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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南康檢察院開展國家司法救助決定公開送達,助力困難群眾!

近日,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檢察院開展國家司法救助決定公開送達,將國家司法救助送到困難群眾家門口,邀請鄉村鄰里共同參與,宣傳國家司法救助政策和檢察工作,幫助解決困難家庭生活困難。

案件回顧

被告人羅某生與羅某平、羅某章、羅某達三兄弟因土地歸屬權問題發生爭執,羅某生試圖拆除羅某章在該處有爭議土地上搭建的雞棚,羅某章阻攔並用木棍擊打羅某生肩背部,羅某生欲上前毆打羅某章,羅某平見狀上前攔擋,被羅某生推倒在地,致左手手腕受傷。經贛州市南康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法醫學人體損傷程度鑑定,羅某平傷致左橈骨遠端骨折、左尺骨莖突撕脫性骨折,傷勢為輕傷一級。

後經法院依法審理,被告人羅某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但被告人羅某生為建檔立卡貧困戶,無賠償羅某平傷害費用的能力,導致被害人經濟陷入困難。被告人羅某生到案之後,被害人未得到其他賠償也未得到過司法救助,故請求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檢察院給予司法救助,以渡過難關。

經調查核實,原案被告人羅某生刑滿釋放後也未支付羅某平相應的醫療費用及其他賠償。被害人羅某平65歲,系政府建檔立卡貧困戶、五保戶,因受傷後未獲得賠償,在醫院產生的醫藥費用無法及時支付,影響後續治療。羅某平妻子智力殘疾,無勞動能力,目前家庭生活確實存在困難。

受理該案後,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檢察院迅速對被害人的情況進行多方面瞭解和全面審查,認為申請人羅某平的情況符合司法救助規定的救助條件,並經公開聽證,決定一次性給予申請人羅某平司法救助金人民幣24547。33元。

司法救助是一頭牽著老百姓疾苦、一頭繫著司法關愛的民心工程,對受害方給予適當經濟救助,幫助他們擺脫生活困境,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司法的公信力,也傳遞著“檢察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