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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納妾的時候,為什麼要養外室?納妾的時候,外室是怎麼排斥的?

在古代,男子可以納妾,為何還有養外室?

在朋友圈,估計大家經常會看到原配打小三的小影片。其實,在古代外室也就是等同於小三意思。而妾是在古代一夫一妻制度前提下,在妻之外建立的類似婚姻關係的女性,是被封建社會認可的,但外室和現在的小三一樣,是被人鄙視的。

古代的歷朝歷代對納妾的數量是有限制的。三宮、六院、七十二妃,連皇上納妾都有規定,其他人,更不能你想納幾個就幾個。比如在西晉,王公可以納妾八人,公候可以納妾六人人,一品官員納妾四人,到八品官員就只能納妾一人了。在唐朝,親王可以納妾十二人,郡王級的可以納妾十人,一品以下的官員更是開始遞減了。而且這些妾都是有名分的,隨意休妾是不允許的,受朝廷保護的。所以,古代一些達官貴人就用養外室的方式,與自己喜愛女子生活。

受制於身份問題。一般外室女子都是風塵女子,因生活所迫,或被賣入青樓、娼妓場所,學習琴棋書畫,以賣藝為生。古代文人騷客、達官貴人以上青樓觀賞,而認為是雅事。在這過程中,面對這些多才多藝女子,會生出愛慕之情。但由於這些女子身份比較低賤,不被社會認可,更不可能帶入家中,從而出現了養外室的情況。

納妾制度問題的要求。雖然古代各朝代允許納妾,對達官貴人有納妾數量要求,而對普通人不但有數量要求,還有時間限制的。如明朝的法律規定,普通人只有到了四十歲無子,才可以納妾。而古代的這些商人、富甲一方的豪強,表面上必須遵守這種規定,不能與朝廷作對,只有透過養外室的方式了。還有一些家有“河東獅”的,也只有悄悄採取這種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