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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貴族時代,終結在兩千六百年前他的一聲嘆息之中

公元前638年11月1日夜,悲壯的宋楚泓水之戰結束了,月色映照在商丘城頭,悲傷而寧謐,宋襄公捂著流血不止的大腿,躺在戰車上呻吟,城門大開,公子目夷帶人迎了出來,將這幫殘兵敗將接入城內。

宋軍敗了,大敗。這支軍隊人數又少,且為新建,好不容易提前到達戰場,可以對楚軍半渡而擊之,卻又被迂腐遵守軍禮的宋襄公所否定,非要跟擁有豐富作戰經驗且人數眾多的楚軍擺開陣勢公平對攻,結果很快就陷入苦戰,而宋襄公由於身先士卒,也被一箭射中大腿,無力再指揮戰鬥,只能率眾撤退,為了掩護他撤退,數百忠心耿耿的“門官”竟全數戰死,宋軍損失慘重。所謂“門官”,也就是春秋時國君的親衛隊,由卿大夫子弟組成。

總之,繼齊桓之後,宋襄的霸業也灰飛煙滅,隨風飄散了,只不過一個散的淒涼,一個散的悲壯。

從此,千年笑聲在圍觀的看客間迴盪,笑齊桓的昏,笑宋襄的仁,笑他們傻,笑他們咎由自取。

然而,宋襄公對此不僅不後悔,而且連反思也不肯;他喪師辱國,禍及百姓,國人紛紛舉行抗議活動,指責於他,他卻“狡辯”說:“君子不重傷,不擒二毛。古之為軍也,不為阻隘也。寡人雖殷商亡國之餘,然一向謹守軍禮,不鼓不成列。”

這句話裡的“重”字,應讀平聲;所謂“不重傷”,就是指不能打擊已經在戰場上受傷的敵人。乘人之危對無法再戰鬥的弱者出手,這是卑鄙小人的行徑。

這句話裡的“二毛”,不是指兩毛錢,也不是指兩根毛,而是兩種顏色的頭髮,即頭髮黑白相間之意;所謂“不擒二毛”,就是指不能俘虜頭髮已經花白的老兵,如果俘虜了,也要戰後禮送回國,尊老敬賢的優良傳統不能忘,即便是你死我活的敵人也該如此。

潘安的《秋興賦》序言有曰:“晉十有四年,餘春秋三十有二,始見二毛。”意思是說這位美男子在32歲的時候已經長出白頭髮了,即所謂“潘鬢”,有未老先衰之像也。

另外“不為阻隘”與“不鼓不成列”,意思是“不阻擊敵人於地形險要之處”和“不攻打還沒有結成陣勢的敵軍”。在春秋時代,不待對方擺開陣勢就進攻的戰例還並不多見,《左傳》中記載的戰例何止數百,但此等戰例的只有四次,一為魯攻宋,一為晉攻狄,一為魯攻莒,一為吳攻楚。

現在我們聽到這些古軍禮,一定會覺得很可笑,但在宋襄公的時代,它卻是為華夏諸侯所普遍奉行的戰爭法則。雖然偶爾有人違反,但大多數還是很守規矩的。比如我們前面講的那個好鶴的衛懿公,平常雖然混蛋,但死的卻相當貴族,《左傳》詳細記錄了當時誰是他的御者,誰是他的車右,誰衝鋒在前,誰坐鎮在後。——在蠻族面前,這樣的戰術無異於自殺。尤其是,衛懿公堅持不肯撤去他的旗幟,這導致了他始終都是狄人重點攻擊的目標,結果自然是敗得很慘,但總算死出的貴族的榮光;再比如孔子的高徒子路,打仗時帽帶斷了,他寧死也要先繫好帽帶再去作戰,結果帽帶繫好了,自己也被敵人殺死了。

在那個遙遠的時代裡,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戰爭法則呢?這些後來罕見的戰爭法則,到底有哪些內容呢?這些上古軍禮為何後來又逐漸隱沒了呢?我們一個一個來回答。

在戰國以前古人的意識形態裡,天下為一家,大家長是“天子”,各國都是兄弟或姻親之邦,親戚之間有矛盾,可以用戰爭來表達怒火,但目的只是為了定出個勝負,殺傷不是追求的主要目標。只要對方服個軟認個錯,就行了,點到為止,無須斬盡殺絕。這樣才能保證戰爭之後兩國能重新恢復兄弟之誼,床頭打架床尾和,打打鬧鬧還是一家人嘛。

所以,那時候的戰爭,在我們現代看來,形式大於內容,既不殘酷也不血腥,怎麼看都更像是一場公平公正公開的體育比賽,參賽的運動員,也多由貴族車兵(稱甲士)組成,奴隸和平民(稱徒卒)則好似在旁加油打氣的啦啦隊,通常只負責運輸輜重、餵馬煮飯等後勤工作。

