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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臭名昭著的“女鉅貪”,愛財還愛“男色”,最終被枕邊人出賣

20世紀70年代,江蘇南通地區有一個臭名昭著的“女鉅貪”,她曾連續貪汙10年,平常揮霍無度,不僅愛財,還愛“男色”,最後因為鬧矛盾被枕邊人出賣,下場非常慘淡。

一、女會計獨守信用社,偷盜大量財富

這個貪婪無度的“女鉅貪”,名叫湯蘭英,被槍決時僅僅只有32歲。她手裡並沒有太大的權利,只是一個在信用社工作的女會計。之所以淪落成死刑犯,主要是因為她貪汙了4萬多元。

照理說,她只是一名會計,沒有資格動用如此多的錢財,她是怎麼做到這種事情的?這得從當年的時代背景說起。

湯蘭英的工作地點,在江蘇省南通地區如東縣馬塘信用社,她參加工作的時間是1965年。

因為經濟的不斷髮展,老百姓手裡的錢越來越多,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大家擔心把錢弄丟了,一般都會去信用社辦理存款業務,等有需要的時候再取出來。

湯蘭英工作的信用社,本來就沒有多少人。因為銀行同財政合併,又流失了不少工作人員。到了最後,只剩下湯蘭英一個人。

湯蘭英當年堅持留在信用社,並不是說她有多麼熱愛這份工作,而是因為她覺得留在信用社有利可圖。

因為信用社只有一個人的緣故,湯蘭英既管錢又管賬,全權負責信用社的所有事務。

由於缺乏監督,湯蘭英變得越來越貪婪,她直接把信用社的存款現金拿到了自己家裡,想什麼時候用,就什麼時候用,完全把信用社的存款當成了私人財產。

後來,湯蘭英還自己偽造支票,去銀行支取現金,得到的支票存根,根本不計入賬單。從銀行取出來的錢,也被她裝進了私人腰包裡。

靠著這種手段,貪婪的湯蘭英,得到了大量的財富,開始了奢侈享受的生活。

二、揮金如土,奢侈享受

在湯蘭英的卷宗中,有這樣一段描述。湯蘭英的家裡,有很多食材,她每次去市場買皮蛋,至少買300只,買海蜇皮的話,一次性買100斤。

此外,她還在家裡準備了香腸,香肚,鹹肉,冬筍,魚肚等,每種食材的量都很大。

在那個物資匱乏的年代,普通人恨不得把一塊錢掰成兩半花,很少有人會像湯蘭英這樣,一次性購買那麼多的食材放到家裡。

因為食材都有保質期,如果吃不完的話,食材很容易就會壞掉,普通老百姓掙錢不容易,都不捨得這麼浪費。

可是湯蘭英花錢的時候,卻一點都不心疼,因為她覺得,自己想要拿錢實在是太容易了,一點都不費力,她根本不考慮自己那麼做會有什麼後果。

正常來說,湯蘭英這樣擅自偷竊公家財富的小偷,應該遮遮掩掩,想辦法隱藏自己的醜事,儘量不讓別人發現。

湯蘭英卻一點都沒有遮掩的意思,一直表現得非常高調。她去集市上買東西時,看到河蝦或甲魚,只要覺得喜歡,就會一次性買十幾斤,根本不問價格,隨手就會掏出一筆錢給人家付款。

