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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萬曆年間“妖僧誑俗致女婦人受奸”詳解

明朝萬曆年間,在延平地區男男女女普遍對吃齋唸佛都很迷信。有一男子名叫趙春,他的老婆胡氏也喜歡吃齋誦經,而與胡氏同樣入會的還有一個大戶公子,他的名字叫做廖勳,廖勳對胡氏尤其的痴情,無奈沒有什麼理由可以接近胡氏,為此整天濛濛不樂。

此時一個叫做譚法明的遊僧看出了廖勳的心思,他給廖勳說:您因為感情上的事鬱鬱寡歡,我能幫助您,您只需在三月三日那天多召集幾個信徒,屆時我將滿足您的慾望。廖勳聽過話之後,連連答謝,並開始邀請眾信徒。

三月三日這天,遊僧果然沒有食言,廖勳更是請了一大幫的人前來聚首,遊僧譚法明剛一見到廖勳馬上跪下直呼萬歲,看到胡氏,馬上跪拜直呼主母(即皇后娘娘的意思)。

在眾人皆疑惑地時候,遊僧將眾人領至一口井的旁邊,讓廖勳和胡氏皆去照井水,眾人大吃一驚廖勳在井水中的樣子竟然是身披龍袍、腰繫玉帶,而胡氏則頭戴鳳冠,儼然一副皇后的樣子。等眾人皆去水井中一照,則都是朝堂上文武大臣的樣子。

眾人極其好奇遊僧是怎麼做到的,遂都拜了遊僧為國師,希望日後有機會一同起事,而遊僧則趁機向胡氏的老公趙春表示:胡氏本是皇后,不是他的妻子,並給了趙春一筆錢,讓他另尋她人,趙春親眼目睹之前的怪相,也沒有多疑慮,自此廖勳想得到胡氏的願望就算達成了。

廖勳自從得到胡氏之後,根本沒有把遊僧說的自己有當皇帝的命這檔事放在心上,心思完全都放在了和胡氏夜夜笙簫的事情上了。而遊僧等一眾300多人則天天謀劃怎麼起事,但廖勳和胡氏的勾當,終究令一個叫鄭和的信徒看不下去了,他於是便去衙門檢舉廖勳和遊僧等一眾人。

郭縣令在聽過鄭和的狀告後,他判斷出此人和廖勳並沒有什麼過節,經過他的分析,廖勳的罪狀是利用迷信獲得胡氏的信賴,滿足自己的姦淫之心;而遊僧譚法明則是為了聚眾起義,遂應當速速捉拿兩人,就地正法。

在捉的廖勳和遊僧後,果不然,廖勳在三十大板後就乖乖的交代了自己的姦淫之心,哭求縣令說:自己就是一個小小的吃齋唸佛人,沒有什麼做皇帝的野心,只求縣令能留他一小命。

而郭縣令則斥責他:你要淫趙春妻子,串通和尚照水,以皇帝自尊,你姦淫趙春妻子事小,但你編造自己是皇帝,有竄謀之心,應當受凌遲之行,你有什麼好狡辯的?

對於遊僧譚法明,郭縣令當然也是不會手軟,雖然遊僧曾憑藉給獄卒賄銀逃過被燒死的命運,但等到郭縣令再次抓住這個妖言惑眾的遊僧後,他沒有給遊僧辯解的機會。

當庭他就就行了宣判:郭縣令對此二人呵斥道:”廖勳、遊僧,你這二賊,一個求淫而無計,一個假術以遂奸。他圖人妻子,你圖他銀子,今還有何可說?”

郭縣令當即命令左右,即可將此二人按照大明律法,拖出去問斬,以懲戒後人。

此案譯自《中國公安》中【判問妖僧誑俗】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