既然是貴族的公平決鬥,當然有貴族的臭規矩:

第一,戰爭要選擇時間,不能傷害農時,耽誤農業生產。不要有意利用對方民眾的困苦,更不能在對方國喪的時候展開進攻。

第二,戰爭之前,要先到太廟去祭告祖先,強調自己打的是一場正義的戰爭,然後還要占卜,如果不吉就不打,因為這說明祖先不同意。

第三,占卜吉了,還要給對方下戰書,約好比賽的時間地點,不能“不宣而戰”。完了還要大搖大擺的擊鼓出境,不能偷偷摸摸隱藏行軍路線。另外戰場的選擇也有講究,必須選空曠的“隧野之地”,農田或城市這樣的人口密集地則是絕對不行的,因為這樣會傷及無辜百姓。

第四,進入敵人的國家後,不能施暴於廟堂聖地,不可以打獵傷害農業,不可以破壞建築物,不能焚燒居所,不能砍伐林木,不可以搶掠六畜、莊稼和其他器械。

第五,在正式開戰之前,還要派勇士去對方營地挑戰,美其名曰“致師”。這時候雙方的勇士單打獨鬥,雙方計程車卒各自為運動員加油打氣,“致師”一般只活捉不殺人,打擊對方計程車氣而已,遊戲的意味更顯濃厚。

第六,致師結束後,雙方運動員入場,等到完全擺開陣勢,這才開始面對面衝鋒(配樂:運動員交響曲),衝鋒過程中戰車還不能相撞(殺傷力太大),必須要錯車而戰,並且持何種武器的人應站在什麼位置都有嚴格規定。戰場上看到了對方的國君,還得從車上跳下來,摘掉頭盔,敬個禮,戴上帽子,然後才能上車開戰;開戰時碰上老弱病殘,不能加以傷害;對方如果受傷了,還要把他帶回軍營好好治療,然後禮送回國。

第七,既然類似於競技比賽,當然是一戰定勝負,雙方一衝鋒,誰的陣腳先亂,誰就算輸,對方一投降,這仗就算是打完了。所以戰鬥往往很快就結束,甚至一回合就能分出勝負,經常是白天打仗,晚上就可以回家陪老婆,“宜將剩勇追窮寇”在當時是沒有市場的,軍禮明文規定:追擊步兵,只要對方逃跑超過百步,另一方就不能再追趕;追擊車兵,一方撤退超過九十里,另一方也不許跟蹤追襲,應該原地列陣,放歸老弱俘虜,歡送敗軍回國。所以“五十步笑百步”並不奇怪,因為逃到百步之外,就沒有危險了,而只逃了五十步,還要跟敵人作戰。逃五十步,自然要比逃一百步的勇敢啊。

幼稚吧,可笑吧,這些臭規矩在我們現代人看來,的確很是古怪。可這些在人類社會的童年,卻真真正正地出現過,不僅出現過,而且是一個階級不可更改的文化信念。在中國,這個階級被稱為貴族士大夫,在歐洲這個階級被稱為貴族騎士,但在本質上他們是相同的。只不過歐洲這個階級出現要晚一些。中世紀以後,歐洲漸漸分為若干並立的國家,由於這些國家信仰相同,語言相通(拉丁語),故彼此之間雖有戰爭,但也秉持著騎士之精神,視貴族之榮譽勝過生命,不殺俘虜,不傷害非戰鬥人員,不對毫無防備、沒有披掛整齊的騎士發動攻擊,甚至俘虜了對方騎士還搞“三陪”,陪吃飯喝酒沐浴,待如上賓,等他的領主拿錢來贖……當然,關乎信仰的宗教戰爭除外。

所以說我們不能簡單地用今天之標準去評判古人的是非。泓之戰宋襄公他不蠢,他也不是不懂得打仗,他只是按照貴族的老規矩辦事而已,不幸的是這個老規矩漸漸不合時宜,所以被後人鄙棄丟光、最後忘光光罷了。雖然,我們現在還常說什麼“貴族小區”、“貴族學校”、“貴族會所”、“貴族時尚”、“貴族風度”、“單身貴族”、“貴族生活”,但是很不幸,大部分中國人所理解的貴族,就是住別墅開豪車打高爾夫,就是天上人間揮金如土。這是貴族嗎?不好意思,這只是土豪而已。真正的貴族,必須像宋襄公這樣,在所有的競爭中既要求贏,也要按照規則來贏,這樣才贏的漂亮,贏的高貴;如果二者無法兼得,那麼寧願不要贏。從這一點來說,宋襄公可以說是中國最後一個貴族了,因為像他這樣遵守規矩的人,兩千六百多年來已經一個也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