湯蘭英買水果時,也是非常豪爽,別人買水果一般都是買半斤,或是買一斤,湯蘭英總是買一大籃子,還裝得非常滿。

湯蘭英家裡放了很多水果,梨子,蘋果,橘子,各種新鮮的水果應有盡有。

普通老百姓也會在家裡準備一點水果,如果家裡的水果不小心放壞了,或是有了破損,普通老百姓會用刀把壞掉的部分切掉,儘快吃掉剩下的部分。

湯蘭英從來都沒有那麼做過,每次看到水果有損壞的地方,都是直接丟掉,拿新鮮的吃。家裡水果差不多用完時,就去菜市場或地攤上大量採購。

湯蘭英不僅喜歡大吃大喝,還喜歡打扮自己,為了讓自己看起來時髦一些,她大筆花錢,購買了很多衣服。

湯蘭英的衣服,有毛的,呢的,還有絲織類的,各種款式的衣服,她都會購買一些。她家裡的衣服有一大堆,光襯衫就有20多件。

湯蘭英每次出門都會精心打扮一番,她會把衣服洗得乾乾淨淨,然後用電熨斗燙的筆直。

每個月還會專門留出點時間,去理髮店讓人幫忙洗3次頭,讓自己的髮型看起來更精緻一些。

街坊鄰居每次來她湯蘭英家裡時,都會被嚇一跳,因為她的家,根本不像是普通老百姓居住的地方,更像是一個百貨商店。

只要大家能看到,或是能想到的東西,湯蘭英家裡一般都有,而且數量還很多。

在眾多鄉鎮百姓中,最常跟湯蘭英接觸的人,是個退休工人,他因為需要掙錢養家,經常出來找工作。

湯蘭英覺得,這個退休工人踏實肯幹,經常喊他到家裡燒鍋,有時候也會留他在家裡吃點飯。

這名退休工人每次在湯蘭英家裡吃完飯,回去之後都會找別人要一點蘿蔔乾嚼一嚼。

別人問他為什麼已經吃了飯還要吃蘿蔔乾?他吧唧了一下嘴,一邊回味嘴裡的味道,一邊解釋說:湯蘭英家的菜,實在是太油膩了,頓頓都是肉。

大家聽了他的話,都覺得非常羨慕。因為那時候大家手裡的錢都比較少,一般只有逢年過節的時候才會買點肉吃,平常很少有機會吃肉,所以湯蘭英那種每天都吃肉的狀態,是很不正常的。

有人因為覺得這個退休工人是在說謊,專門跑到湯蘭英家裡看了看,結果還沒進門,只是路過她家門口,就聞到了一股很香的肉味,不是在做魚,就是在炒肉。

那種香噴噴的味道,隔了很遠都能聞得清清楚楚,應該是放了不少好東西進去。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湯蘭英家裡是開飯店的。

事實也正是如此,湯蘭英每次炒菜做飯,都會弄得很美味,就算是炒個青菜,也要放一大把蝦米提鮮。

大家都對湯蘭英的生活狀態很羨慕,也想知道她手裡的錢是怎麼來的。因為在大家的印象裡,湯蘭英的工資並不是很高,她掙的錢,跟大家差不了多少。

為什麼別人都是苦哈哈的過日子,湯蘭英卻能如此奢侈的生活呢?很顯然,湯蘭英除了正常工資之外,還有其他撈錢的辦法。

結合湯蘭英的工作性質,有人很快就猜出了事情的真相。湯蘭英手裡的錢,十有八九是貪汙來的,或是直接偷來的。

其實,這也不能怪大家把湯蘭英往壞處想,實在是因為湯蘭英的作案手法太過簡陋,做得太過張揚。

只要有人監督和調查,很容易就能查清湯蘭英的所有事情,不會任由她持續偷盜信用社的存款。

三、利益勾結,多次躲避調查

既然湯蘭英的事情那麼明顯,為什麼她能連續得逞10年,沒有被人迅速抓捕呢?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湯蘭英給自己找了很多保護傘。

她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很糟糕,一旦被人抓住肯定沒有什麼好下場,所以她偷盜信用社的錢財後,會拿出相當大一部分,給各個部門的幹部當“好處費”。

這些人因為拿了湯蘭英的錢,相當於跟她成了利益共同體,要是湯蘭英出了事,他們也沒什麼好結果,所以這些人想方設法庇護湯蘭英,甚至還會故意給她提供一些好處。

比如縣城裡有個領導,因為工作需要,經常來馬塘鎮出差,每次來馬塘地區工作,他都是住在湯蘭英家裡,在湯蘭英家大吃大喝。

但是他從來不給錢,也不給糧票,因為他會用自己的職權,批一些議價糧或飼料,給湯蘭英當成回報。

這種拿公家的資源當成私人回贈的做法,嚴重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但是這位縣領導和湯蘭英卻已經把這種事情當成了常識,一點都不覺得羞愧。

