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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蒂利:當人們在各自的天地中給定、接收和協商理由時,後果將會如何?

理由

在人們每時每刻所面臨的社會場合中扮演什麼角色?歷史社會學家查爾斯·蒂利的《為什麼?》是他五十多部著作中最為通俗輕快的一部,“關係”“互動”“故事”是貫穿全書的關鍵詞。他說:“如果看完它的讀者對自己和別人就‘為什麼?’這一問題的回答有了更透徹的認識,至少是不一樣的認識,我的目的就達到了。”

查爾斯·蒂利(1929—2008)

人們為什麼對自己做過的事、別人對他們做過的事或世上發生的事給出他們所給的理由?你對這個問題有過困惑嗎?我有過,於是寫了這本書。我主要出於兩個考慮。

首先,我關注媒體、學生和社會科學界同行對複雜社會現象的解釋已久,在此過程中產生了一個困惑:他們為什麼幾乎無一例外地側重於少數關鍵行動者的決策制定過程,而忽略了意料之外的後果、增量效應以及社會互動的持續、微妙的協商過程。個人經歷和對社會過程的專業研究都使我相信,人們很少分毫不差地實現他們自覺設定的目標,事情的進展經常出乎他們的預想。那麼,人們對社會過程的描述和解釋為什麼幾乎總是強調有意而為之呢?

其次,在我看來,大多數社會過程都類似於一場針鋒相對的對話,而不是獨白或象棋大師對棋局方案的構想,但很少有人接受我這一哀怨的主張。原因可能在於我的分析物件過於宏大。也可能我沒有對如何使人理解和接受某種描述或解釋做出周全的考慮。不管明智與否,我決定以一本書來接受這雙重挑戰。現在它要接受你的檢驗了。

理由的給定是一種社會活動,從而不同的社會情境需要不同的有效理由,這並不是我的發現。在本書中,我明確借鑑了亞里士多德的詩學和修辭學思想。如果這是一部學術專著的話,我肯定會將自己的論點追溯至約翰·杜威和喬治·赫伯特·米德的美國實用主義。在這一譜系中,著名評論家暨哲學家肯尼思·伯克堅持認為,形容動因的詞語描述的實則為場合,而非內在狀態。頗為無厘頭的是,伯克甚至表示,這一主張同樣適用於狗的身上:“一隻光鮮的鄉村梗犬具有迥異於肥胖的、嬌慣的、暴食的城市貴賓犬的動因詞彙表(vocabulary of motives),後者的冒險活動僅限於糖果和硬路面上的散步。”在不同的場合中,不同種類的狗表現出不一樣的理由。

在一篇著名的文章中,社會學家C。賴特·米爾斯對伯克所說的“動因詞彙表”進行了討論,闡明瞭它的社會性,並明確指出杜威對自己的影響。以一種比他對美國生活方式和國家政策的言辭激烈、影響深遠的批判生硬得多的語氣,米爾斯指出:

對動因的歸咎和承認通常涉及:第一,有語言的物種的(外露)方案的社會行為,意即參照他人言行的方案與行動;第二,對動因的承認和歸咎伴隨著被稱為“問題”的言語形式。問題背後的場合通常涉及不一樣或意料之外的方案或行動,後者在分析層面上表示“危機”。問題具有相當的重要性,因為它往往會引出另一場言語行動,而非運動反應。問題是對話的一個元素。

(Mills 1963:440)

在這段佶屈聱牙的話中(以及同文後一部分),米爾斯基本上將對動因的承認與歸因等同於理由的給定。他幾乎是在說,這種承認和歸因永遠具有正當化、理性化和修補的社會職能。

查爾斯·蒂利/著

李鈞鵬/譯

《為什麼?》

北京時代華文書局2014

不管是公職人員、緊急救援人員還是社群學院學生,人們給自己或他人找理由,並不是出於對真相或自圓其說的某種普遍渴求。他們給出的理由常常是膚淺的、矛盾的、虛偽的,或——至少從旁觀者的角度看——牽強的。不管給定理由的同時在做什麼其他事情,人們顯然是在協商自己的社會生活。他們在講述自己和理由傾聽者之間的關係。給予者和接收者在

