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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小區不單純 住房隔壁是麻將館、美容院、茶餐廳

長沙融科紫檀多名業主向紅網投訴,小區內“住改商”情況普遍,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圖為居民樓內的辦公場所。

一套房裝8個電錶,有業主對此憂心忡忡。

紅網時刻記者 盧欣 長沙報道

麻將聲、高跟鞋踩踏聲、清晨的早操聲,聲聲入耳,讓融科紫檀小區的居民感到煩心不已。近日,長沙融科紫檀多名業主向紅網投訴,小區內“住改商”情況普遍,嚴重影響居民生活。

投訴人彭女士(化姓)說,這種煩憂已經持續近5年,2012年入住後,她發現小區內的住戶並不“單純”,“美容院、茶餐館、麻將房等一應俱全,簡直跟商業樓盤沒有區別。”

對此,另一位投訴人也叫苦不迭,“2016年後小區群租房增多,早上8點絕對不敢出去買菜,回來就坐不上電梯了!”

一套房裝8個電錶,有業主對此憂心忡忡

1月11日,記者來到位於長沙大道的融科紫檀二期。業主亮哥(化名)告訴記者,小區目前房價13000元/平方米左右,物業費每平方1。8元,在長沙屬於中高檔小區。

小區環境確實不錯,配套設施一應俱全,居住在這裡本應享受安逸舒適的居家環境,而“住改商”現象增多後,層出不窮的問題一點點消磨了居民的幸福感。

“進出門禁靠密碼,物業所說半年換一次密碼已經許久未曾更換,深更半夜還有人進進出出,很隨意,公司外訪人員不是按錯門禁鈴,就是敲錯門。”家有小孩的亮哥對這種現象很擔憂。

彭女士也深有感觸,她說,保潔人員每天上午清理一次垃圾,小區的房子大多數為2梯2戶,2戶人家共用一個垃圾桶本應綽綽有餘,不想到中午,4米長走廊上便擺滿了檔案垃圾、廚餘垃圾,自家更是上演一場“垃圾圍房記”。

林女士(化姓)憤怒地告訴記者,樓上兩室均為辦公場所,一家賣尿不溼的公司,應該是女性多,穿著高跟鞋在木地板上滿屋跑,晚上飯點後就跑跳搞運動,不分日夜發出“噔噔”響聲;而另一家公司經常有早會,一群營銷人員時常放音樂激情澎湃地喊口令。

讓居民們更擔憂的是“住改商”帶來的安全隱患。

有業主帶領記者來到38棟11樓,此時,近200平方米的房子已經改造成8個單間,租賃給小租戶,幾乎每個單間都配備廁所、廚房,房屋的整體結構、排水、排汙設施被嚴重破壞。不僅如此,原本1個電錶,結果改成了8個電錶。

該業主指著儀器密密麻麻的改裝線,憂心忡忡地對記者說,“私改電錶,萬一引發火災怎麼辦?”

群租房在融科紫檀小區不止一家,融科紫檀二期共600餘戶,入住率為60%,2016年小區“住改商”達到頂峰,有91戶“住改商”,經過業主強烈反對,目前“住改商”減少至60餘戶。

物業公司稱,對

“住改商”沒有執法權

花費上百萬購買的住宅,卻與倉庫、茶樓、美容工作室等混住,憤怒的業主不能接受,翻出了購房時與檀香山物業簽署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協議》第六條規定,對違反本協議書的任何違章裝修行為,裝修人和裝修單位應承擔違約責任,物業服務中心均有權制止,責令改正,並報請有關部門按照住建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予以處罰;物業公司有權視違章情結輕重,拒絕裝修單位進入住宅區裝修。

有業主遂而拿著《協議》向檀香山物業服務中心投訴,要求物業中出面制止“住改商”。而溝通、投訴時,仍然有各色住改商進駐,業主認為物業公司的人不作為。業主責怪物業,而物業管理人員表示,“住改商”很難攆走,自己也有苦難言。

檀香山物業服務中心部門負責人肖慧穎告訴記者,發現居民私自改造樓體結構,物業管理人員會採取告知、制止、舉報等手段,物業服務中心甚至採取了訴訟手段,以公司的名義將業主告上法庭。

“2016年,第一太平融科物業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以下簡稱融科物業)將長沙市雨花區伯爵夫人美容會所(以下簡稱伯爵夫人會所)告上法庭,融科物業勝訴,也成功制止了伯爵夫人會所在小區內的商業經營行為。”但肖慧穎說,很遺憾,由於物業跟業主之間不存在直接利害關係,法院認為物業無訴訟主體權利,所以告知未來可能不支援此類案件。“同時,物業公司沒有執法權,不能對‘住改商’採取強制措施。”

對此,有些業主表示不認同,“其實真有心解決這個問題,只需要稍微提高下門檻就可以。”彭女士說,融科紫檀小區之所以吸引諸多商家進駐,根源是對”住改商“前期裝修的不重視,及對外訪車輛、外訪人員疏於控制。

“如果嚴格按刷卡上樓,一家一戶限制取卡數量,外訪車輛、外訪人員進出受限,茶餐廳還會存在嗎?”

此外,《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一業主說,從未有任何人員、機構就“住改商”議題與他們協商。

“住改商”者與業主在群內對嗆

那邊業主跟物業的對撕還未結束,這邊業主跟“住改商”者也在群裡爭吵。

張女士(化姓)說,業主會在業主群內號召拒絕“住改商”,但那些人調子高得很,群裡的氣氛很尷尬,時常因外方人員佔用私家車位等問題爆發罵戰。

記者跟隨業主前去38棟11樓的公司場所,記者詢問該公司行政人員,有工商營業執照等證件嗎?她稱沒有,並指責業主妨礙正常辦公。

商家為何選中小區?有業主介紹,小區內200平方米的毛坯房出租,一個月租金只需3000元左右,水費、電費均為民用水電標準,價格便宜,“如果是商業寫字樓,不說房租,用水用電的價格會高很多。”

這個價差也是“住改商”屢禁不止的原因。

律師說法|法律訴訟是最好的途徑

今天下午,業主向雨花區住建局遞交《關於請求對檀香花園小區“群租房”違規裝修執法處理的申請報告》,要求住建局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對36—2501、38-201、38-1101、40—2602、41—2302、41—2401、41—2702等7戶“群租房”違規裝修予以執法處理。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住改商”的現象十分普遍,只有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對此,記者諮詢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韓穎,她表示,作為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可以協商溝通來加強前期規範和管理,比如說加強門禁的管理和加強來訪客戶的登記和核實身份。

對於比較頑固的“住改商”,作為受侵害權的相鄰的業主,有權利要求對方進行整改,排除對他現實的侵害,有效的手段是交流協商,到相關職能部門去進行投訴比如說向環保部門投訴噪音汙染等。必要時候,可以透過訴訟的這樣一種方式。可能居民會覺得訴訟程式比較麻煩,但這卻是最有效的解決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