馬塘鎮還有一個單位的領導,也是經常來湯蘭英家大吃大喝,他手裡沒有批議價糧的權力,但是他能幫湯蘭英疏通人脈關係。

有一次,湯蘭英家的親戚,想到南通地區學習,這個鎮領導領導利用自己的權力和人脈關係,把湯蘭英的親戚送到了南通學車工。

此外,他還用單位的水泥和磚瓦,給湯蘭英家裡翻蓋新房。很多時候,他甚至會把單位的公款都放到湯蘭英那邊。

這些錢放在湯蘭英家裡,基本上相當於打水漂,大都是有去無回,只會被湯蘭英等人當成奢侈享受的資本,很難用到真正有價值的事情上。

銀行內部其實也曾進行過財務審查,比如在1974年和1975年時,銀行就曾兩次進行查賬,但是湯蘭英的事情並沒有因此暴露。

因為她在銀行內部也有人脈關係,馬塘銀行辦事處的副主任趙某,跟湯蘭英長期保持不正當的合作關係,所以他明知道湯蘭英有嚴重的經濟問題,卻還是選擇包庇。

在之前的兩次整社查賬中,趙某都是讓湯蘭英以治病的名義跑去上海度假,他自己則是留在馬塘地區,想方設法掩蓋罪責。

趙某的常用手段,就是想辦法買通查賬的負責人,讓他們“高抬貴手”,不要徹查馬塘信用社的全部賬單,以免查出湯蘭英的問題。

趙某在當地有一定的權利和地位,來查賬的人,或多或少跟他有點交情,被他用好處費拖下水後,負責查賬的人,一般都是草草結束工作,沒有打破砂鍋問到底。

正因如此,湯蘭英的事情,又被隱藏了下去,沒有被人直接查出來。除了跟各方領導搞好關係之外,湯蘭英還總是想方設法拉攏街坊鄰居。

四、故作慷慨,慘遭舉報

跟別人相處時,湯蘭英一直表現得非常“豪爽”,不管誰到她家串門,她都是拿一些好酒好肉熱情地招待一番。

誰家有問題,或是碰到了麻煩,找她幫忙時,她都是想方設法幫忙解決。就算是街坊鄰居沒有什麼麻煩,她也是時不時跑去給讓他們送一些日用品。

如果有人需要用錢的話,湯蘭英會擅自做主,把原本屬於信用社的錢直接拿出來借給他們,而且還不會要求他們償還。

有人來辦理存款業務時,湯蘭英也是想辦法給對方送好處費,比如說來存款的人手裡只有40塊錢,湯蘭英會自己墊款10塊錢,給對方開一張50元的存單。

最離譜的一次是。湯蘭英出去照相,她跟照相館的工作人員一點兒都不熟悉,但她還是非常豪爽地拿出了50元,直接塞給了對方當好處費。

靠著這種小恩小惠的手段,湯蘭英確實籠絡了不少人,甚至還得到了一個“湯二侯”的稱號。

湯蘭英能有這個稱呼,一方面是因為她在家裡排行老二。另一方面是因為她的生活實在是太奢侈了,跟普通老百姓相比,她的生活方式,簡直就跟古代的王侯一樣。

不過,也有一些人非但沒有被湯蘭英收買,反而對她越來越厭惡。因為她的所作所為,確實很糟糕。

本質上來說,湯蘭英就是個紮根在信用社不斷偷竊的蛀蟲,被她揮霍的東西,都是人民的財富。她的所作所為,是必須抵制的犯罪,是永遠都無法被人原諒的錯誤。

有人因為實在看不慣湯蘭英這種糟糕的行為,甚至還編了一個專門譏諷她的順口溜:龍井茶葉天水泡,貓兒鬍子嘴上翹,吃喝玩樂真逍遙,最後奉陪睡一覺。

湯蘭英明知道有人在譏諷自己,卻一點都沒有當回事,還是跟多名幹部保持著不正當關係。有時候,湯蘭英還會養幾個小白臉,生活非常不檢點。

湯蘭英天真地以為,自己已經找了那麼多保護傘,完全可以高枕無憂,沒有必要擔驚受怕,所以更加明目張膽地揮霍享受。

湯蘭英身邊的人,因為透過她得到了好處,所以對她比較客氣,跟她有口角衝突時,也是儘可能地忍讓。

這種生活狀態,進一步助長了湯蘭英的囂張氣焰。因為熟人的忍讓和慫恿,湯蘭英的脾氣越來越大,動不動就向別人發脾氣。

有一次,湯蘭英又鬧起了脾氣,跟自己的一個情人,鬧了矛盾衝突,兩人大吵了一架,影響相當惡劣。

兩人沒有鬧矛盾之前,也曾有過一段畸形的感情,但是他們的感情一點都不純粹,完全是利益勾結。所以爆發矛盾衝突後,他們直接翻臉成了仇人。

後來。湯蘭英的這個情人,為了報復湯蘭英,直接去了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把湯蘭英貪汙多年的事情捅了出來。

六、遭到調查,接受懲罰

1975年5月,如東縣人民銀行的工作人員,突然來到馬塘信用社,對賬上的存款進行突擊審查。

那時候,馬塘信用社的問題,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就算是普通人也能輕易地發現異常。

如東縣的銀行工作人員,都是業務能力很強的審查專家,很快就發現了馬塘信用社的異常。只是簡單查了一下,審查人員就發現,信用社的賬面上,至少有3000元的虧空。

這在當時是一筆很大的財富,是所有人都無法忽略的重大問題。很快,身為信用社負責人的湯蘭英就遭到了審問。

面對審查人員的質疑,湯蘭英顯得非常慌張。她根本不想承認信用社的問題,想要擺脫所有責任,可是信用社只有她自己,就算是想把責任推給別人都沒有辦法。

已經無路可逃的湯蘭英,經過一番思想鬥爭,無奈地說出了所有情況。

信用社的錢早就沒了,存款單位和個人儲戶來信用社取款時,她根本無力兌付,只能用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利用自己的人際關係,把其他單位的錢拿來進行週轉,解決資金問題。