確認、協商或修復他們之間的適當關係

人們通常給定的理由可以劃分為四個互有重疊的類別。

1。

慣例

人們對瀆職、差錯、榮譽或好運所給出的慣常理由:火車晚點了,終於輪到你了,她有家學淵源,他一向運氣好,諸如此類

2。

故事

具有因果元素的解釋性敘事,既可以是911這種稀有現象或特殊事件,也可能是朋友背叛、獲得大獎,或畢業二十年後在埃及金字塔偶遇高中同學

3。

支配司法判決、宗教懺悔或頒發獎章這類行動的

準則

4。

對以上三者後果的

專業表述

對於世貿中心88層的伊菜恩·杜奇在9月11日一架被劫飛機撞上大樓後的遭遇,結構工程師、面板科醫生或矯形外科醫生可能給出的解釋

這四種給定理由的方式均有其獨特之處。依據給予者和接收者之間不同的社會關係,每種方式也表現出不同的內容。除了其他後果,每種方式都會影響到這些社會關係,或確認某種現有的關係,或修復這一關係,或宣告某種新的關係,或否認某種關係的存在。但這四種理由的給定在形式和內容上具有顯著的差異。每種理由都具有不可替代的職能。

慣例

並不需要提供充分的因果解釋。如果我詳細解釋自己為什麼將咖啡濺到你的報紙上——我昨晚如何翻來覆去睡不著覺,工作有多麼令自己煩心,最近雙手如何難以控制地顫抖——你很可能早就不耐煩了。“哎呀,我真是笨手笨腳!”可能已足夠,尤其是如果我提出給你買一份新報紙的話。(“對不起,我被地毯絆了一下”也應該沒問題。)不同社會環境下的慣例差異頗大;例如,同樣的瀆職、差錯或好運,令一個人在公交車上的鄰座滿意的理由一般都難以安撫這個人的配偶。慣例宣告、確認、修復或否認社會關係。所以,依據社會關係的不同,慣例之間差別甚大。

然而,特殊事件和陌生現象要求不同的理由;它們要求講

故事

。對於慘遭滑鐵盧、大獲全勝、顏面盡失、面臨共同的悲劇或者在夜間聽到怪異聲響的人來說,一句“碰巧而已”是不夠的。他們也試圖根據自己所處的環境和社會關係來給定理由,但理由在此時意義特殊。重大的人生轉變,如結婚、離異或父母過世,同樣要求比慣例更為複雜的原因。一般說來,除了解釋,特殊事件的理由至少含有一絲辯解或譴責成分:公司給我發的獎金比你多,因為我工作更努力,賣了更多臺電腦。給予者和接收者之間對關係的質量、強度、永續性與得體性的暗含訴求,遠甚於與慣例有關的訴求。

故事對於社會生活至關重要,因為它們具有三個特點。首先,它們重構並簡化了社會過程,使這些過程得以被人道出來;對於既定事實,X對Z做了Y,這勾畫出了一幅令人印象深刻的圖景。其次,它們具有強烈的責任認定與歸結含義,從而撒下了道德評判的種子:功勞是我的,過錯是他的,他們對我們不仁。第二個特點使得故事在釐清事實後的評估中殊為重要,並有助於解釋人們為何要改變自己不光彩行為的故事情節。再次,故事屬於近距離關係,因此在不同關係之間相差很大;美式足球賽輸了,電視記者講述的故事和球員之間的說辭大有不同。

不僅如此,故事還精簡了因果關聯。典型的故事只有少數幾個行動者,這些行動者的脾性與行動引發了有限時空中的一切。行動者有時包括超自然的神靈與神秘力量——例如,這些力量在巫術中被用來解釋不幸遭遇——但行動者的脾性與行動解釋了既定事實。從而,故事不可避免地淡化或忽略了差錯、意外後果、間接效應、增量效應、協同效應、反饋效應和環境效應在因果鏈中的角色。它們符合講故事的通行模式。事實上,911襲擊剛發生時,大多數理由的給定都採取了故事形式。

與故事不同,

準則

不需要太多的解釋,只要它們遵循現有的規則。

(當我在美國海軍服役時,我是一個聽令於規則的主記長,經驗豐富的三級軍士長愛德華·麥克格羅蒂是帶我的師傅。他常開玩笑說:“這沒有理由:就這麼規定的!”)

