24歲的小夥子“逮住機會”放縱吃喝。結果,導致急性胰腺炎發作,幸虧搶救及時,無生命危險。結果是住院兩週,花了2萬多元醫藥費。

吃撐了不是好事,容易誘發很多危險。為了佔小便宜,胡吃海吃只會得不償失,錢吃了虧人也吃了虧。

(圖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