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遊戲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為什麼古代規定娶妻不娶同姓之人?

娶妻不娶同姓是一些地方的風俗禁忌,這種禁忌是從古代流傳下來的。在古代,一個人的名字,除了用來稱呼之外,還具有標誌的作用,其中

姓氏部分就標誌著這個人的血統來源及氏族出身

。《國語》說在夏朝時期,黃河流域為大禹所佔據,故而以姒為姓,以有夏為氏;而當時的四嶽分居各處,命為候伯,故而賜姓曰姜、賜氏曰呂。這說明最初的時候,相同姓氏的人常生活在同一片區域。但是姓與氏還存在著差別,一般來說,姓用來標誌血統來源,氏則用來區分氏族歸屬。

例如秦國與趙國都是女脩的後裔,在舜的時候,女脩的後人大費被賜姓為嬴,故為嬴姓。在周朝時,大費的後裔造父居於趙城,所以稱為趙氏。之後他的一部分子孫被周孝王分封在秦地號曰秦嬴,另一部分則繼續留在趙城。由此可見,趙與秦分屬不同的氏族,但共有一個祖先。

秦始皇以嬴為姓,以趙為氏

,嚴格的來說,秦國宗室與趙國宗室是不能通婚的,此所謂“同姓不婚”,只要是共有一個遠祖,那麼家族之間就不能聯姻。

隨著時代的發展,姓氏的規則不再像古時那麼嚴格,一些外人或胡人遷徙到了當地,透過賜姓的方式來混亂了氏族的界限。不同血統的人也擁有同樣的姓,但古代同姓不婚的習俗規定逐漸被打破。一般認為,“同姓不婚”是夏商周三代的規定,而自秦漢以後,姓與氏混亂在了一起,遂使這個規定不再能發揮嚴格的作用。

“同姓不婚”是先秦時期重要的宗法規則

古人娶妻不娶同姓的規定

在春秋戰國時期,雖然世系已經略微混亂,但重族姓的風俗依然盛行。《國語》記載叔詹曾說:“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這說明古人已經從經驗的角度發現同姓通婚之弊,因為同姓之人共有同一個祖先,在血緣及基因上相近,故而所生下的後代生命力較弱,難以存活。

鄭國的國相子產在當政的時候,曾規定內官不準同姓通婚;而晉國的司空季子也說:“

異德合姓

”。在古人看來,同姓通婚就像同性相戀一樣,不能夠繁衍後代,故而婚姻不僅要求雙方必須是男女異性,而且還要異族異姓。周王室的子女不能與晉、吳、衛、魯通婚,只能納聘於齊、楚、宋、燕等異姓諸侯。所以《左傳》中齊國嫁過來的女子都叫哀姜、孟姜,周魯出聘的女子叫作諸姬。姓是女子世系血統來源的重要標誌,不能混亂之。

在當時,古人也對異姓不通婚進行了解釋。例如鄭史伯就對桓公說:“先王聘後於異姓,務和同也,聲一無聽,物一無文。”對此,顧炎武說:“

是知禮不娶同姓者,非但防嫌,亦以戒獨也。

”娶同姓之人,會因為同宗的關係太過親密,有失於妨嫌;而且異姓通婚才有利於加強人們之間的交流,使氏族不至於陷入孤立。

此外,古人還用一套五行的理論來解釋同姓不同婚的道理。

齊魯時代通婚

“五行有相生,故同姓不婚”

根據古人的傳說,

姓來自於五帝

。五帝之所以得姓,是因為他們本於五行。傳說五帝之首是伏羲氏,他以木德繼天而王天下,所以姓風。在《周易》中,八卦之一的巽卦就同時有木和風的含義,《說卦傳》雲:“巽為木、為風”。以木德而興的伏羲就獲得了風姓。

接替伏羲而皇的是神農氏,在五行生序中,木能生火,所以神農屬於火德,也叫炎帝,史書說炎帝長於姜水,故而姓姜;炎帝之後是黃帝,因火能生土,所以黃帝為土德。跟炎帝類似,黃帝長於姬水,所以姓姬;黃帝之後是少昊,因土能生金,故而為金德;少昊之後是顓頊,因金可生水故為水德。因此,古人認為“

姓之所從來,本於五帝,五帝之得姓,本於五行,則有相配相生之理。

但是這套理論顯然是屬於術數讖緯的,缺乏科學依據,因此在現代人看來並無說服力。我們要弄清“同姓不婚”的問題,還需要探究一番姓和氏的起源以及演變。

古人根據五行來制定婚配製度

“同姓不通婚”原則為何逐漸失效?