案發之前,信用社的存款餘額,表面上看起來是9000元,實際上這些錢根本不是馬塘信用社的,而是她臨時從其他單位拉來的。

知道了事情的嚴重信後,所有人都被嚇了一跳,誰也沒有想到,湯蘭英這樣一個看似普通的會計,居然能從信用社偷走那麼多錢,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那麼多損失。

身為罪魁禍首的湯蘭英,遭到審問和調查後,終於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她也知道自己即將面臨制裁,但是她不願意接受制裁。

害怕遭到懲罰的湯蘭英,趕緊找藉口離開,偷偷打電話求馬塘銀行辦事處副主任趙某求救。

銀行之前兩次進行審查,趙某都是想辦法矇混過關,讓湯蘭英躲過了一劫。湯蘭英本以為,趙某還能像之前一樣幫自己躲過制裁。

但是這一次湯蘭英的求救沒有任何作用,因為趙某也被有關部門依法抓捕了。

負責審查的人非常清楚,湯蘭英能連續作案那麼久,靠的絕不是一個人的庇護,在她的背後,肯定有個很龐大的利益團體。

要是不把這個利益團體摧毀的話,相當於治標不治本。過一段時間,利益團體的其他人,很有可能會再次跳出來,給國家和人民造成更加惡劣的負面影響。

為了儘快查清事情的來龍去脈,把所有犯罪分子全部揪出來,如東縣的領導,組織了一個40多人的專案調查組。

負責此事的調查人員,知道事關重大,負責此事後,都非常努力,儘可能地蒐集證據,對案情進行分析。很多時候,調查人員甚至會忙到深夜。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調查人員的努力和付出沒有白費,經過長達半年的研究和分析,專案調查組的工作人員,把這個重大經濟案徹底查清楚,還把10多名涉案人員和幹部全部抓了起來。

案件水落石出後,身為主要責任人的湯蘭英,因為貪汙數額巨大,成了轟動全省,甚至是轟動全國的女鉅貪。

省委為此專門釋出重要檔案。要求大力宣傳此案的惡劣性,同時對湯蘭英等人進行批判,儘可能地素清歪風邪氣,以免這類問題再次發生。

負責審理湯蘭英等人的如東縣領導,多次召開批判大會,把湯蘭英等人的罪行徹底公佈於眾。

馬塘地區的民眾,雖說早就猜到湯蘭英可能貪汙了不少錢,但是沒有想到她居然貪汙了4萬多元。

在那個“萬元戶”都很罕見的年代,湯蘭英這樣持續盜用人民財富的人,確實稱得上是“鉅貪”。

知道具體數字時,很多人都被嚇了一跳。一想到國家的財富就這麼被湯蘭英等人揮霍了,大家的心裡都像是火燒一樣,氣得咬牙切齒,恨不得立刻讓湯蘭英等人伏法。

1977年7月15日,如東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對湯蘭英判處死刑,而且還是立即執行。

聽到這個判決結果時,湯蘭英徹底嚇壞了,她當時只有32歲,還是一個很年輕的人。

遭到抓捕之前,她一直覺得,自己能夠奢侈享受舒舒服服地過一輩子,根本沒有想過自己有一天會淪落成死刑犯。

她很不願意接受這個判決結果,更害怕面對死亡,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湯蘭英硬著頭皮提出上訴。

同年7月23日,南通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再次審理,二審判決跟之前一樣,湯蘭英還是被判處了死刑。

第2天,湯蘭英被真槍實彈的武警押上刑車,去了如東縣中學的一個操場,進行公開宣判。

一路上,圍觀群眾數不勝數,宣判現場更是人山人海,大家看著狼狽不堪的湯蘭英,都覺得非常解氣,不斷地聲討她。

湯蘭英本人則是雙手反綁,胸前掛著“貪汙盜竊犯湯蘭英”的牌子,痛哭流涕地看著大家。

那一刻,湯蘭英應該非常後悔,如果她當初沒有那麼貪婪,安分守己的工作,肯定不會淪落到這種地步。

可惜覆水難收,到了這個時候,說什麼都已經晚了。已經鑄成大錯的湯蘭英,徹底沒有了回頭的機會。

宣判結束後,已經淪為死刑犯的湯蘭英,被壓到掘港鎮北郊刑場接受處決。

隨著一聲正義的槍響,奢侈享受多年的湯蘭英,如同洩了氣的皮球一樣,倒在血泊當中,匆匆忙忙地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那些曾跟湯蘭英密切合作的犯罪分子,也因為犯罪情節不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懲罰。

湯蘭英等人的落網和伏法,有效地震懾了不法分子,為人民群眾營造了更好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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