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歷史

社群人防建設指導意見

為適應新時期人防(民防)建設的需要,增強人民群眾的國防觀念和民防意識,提高社群居民防空和應對災害事故的能力,結合本市特點,現就做好我市社群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第六次全國人民防空會議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按照“戰時保護人民,平時造福人民”的要求,緊緊圍繞新時期人民防空應急準備和應對突發災害事故的需要,加強社群人防(民防)建設工作,夯實人防(民防)工作基礎,推動社群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社群防空防災能力,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總體目標

科學規劃、規範管理和有效保障,結合社群建設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按步驟有序推進社群人防(民防)建設,力爭2012年底完成社群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試點工作;計劃用5年的時間,使全市所有社群達到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要求。形成工作機制健全、人防(民防)組織健全、防護預案完善、場所設施齊全、教育培訓紮實、人防(民防)服務優質的總體目標。

三、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服務群眾。社群人防(民防)建設要堅持為居民群眾的安全需求服務,動員和依靠居民群眾共同參與,建設成果由居民群眾共享和評價,做到貼近群眾、貼近生活、貼近實際,服務於民。

(二)統一規劃,積極相容。社群人防(民防)建設實行統一規劃,與其他相關工作實行積極相容,做到“三個結合”,即社群人防(民防)建設與文明建設相結合,與社群安全建設相結合,與社群群防群治建設相結合。

(三)堅持標準,因地制宜。社群人防(民防)建設堅持統一的基本標準,規範有序地開展各項工作,按照人口數量、地理位置、社會環境等不同情況,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務求實效,抓好落實。

四、主要內容

(一)建立基層組織,形成工作機制。社群落實人防(民防)管理幹部,抓好社群人防(民防)建設工作。社群建立人防(民防)工作站,工作站由站長、聯絡員、工作人員組成,站長由社群主任或書記兼任,聯絡員由民兵連長兼任,並根據實際配備相對固定的兼職工作人員,承擔社情要素收集、人防(民防)知識宣傳、災害事故預防和人員疏散引導等管理工作,做到基層人防(民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明確工作職能,制定工作制度。依據上級部門要求,明確社群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制定工作制度,如《社群人防(民防)工作站工作職責》、《社群人防(民防)宣傳員職責》、《社群人防(民防)疏散引導員職責》、《社群人防(民防)工作責任制》、《社群人防(民防)會議、彙報制度》等,並把主要職能上牆公示。

(三)制定應急預案,適時組織演練。針對人民防空的特點和本地區可能發生的災害事故,協助鎮(街道)人防辦制(修)定上級部門部署的各類方(預)案,並根據情況,結合社群實際,依據預案,配合鎮(街道)人防辦適時組織居民群眾進行疏散演練,不斷提高防空防災能力。

(四)建立避難場所,完善社群服務。根據戰時組織人民防空和平時處置災害事故的需要,利用民防工程、普通地下室和綠地、公園、運動場等開闊地域,建立民眾避難場所。制定緊急啟用民眾避難場所的預案,配合上級人防(民防)部門在民眾避難場所的工程口部、重要路口等位置,設定明顯的指示標誌,告知居民進入避難場所的線路使用要求。有條件社群可建立社群應急器材室,在居民區設定民防應急箱,配備必要的呼救、逃生、救生、滅火、防化、醫療救護等器材,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和維護,以便及時為居民提供民防服務。

(五)開展宣傳教育,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多媒體教室、老年大學等陣地結合消防、綜治、應急管理等任務配合上級人防(民防)部門組織居民群眾定期開設人防(民防)知識講座和技能培訓;採取多種形式進行人防(民防)知識宣傳教育,合理利用社群宣傳櫥窗、公共活動區域配合人防(民防)部門的宣傳圖板、畫冊等開展經常性宣傳活動,開展人防(民防)宣傳資料分發工作;結合各類活動,利用廣播、電臺、報紙、網路等的媒體開展人防(民防)知識宣傳;透過各種方式,增強居民的民防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建立社群民防志願者隊伍,形成應急處置能力。社群可依託樓組長、小區物業等建立一支民防志願者隊伍,負責災時的人員疏散引導、平時宣傳和搶險救護工作,協助開展和實施各項民防任務,並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民防志願者開展培訓和組織演練。

五、實施步驟

社群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逐步推進、逐步達標”的總體思路,採取“以點帶面,逐步推廣”的方法,按三步實施:

第一步:先行試點。2012年各縣(市、區)、經濟開發區重點選擇1個社群開展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試點,對照《市社群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標準(試行)》,邊開展、邊規範、邊完善。2012年底前,市辦選擇一個試點社群,召開全市社群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現場會,進行總結推廣。

第二步:全面推廣。在試點的基礎上,在縣(市、區)全面開展社群人防(民防)規範建設的達標工作,每年以20%左比例完成達標,到2016年全市所有社群全部達到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的要求。

第三步:檢查驗收。2012年的驗收工作由市人防辦於10月底前組織驗收,從2013年起社群的達標驗收工作,由各縣(市、區)和經濟開發區人防辦自行組織驗收,並將達標情況上報市人防辦備案。

六、基本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社群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市人防辦成立以主任為組長,分管副主任為副組長,綜合處、工程處、指揮通訊處和民防應急救援處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救援處,具體負責社群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的策劃、指導和考評等工作。各縣(市、區)、經濟開發區人防部門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社群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二)積極協調配合,強化工作措施

縣(市、區)、經濟開發區人防辦是落實社群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的主管部門,要積極與相關部門交流配合,爭取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援,借勢借力,共同推進社群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工作的紮實開展。

(三)建立考核制度,落實經費保障

要將社群人防(民防)規範化建設工作列入縣級人防(民防)部門年度工作計劃,納入鎮(街道)人防辦年度目標考核。社群人防工作經費列入鎮(街道)人防經費預算,社群專項性活動經費由上級人防部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