在古籍《春秋》中我們能夠考證出二十二個姓,這些姓又分別代表著二十二分封的小國。其中媯為虞姓,出顓頊,封於陳;姒為夏姓,也出顓頊,封於杞;子,殷姓,出高辛,封於宋。姬為周姓,出黃帝,封於全國各地。這些三代的姓都是

女字旁

,可見姓與女性相關。

到了戰國時期,大國兼併、小國亡滅,異姓之人也同處一城,人們逐漸的“

以氏為姓

”,使五帝以後的姓混亂,

不再是不同祖先才相互異姓,而是有著同一個祖先,但因居住地不同而相互異姓起來。

《禮記正義》記載說:“諸侯賜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孫。公孫之子,其親已遠,不得上連於公,故以王父字為氏。”屈原的祖先熊繹與楚國同姓,但由於他的兒子被分封到“屈”這個地方,所以以氏為姓,改名為屈瑕,他的子孫便都叫屈而不姓熊了。

戰國時期的命名規則不一,有以所食之邑為氏者如韓趙魏,有以官為氏者如司馬、司城等等。“以氏為姓”使春秋時候的二十二個姓擴充為數百個,這是人口增多的結果。

到了秦漢時期,姓氏就混在了一起不做區別了。

如司馬遷在寫《史記》時,說秦始皇“姓趙氏”,漢高祖“姓劉氏”。其實從祖先淵源來看,秦始皇本姓嬴,因祖先封為趙城,才以趙為氏,嬴是秦始皇的姓,趙是秦始皇的氏。徐氏、郯氏、莒氏、終黎氏、秦氏、江氏與趙氏等其實都是同一個嬴姓,如果要嚴格按照“同姓不婚”的原則來婚配的話,他們之間都不能通婚。但因為世系久遠,血親變疏,所以戰國末年至秦漢時姓氏合一,本身也就淡化了“同姓不婚”的原則。秦始皇的母親是趙國人,父親莊襄王是秦國人,本不該通婚,因為他們是同姓異氏,但由於“同姓不婚”原則已經淡化,故而才發生了通婚。

姓是從血統得來的,氏是從居住地得來的

顧炎武在《原姓篇》中考證說:“

男子稱氏,女子稱姓。氏一再傳而可變,姓千萬年而不變。

”姓代表的是血親紐帶,氏則類於宗族。《左傳》裡只有女子稱姓,從無男子稱姓者。崔武子曾想娶棠姜,東郭偃勸阻說:“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崔氏與東郭氏在很久以前是同姓,所以即使年代久遠,他們的後代依然不能聯姻,這是周朝的婚配製度。

古人立姓是為了區分男女間的世系來源,立氏則是為了區別男子間的宗族關係。

齊國為姜姓,魯國是姬姓,所以齊魯間的男女可以婚配。而魯國內部又分為孟孫氏、叔孫氏和季孫氏,這三個氏族的男子其實都是魯桓公的後代,屬於同姓之人。因為被分封在不同的地方,所以氏族才不一樣。因此,他們之間的男女是不能通婚的,這就是古人說的“同姓不婚”之含義。但是,到了秦漢時期,氏族關係已經混亂不清,人們又相繼以氏為姓,導致“同姓不婚”的原則被打破了。

從歷史的發展來看,由於人口逐漸增多,世系關係已經難以掌握了。而姓和氏又混在一起,也讓人搞不懂“同姓不婚”的原則,故而不再像古時那麼忌諱同姓之間的男女通婚,只是禁止同一氏族內的男女結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