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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賣私鹽為何還有那麼多鹹魚販子?製作鹹魚難道不需要用鹽嗎?!

《史記·平淮書》記載,朝廷嚴令禁止出售私鹽,一經發現,就會割掉商人的左腳趾。晉代,私自煮鹽也要坐四年大牢。隨著時間的發展,中原王朝的禁鹽令越來越重,因為販鹽被判處死刑的人不在少數。說到這裡問題來了,既然賣私鹽犯法,為何古代還有那麼多鹹魚販子?製作鹹魚難道不需要用鹽嗎?

中國人具有悠久的吃魚歷史,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吳國人就已經會製作鮮美的鰳魚。夫差執政時,吳國軍隊普遍將鰳魚乾當做軍糧,當時製作鹹魚還沒用鹽,只是放在陽光下暴曬,海水中的鹽自然附著在魚體之上。後來人們發現,如果只是將海魚曬成魚乾的話,根本無法長期儲存。試想,魚販子剛做好的鹹魚還沒賣完,就已經發臭,精明的商人肯定是不願意的。在這個背景下,中國人想到了用鹽醃製。

用鹽製作的鹹魚不僅可以儲存很長時間,也沒有味道。歷史上靠著販賣私鹽起家的人真不在少數,王仙芝,程咬金,黃巢,錢穆,張士誠,一抓一大把。早在唐朝時期,販賣私鹽超過一斤就直接掉腦袋。所以醃製鹹魚肯定不能用私鹽,使用私鹽一來風險大,二來成本高。那總不能不讓人賣鹹魚吧?對於這個問題,統治階級顯然也考慮到了。

宋朝經濟繁榮,汴京城內閒魚販子數不勝數,這就和朝廷制定的政策有關了。買賣鹹魚這行一般只有漁家會幹,他們每次出海打完魚都可以從官府那裡領取一定數量的食鹽。當然,工作人員會根據漁家網中魚的條數分配,多一點都不行,不光是鹽,連鹹魚也不能私吞,一經發現,必定重刑。換而言之,別看小小的鹹魚不起眼,它的生產成本高的嚇人,因此在古代,能吃上鹹魚的都是大戶人家。

不光鹹魚,如今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醃肉,鹹菜,這些有鹽參與加工製作的食物在古代市場都很貴。從捕撈,購官鹽,醃製,再到運輸,售賣,一環環往下扣,鹹魚的價格只高不降。普通老百姓窮的連鹽都吃不起,更別提鹹魚這種高檔食物了。到了近現代,鹹魚鹹菜這種東西不再成為主流,屬於他們的輝煌歷史已經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