宗教條規、法律條文以及高規格的榮譽評定充斥了理由,但這些理由描述的是發生的事情如何遵從於相應的準則,而非究竟是何原因造成了相應的後果。法官、牧師與評獎委員會這種第三方,尤其注重依據準則來給定理由。當我和路易絲·蒂利打算影印一些重要而繁雜的19世紀米蘭家戶資料時,我們與米蘭市檔案館館長錢帕會計師提出的準則有過一段頗具啟發性的遭遇。會計師一開始對我們不理不睬,堅持說只有市長才有資格授權外來人士使用這些資料。當我們四處求人,最終拿到了市長的授權信時,我問會計師,什麼時候可以開始照相。這個小個子男人大步流星地走到窗戶旁,取出一本體積龐大的市政檔案規章,翻到其中一段,宣稱“檔案館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對檔案內容拍照”,然後將一隻手放到這本厚書上,舉起另一隻手,宣佈:“我必須依法辦事。”我們最後不得不心有不甘地抄錄下全部資料。

甚至連準則的受害者也常常接受它們的裁決。20世紀80年代中期,戴維·帕特森在電子行業的萎縮中大傷元氣。在80年代前幾年的高峰期,他的公司將他從加州分公司的管理職位提拔至紐約都會區的部門領導。包括兩個十幾歲的孩子在內,他全家都搬遷至一處富庶的紐約郊區。這次搬家對兩個孩子的成長造成了不小的衝擊。在80年代中葉的蕭條期,公司關閉了他的部門,解僱了他,並給了他四個星期的遣散費。他無法找到另一份管理職位。儘管如此,對於自己的困境,他給了凱瑟琳·紐曼一個準則式理由:

“政策就是政策,程式就是程式。你必須按規定來。你要是在公司工作就知道了。這不會讓你好受一些;這沒有任何幫助,但你就要這樣想。你必須接受它,······否則你無法在這種環境中立足。·····就算捲土重來,我還會做同樣的事情。我也不會對再次失利有任何驚訝或怨言。”(Newman 1988:77)

當然,我們所有人都曾咒罵過愚蠢的政策。但對於身在江湖的人來說,準則或多或少是繞不過去的,有的準則甚至具有神聖性。

最後,具有不同內部結構和內容的

專業表述

千差萬別,但它們都宣稱建立起了可靠的因果關聯。在回憶自己徒勞地踢世貿中心76層防火門的時候,格里·加埃塔對自己一開始講述的恐怖分子先見之明的故事加以補充,增添了基於自己建築專長的因果解釋。在構建因果關係時,結構工程師側重於機械原理,醫生側重於生物體動力學,經濟學家側重於市場過程。儘管工程師、醫生和經濟學家有時會在遭受批評時使出渾身解數,證明和展現自己的專長,力圖表明自己的結論是基於通行的專業程式,總的說來,他們的理由給定以推定的因與果為核心。整個行業與相關專業技能組織都是他們的後盾。

勤于思考的讀者應該警惕一個容易上鉤的錯誤假設:通俗的理由兜售的是劣質、無知、過度簡化的準則和專業表述;從而,真正好謀善斷的人從不需要慣例或故事。我們這些閱歷較深的人容易犯下這種錯誤,因為我們經常要將自己的準則或專業表述轉換為非專業人士可以理解的語言。

羅素·哈丁做出了一個必要的區分:一個“萬事通”所掌握的知識——例如相對論知識——與操心柴米油鹽者的日常知識是不一樣的。他倡導對基於街頭認識論(street-level epistemology)的知識進行經濟學解讀:

知識的經濟學理論是關於泛指的個人——甚至特指的人——為什麼獲知各種事情的理論。在經濟學理論中,我們有時可以說,你知道一件事,我知道一件與之相反的事。我也許最終認識到自己的錯謬並加以改正,尤其在聽到你對反向知識的捍衛後。但不存在一個判定誰對誰錯的萬事通。我們就是自己的裁判。如果想獲得更多、更好的知識,必須在知識媒介或來源中進行甄選的是我們自己。街頭認識論與何謂某一領域(例如物理學)的知識無關,而是[關於]你的知識,我的知識,普通人的知識。

(Hardin 2002:4)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會用到實踐知識。實踐知識不僅來自個人體驗,還來自於生活中的社會情境。實踐知識既可能遵從適當性邏輯(程式),也可能採用可信的解釋(因果表述)。不同的社會情境具有不同的適當性與可信性。

