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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一夜宵店老闆制止毆打女子被圍毆,見義勇為就當褒獎

正觀評論員 陳若松

必須從法律與社會層面予以充分保護和獎勵

據封面新聞6月21日報道,6月19日凌晨3時41分許,廣東省惠州市一夜宵店附近發生一起毆打他人案件,夜宵店老闆譚某在阻止他人毆打一女子時,被打傷頭部。截至19日21時,該案5名嫌疑人均被抓獲。6月20日,案發地點所屬街道工作人員表示,將為阻止毆打行為而被打的人員申報見義勇為。

譚某的行為的確配得上見義勇為稱號。為制止5名嫌疑人毆打女子,譚某遭到圍毆,頭部受傷流血,其妻子冉某報警,也被嫌疑人毆打受傷。夫妻二人用自身行動阻止暴力傷害事件,並因此受傷,這樣的舉動完全符合見義勇為標準,理應得到獎勵。

其實,早在事件曝出後,網友們就紛紛表示應該為譚某申報見義勇為。原因很簡單,對於路見不平,勇敢伸出援手的好心人,任何時候都不應虧待。尤其近段時間,受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影響,社會上掀起了對見義勇為的討論,善待見義勇為者、弘揚見義勇為精神成為公眾的普遍期待。

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譚某被5名嫌疑人圍毆受傷,也說明見義勇為並非想象中那麼簡單。很多時候,見義勇為者在向他人伸出援手時,本身也面臨一定的風險,特別是在施暴者人多勢眾的情況下。事件中,譚某獨自面對5名施暴男子,可以說是“勢單力薄”,他的受傷讓人揪心,也應該引起思考。

見義勇為需要提倡和鼓勵,但不代表面對暴力傷害,路人必須冒險捨己“救人”。對於明視訊記憶體在危險的情形,路人能夠挺身而出固然難能可貴,但對於未能直接參與救助,而是選擇報警或採取其他方式救援的路人,也不必苛責。畢竟,見義勇為也需要考慮自身安全,不能要求每個人都不計成本和代價。

也正因此,對於見義勇為者,尤其是因此遭受損失的人員,必須從法律與社會層面予以充分保護和獎勵,免除其後顧之憂。就此而言,申報見義勇為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需要給予經濟上的補償和優撫,例如事件中譚某的醫藥費、夜宵店停業損失等,都不應該由其自身承擔。同時,也要依法向嫌疑人追償,既讓好人得到應有的回報,也讓施暴者付出刑事和民事的雙重法律代價。

目前,譚某仍在醫院接受治療,不少關心該事件的網友表示,希望他早日傷愈歸來,等到夜宵店重新開業,一定去捧場。網友的態度充分體現了社會對見義勇為者的尊崇,由此也讓人更加相信,在法律、地方政策和社會的多重保障與鼓勵下,會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見義勇為的行列中,而只有“愛管閒事”的人多起來,才能形成威懾施暴者的強大力量,減少見義勇為行為人受傷的風險。#店老闆見女子被打見義勇為遭圍毆#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編輯:王航

統籌: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