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禁止販賣私鹽,那鹹魚怎麼算?事實是官府早就替你安排妥了
在進入漢武帝朝後,隨著財政上的捉襟見肘以及地方富賈商戶的增多,也讓他接受了東郭咸陽等人的意見將食鹽在內的鹽鐵酒的經營權收歸官府,實行壟斷經營...
在進入漢武帝朝後,隨著財政上的捉襟見肘以及地方富賈商戶的增多,也讓他接受了東郭咸陽等人的意見將食鹽在內的鹽鐵酒的經營權收歸官府,實行壟斷經營...
雖說古代一直存在著私鹽販子,但買賣私鹽的風險實在太大了,根據唐朝的法律規定:只要私鹽販子販賣一斤鹽以上,被朝廷抓住之後就要殺頭...
鹽梟的張狂已經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朝廷也就出手了,在唐憲宗元和年間,有一批剛出來的官鹽,還沒有走出多遠,立馬被鹽梟給搶了,放在平時還行,此時的西北正鬧起了鹽荒,這件事情很快的被皇帝知道了...
菜、肉、魚,諸如此類容易變質的食物在鹽的醃製下成為鹹菜、火腿、鹹魚等,不僅增添了一番獨特風味,也延長儲存時間,使食物可以在更大範圍內買賣,而不用考慮路程遙遠讓其變質的問題...
具體來說,古時候歷史官府,禁止個人販賣私鹽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原因:一、為確保政府財政收入,政府進行食鹽專賣,對鹽業生產大都實行徵稅或專賣制度,可以給國家經濟帶來更多的收益...
所以,食鹽在古代的利益之大,是鐵定的事實,即便是到了後來的五代時期、宋朝、或者是明清時期,雖說官府對於“私鹽販賣”的事情一直都是嚴加管控的,但是卻未曾將問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