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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999年5月28日,鐵面無私的包拯出生

他是古往今來知名度最高的官員,是黎民百姓呼喚清官與盼望治世的精神寄託;他清廉如水、公正如山、一身正氣的精神力量,在老百姓中口口相傳;在戲曲影視節目中,他以民為本主持正義,被演義成公平與正義的化身。他就是包拯。關於包拯的口碑、話本小說、戲劇曲藝乃至當代的電影電視就演義了許許多多他清正廉明、剛直不阿的故事,演義的結果,使包公的形象更豐滿,甚至神化、傳奇化。包公“包青天”成了人們寄託、祈望的理想人物。現存18種元代公案戲中,寫包公審案斷獄的就達11種,如關漢卿的《包待制智斬魯齋郎》等。明代《元曲選》100種裡包公戲佔10種;開啟《京劇劇目初探》,可以查到34出包公戲。

幾乎所有與包拯有關的影視劇,包大人都是一張大黑臉,從來都是不苟言笑。對此,民間傳說,包拯出生時臉色就漆黑,長大後成為黑臉大漢,做官又剛正不阿,因此被稱為“黑臉包公”。因為包拯不會裝模作樣取悅別人(不偽辭色悅人),加之為官不畏權勢,不徇私情,一視同仁,所以被稱為“鐵面”。戲曲中的鐵面就是黑臉,用以表示忠正耿直、無私剛勇。久而久之,包拯也就被描繪成大黑臉了。

包拯出身在名門望族之家,沒有傳說中坎坷的身世,也不是哥嫂養大的,而是父母雙全、寵愛備至,從小接受著良好的儒家教育。包拯,字希仁,於宋真宗鹹平二年(999年5月28日)出生於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29歲的包拯考中進士,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為包拯老家是廬州合肥,包拯上任的地方與老家相隔實在是太遠了。包拯的父母因為年紀大了活動不方便,而且也身患疾病,常年需要吃藥,並不願意跟隨包拯到他鄉。包拯覺得自己父母年紀大了,也的確不適合長途奔波,於是主動上書辭去官職,安心在家照顧父母。悉心照顧父母起居,無微不至的關懷父母。皇帝每次提起包拯,都對包拯讚不絕口,並以包拯為楷模,大加讚賞。其他官員們也為包拯的孝心而感動,不斷稱頌包拯的美德。

慶曆元年(1041年),42歲的包拯調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端州出產硯臺,既是宋朝文人雅士眼裡的珍品,也是朝廷的貢品。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臺,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可包拯破除了這個多年的潛規則,只按規定數量生產端硯,誰也不準私自加碼?,違者重罰。這對於剛正不阿又不諳於人情世故的包拯來說,這樣做是太正常的事了,殊不知得罪了多少人。包拯任滿一年沒拿一方硯臺回家。不懂為官之道、不懂潛規則,與同僚格格不入的另類官員包拯,卻因“端硯事件”得到了皇帝的賞識。慶曆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後經御史中丞王拱辰舉薦,任監察御史。

包拯根據當時的朝政時局,對國家的內政外交上提出過許多批評意見;對朝廷上下不合法、不合情的事就要行使自己的監察權,就要彈劾。據統計,在他彈劾下被降職、罷官、法辦的重要大臣不下30人,有時為了一個人、一個案件往往反覆上奏,大有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氣勢,並且被他彈劾的都是當朝權貴。他7次彈劾酷吏王逵,最終把這個寵臣拉下馬;他彈劾仁宗最親信的太監閻士良“監守自盜”;?他4次彈劾皇親郭承佑,讓仁宗幾乎下不了臺;他彈劾宰相宋癢,其人道德高尚,實無過錯,包拯卻彈劾他身為重臣卻毫無建樹……

宋仁宗是一個開明的皇帝,包拯能生活在這個朝代也是他的榮幸,這倆人簡直就是絕配。包拯在擔任監察御史和諫官期間,屢屢犯顏直諫,唾沫星子都飛濺到宋仁宗的臉上。儘管如此,宋仁宗還是一面用衣袖擦臉,一面還接受他的建議,竟然沒有怪罪這個鐵面無私的人。包拯在官場有所作為的,最出名的就是擔任開封府的府尹,在這裡包拯破過很多案子的。這讓很多有權勢的人是很怕包拯的,也正因為皇上對包拯是很欣賞的。他做事有自己的原則,才會讓皇上這樣信任他。在朝堂上面,包拯敢當著很多官員的面子,向皇上說明他內心的真實想法,上諫朝廷的貪官。

有次想把張貴妃的伯父辭去他的官職,皇上也是很為難的。這時候正好是包拯站了出來,這件事情才得到解決。不得不說包拯是誰也不怕,雖然冒犯的皇上但是皇上心裡還偷高興。正好幫我解決了這件事情,在朝堂之上,包拯的這種直言進諫的精神。也正是宋仁宗所看重的,他是真的為國家好。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升為右諫議大夫、權任御史中丞。包拯上奏說:“太子的位置空缺已經很久了,天下人都為此感到擔憂,陛下這麼長久地不作出決定,是為什麼呢?”仁宗問他說:“你認為立誰為好呢?”包拯回答道:“臣下無能,還沒有考慮,臣請求早立太子,是為宗廟萬世之大計著想的。陛下問臣想立誰,這是懷疑臣。臣已是六十歲的人了,又沒有兒子,並不是為自己和後代邀寵考慮的啊!”仁宗聽了大為高興,說:“這件事還要慢慢商議。”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弔唁,併為其輟朝一日。追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包拯曾有遺言:“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mò)之後,不得葬於大塋(yíng)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仰珙(gǒng)刻石,豎於堂屋東壁,以詔後世。”這段話作為包公家訓,被刊刻於石碑上,豎在堂屋中,作為嚴格要求子孫後代的“銘”,對今人也有所啟迪。現在,包公的這段家訓,仍在合肥包公祠中,昭示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