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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休妻和娶妾可以隨心所欲嗎答案讓人意外,說了你別不信

妻子在古代又稱為“娘子”,娘本來是對自己母親的稱呼,用這個字去稱呼妻子一定別有用意。

古代女人嫁做他人婦之後,就要承擔起相夫教子的責任,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一婦女主任的姿態,但實際上她們的家庭地位非常低。三從、四德、七出等封建禮制,將她們的身心牢牢的束縛住了。

說白了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但女人卻要看男人的臉色,稍有不慎就會被休掉。

若能穿越回古代,休妻和娶妾可以隨心所欲嗎?答案讓人意外,普通人根本沒有資格,說了你別不信。

第一、古代男人休妻的限制

在很多古裝影視劇中,可以看到皇帝可以三宮六院,貴族、官員、富人則可以三妻四妾,這不僅體現出了古代男女地位的不平等,而且從側面預示了女性地位低下。

難道古代男性真的可以為所欲為嗎?不喜歡妻子就可以隨意休掉嗎?實際上這樣的表述並不準確。

從古代婚姻制度角度來看,除了唐朝以外,女人都沒有“離婚”的權利。早在唐朝時期由於女性地位得到了提升,所以在某些方面也擁有了獨立自主的權利。

比如,女人如果覺得婚姻不幸福,在證據充足的前提下,可以向官府提出離婚的請求。一旦獲准就可以變成自由身了,在這種前提下一點都不影響女性再嫁。

除此之外在整個封建歷史長河中,女人都沒有婚姻的自主權。男人是喜新厭舊的動物,如果看上了更加年輕漂亮的姑娘,想要納為己有,前提就是要麼是休妻要麼是納妾。

但是按照當時的法律來看,男人雖然比女人地位高,但是也不能隨意休妻。

“七出三不去是古代離婚制度,“七出”指的是“不順父母、無子、淫、妒、多言、惡疾、盜竊”,這是專為限制結婚女性的條款。

而相對於女性的“七出”而言,男性也有與之相對的“三不去”,說白了就是不準離婚的限制。

“有所娶無所歸,不去” ,“與更三年喪,不去”, “前貧賤後富貴,不去”,這“三不去”相當於古代社會的婦女保護法。

婚後妻子父母去世不能休妻,因為一旦休妻妻子便無家可歸了;女子為公婆守孝期滿三年,不可以無緣無故休妻,因為妻子已經盡孝了;男人和妻子結婚時家裡比較窮,但後來飛黃騰達了不能休妻,正所謂“糟糠之妻不下堂”,但“惡疾及奸者不在此列”。

第二、古代男人不能隨意娶妾

男人都想過上左擁右抱的生活,可是就算是在封建社會,身份和地位不同的男性,在納妾方面也會有嚴格的限制。

因為納妾作為一種身份的象徵,不是所有男人都能享受。

從漢代到元朝時期普通人家的男子,根本沒有資格納妾。漢朝規定:“功成受封,得備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庶人一夫一婦”。

這個規定非常好理解,只有為朝廷立下大功,以及擁有卿大夫身份的人才能納妾,普通百姓則只能過一夫一妻的生活。

據《元史》記載:(譚澄)建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宜令民年四十無子聽取妾,以為宗祀計。”

一個男人到了四十歲的時候還沒有子嗣,那麼可以在娶妻之外納妾,目的是為了保證血脈的延續。

到了明朝時則規定:“至於庶人,必年四十以上無子,方許奏選一妾”,很顯然對於庶人來說,就算納妾也只能納一個妾。

而對於普通男性來講,納妾唯一合法的理由就是子嗣。

而明朝對於官員納妾也做出了規定:“官員不可納妓為妾,否則革去官職,永不敘用”。

《明律》規定世子、郡王等身份尊貴等人,最多也只能納四個妾,就這還必須符合相關條件限制,只有年齡超過二十五歲時,正妻沒有兒子時方可納妾。古代男人納妾除了要遵守法律規定之外,還要得到父母同意、正妻的同意。

男人納妾之後就算非常喜歡小妾,也不能無休止的和小妾在一起。必須要合理規劃時間,否則一旦妻子生氣了,甚至都不能在小妾房中過夜。

一旦這個男人死後,如果妻子看小妾不順眼,甚至可以將其當作商品賣掉。

結 語

相信大家看過這個介紹之後,想要穿越去古代的夢想早已經破滅了。因為即使在封建社會中,男人的地位比女人高,並且也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娶妾,卻不是一件隨心所欲的事情。只有符合相關法律和禮俗的規定,才能歡天喜地的納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