因此,給予者與接收者的不同組合為相同事件提供了不同型別的理由。

當然,理由的給定也可能介於幾種型別之間。在人際互動過程中,一種型別有時會轉化為另一種型別。對於宗教團體來說,“這是神的旨意”介於慣例與故事之間,其解釋力可大可小,取決於對話者對神介入俗世的信念。棒球迷的談話在慣例、故事、準則與專業表述中瘋狂轉換,讓其他體育專案的愛好者或不愛體育的人對它從縝密的因果推理向簡單口號的跳躍困惑不已。職業人士和教師經常在專業表述與故事中轉換,他們會察言觀色,瞭解聽者能否聽得懂常用的專業解釋。長期患病者和疑病症患者成為自己病患的專家,他們和醫生的談話也變為關於診斷、預後和治療的半專業討論。在修理汽車時,對機械術語一無所知的車主將冒著受騙或被無視的風險。

反過來,專業表述和準則的專業人士往往傾注大量心血,或將慣例和故事轉換為他們自己的專業語言,或幫助別人進行這種轉換。辯護律師試圖將慣例式語言轉換為準則。在醫生看診或宗教教義問答中,我們也不難看到普通對話向專業表述的轉換。但這四種類型——慣例、故事、準則、專業表述囊括了常見的理由給定形式,且不難相互區分。

理由的給定不乏廣泛且充足的證據,卻沒有人對此進行過深入分析,以得出明確的、一般性的答案。但一個看似唐突的類比有助於理解不同的理由給定和接收。在面臨各種不平等的社會關係時,人們如何應對?後果如何?這其實和理由的給定有相通之處。處於不平等社會關係中的人可能會覺察、確認、強化或挑戰這些關係,但他們同時也採取了相應的溝通模式,這些模式為他們的選擇發出了訊號。事實上,令人信服地給定理由的能力通常來自一個掌握權力的職位。在極端情況下,例如高層官員與行業組織,當權者的理由給定有其勢力範圍。不管理由給定過程中發生什麼,給予者和接收者都對他們之間平等或不平等關係的定義進行協商。

我的觀點有一個推論:既然大多數人都處於諸多不同的社會關係中,大多數人的腦子裡就暗含了複雜的慣例體系,在不同的社會情境中採用不同的慣例;“我該走了”可以得體地結束向你問路的陌生人的侃侃而談,卻不適用於你多年未見的老友。

故事有別於慣例。它們依賴於(至少宣告了)一個共享信念的共同體的成員資格。準則一般要求將相關個人與標準化身份——例如,起訴人、辯護律師、法官、陪審員、被告和原告——以及這些身份之間的關係進行仔細的匹配。專業表述假定聽者對理由給定者的才幹深信不疑。這也是為什麼各行各業的專家樂此不疲地展示其權威標記:頭銜、證書、白大褂、專業工具、氣派的辦公桌。

在職業生涯中,醫生會採用不同種類的理由:例行問題-慣例;遵循醫院規章-準則;會診疑難雜症-專業表述;面對缺乏醫學知識、無法理解相關專業表述的患者-故事。當然,醫生之間會相互講述自己遇到的怪病人的故事。但在某些行當,幾乎所有成人都在不同的理由中進行同樣的轉換。一位紐約的計程車司機可以在晚間服務多收你錢時給出準則,對舍近路走遠路給出專業表述,對廣播裡的音樂給出故事,或對未能遵循你所指定的路線給出慣例式理由。相比醫生,我們大多數人更有信心挑戰計程車司機所給定的理由。但不管如何,我們都在對自己和對方之間關係的定義進行協商。

為了闡明我的主張,下面的章節將逐一討論不同種類的理由。可能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本書為理由尋找理由。第二章至第五章依次討論慣例、故事、準則與專業表述。第六章對包括社會科學家在內的專業人士提出建議,探討他們如何使自己的理由給定被人理解,尤其對於不熟悉專業問題的公眾而言。

作為歷史學和社會科學從業者,我對歷史分析與社會科學分析的關注難免多於其他思潮。但我希望,即便對於歷史與社會科學的解釋力心存疑慮的讀者,這本書也能幫他們釐清一個問題:當人們在各自的天地中給定、接收和協商理由時,後果將會如何?這正是這本書的理由。

作者:查爾斯·蒂利

編輯:李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