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歷史

農民朋友請注意!民法典已規定,這三種情況下彩禮可返還

近年來,隨著社會不斷髮展,農村“娶妻難”的現象越來越多了,究其原因,很多人都把“娶妻難”的原因歸結到“天價彩禮”上。這些“天價彩禮”水漲船高,一天天地困擾著廣大農民朋友們的心。

其實,彩禮作為一種習俗,本身流傳下來是為了增進結婚雙方家庭的感情,但是隨著人們的收入提高,這彩禮錢是一年比一年多。在通往幸福的道路上,“天價彩禮”就像是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一樣橫亙在年輕一代面前。

按道理來說,透過“天價彩禮”得到的愛情不容易,應該好好珍惜才對。但是在現實中這樣的婚姻卻往往不能長久,結婚之前因為彩禮帶來的不愉快在結婚之後會變本加厲地傷害小夫妻之間的感情。

於是,現在很多新婚不久的男女常常是“一言不合就離婚”,發生這樣的事情真是讓很多為人父母的農民朋友們唏噓不已。對於離婚這件事,如果男女雙方能夠和平解決還好,可現如今因為離婚索要彩禮錢的事情時有發生,嚴重的時候還會對簿公堂。

對於農民朋友來說,什麼情況下應當歸還彩禮,而什麼情況下又不能歸還,他們根本就是清楚。現在好了,人們期待已久的民法典,從2021年1月1號起就要正式實施了。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其中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三種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返還彩禮。那麼,這三種情形都是什麼呢?今天筆者就帶領大家來了解一下。

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婚後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在這裡需要注意的是,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很多網友看到這一資訊,都覺得這樣的判定依據過於簡單,大有紕漏,第一、二項暫且撇開不說,只第三項就有很多疑問,怎樣才算是生活困難?你從表面上看著人家困難,實際上人家可能比你的家庭條件還好,每個人對困難的標準不一樣,有的人可能真的會因為付了高額的彩禮而變得生活舉步維艱,而有的人即使付了天價彩禮,仍然衣食無憂。所以第三項,對於貧困的標準認定需要一個合理的界限。

在筆者看來,男女雙方一旦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彩禮肯定是要給的,但是絕不能過分索取,本來結婚是喜事,如果因為彩禮的事情鬧得雙方不愉快,就算結了婚以後也不會風平浪靜的,一旦舊事重提,肯定又是一番不愉快。

所以,在此提醒下大家,結婚一定要慎重,特別是結婚彩禮,一定要量力而行。如果真是碰到需要返還彩禮的時候,還是要心平氣和,該返還就返還,千萬不要因為這一張張無足輕重的紙幣而大動干戈,到頭來受傷的還是我們自己。

對於這三種可返還彩禮的情形,你怎麼看?歡迎大家評論留言。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