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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小姐出嫁,為何丫鬟都要陪小姐嫁過去?

在古代,貴女出嫁時孃家要選一些丫頭陪嫁是約定俗成的風俗,在我國沿襲了幾千年,這種婚俗現象叫做“陪房”。

“陪房”是什麼意思呢?《漢語大詞典》中的釋義有兩個:一者嫁妝,二者隨嫁的奴僕;結婚時,孃家給準備豐厚的嫁妝,彰顯孃家的財力以及奠定新娘在婆家日後的地位,這個很好理解,我們現如今也傳承著這項婚俗,縱橫結婚的時候給媳婦10萬彩禮,丈母孃給了5萬嫁妝,當然出不出嫁妝完全是孃家自願的,縱橫沒要,是丈母孃給的,反正縱橫也沒摸著,直接進了媳婦的小金庫了。

說回我們要講的陪嫁的奴僕,其實這種陪房婚俗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甚至更早的滕妾制度,什麼是滕妾制度呢?就是諸侯王娶妻時,女方以侄、娣陪嫁,就是以同姓女子陪嫁,或是姐妹同嫁、姑侄共侍一夫,傳說中堯的兩個女兒娥皇、女英都許給了舜,就屬於滕制,後來皇族中也常出現這種滕制的身影,如趙飛燕得寵後,將妹妹趙合德引薦入宮共同侍奉漢成帝;皇太極的皇后博爾濟吉特·哲哲與侄女海蘭珠、布木布泰同居後宮;

雖說皇室顯貴,可嫁一個女兒做上皇后不就可以了,剩下的女孩還可以與其他顯貴聯姻,多個姻親就多條路豈不更好?其實也好理解,古代皇室王公必然妻妾成群,做了正室也未必能籠絡住丈夫的心,順利生下子嗣,維持夫家與母族的團結,多送幾個女兒進來,互相照應,增大了得寵和生子的機率,肥水不流外人田,大老婆不方便、不受寵時還可以提拔妹妹晚輩們爭寵,團隊合作明顯比單打獨鬥的勝算高出許多。

慢慢的這種婚俗,如舊時的王謝堂前燕,飛入了尋常百姓家,無官無爵的富戶人家在嫁女時,除了準備豐厚的嫁妝,也會準備陪嫁的女子,不同的是陪嫁的不是新娘的妹妹、侄女或族女,而是那些從小養在府裡、和小姐一起長大的丫鬟們。

古代的大戶人家都喜歡買些小丫頭,她們與小姐年紀相仿,從小跟著小姐生活,不用做家中的粗活累活,就跟著小姐玩耍,伺候小姐起居,像是家裡給小姐找的玩伴,很多時候這種主僕的貼心程度甚至高於親姐妹的情分。等到小姐出嫁後,這些從小跟著小姐的丫頭就會作為陪嫁,一起到姑爺家生活。

那麼,小姐出嫁,丫鬟陪嫁這種婚俗為什麼能在中國沿襲了數千年,經久不衰呢?

其一、陪嫁丫鬟可以照顧小姐的生活起居、保護小姐的作用

陪嫁的丫頭都是從小跟著小姐長大,對主子的飲食習慣、生活習性都非常熟悉,派她們跟著去照顧小姐,孃家才會放心,有個熟悉信任的人陪在身邊,小姐在陌生的夫家、妻妾爭寵與婆媳矛盾的漩渦中,才能有個傾訴的人,日子才不會那麼難熬;許多時候,小姐迫於封建禮教束縛,忍氣吞聲時,丫頭可以適當的為主子出頭的。

其二、陪嫁丫鬟可以充當小姐與孃家以及外界聯絡的橋樑

小姐出嫁後是不能隨意出門、也不能隨便回孃家的,除了每年例行的省親日子,只有孃家有事,派人到夫家送上帖子,請小姐回門,經當家主母同意,小姐才能回孃家,日常通訊只能靠丫頭來回走動,小姐在婆家受了委屈,也有著丫頭回孃家告知,孃家才能知曉,替女兒想辦法!

其三、陪嫁丫鬟也算是小姐嫁妝的一部分,有助於彰顯孃家的財力物力,嫁妝的豐厚與否直接決定了小姐在婆家的地位。

所謂“禮出大家”,越大家族的婚嫁越講究,陪嫁算在嫁妝之列,自然不能省略,人數都有約定俗成,像《紅樓夢》中王熙鳳的陪房丫頭四個,迎春結婚時陪房丫頭也是四個,說明當時王賈薛史這樣大家族的小姐婚配是陪房丫頭就是四個!

其四、陪嫁丫頭也是小姐夫婿妾室的候選人

為了鞏固在婆家的地位,將自己的丫頭許給丈夫做妾室,在自己不方便的時候代替自己照顧丈夫,以免被其他人分寵,畢竟這是自己的奴僕,與自己同心同德便於掌控,下人的身份擺在那也不會威脅自己的地位,陪嫁丫鬟只有對小姐忠心耿耿才能立足夫家,丫頭生的孩子還可以算在小姐名下,既提高了奴僕之子的身份地位,也填補了小姐無子的空白。

當然,如果主家開明,這些陪嫁丫頭是可以另嫁他人或迴歸自由身的。

值得一提的是,古代貴女出嫁,陪嫁的除了年輕丫頭,還可能有奶孃之類的老媽子以及男性奴僕;而那些與外族和親的公主們,隨行的使團更是一應俱全,侍女、奴僕、文士武臣、樂師畫家、裁縫廚子、農技人員等等,畢竟要去蠻夷之地搞團建的,人員配備必須十分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