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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摸金校尉”盜掘古墓獲刑

揚子晚報訊 記者周宵鵬 通訊員張穎

影視劇中炫酷的“摸金校尉”現實中卻是盜取文物的盜墓者。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盜掘古墓葬罪案件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盜掘古墓葬的龐某威等4人分別判處12年至10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021年6月中旬,薄某標、劉某傑在曲陽縣某水庫岸邊釣魚時,發現水位下降,露出的泥土裡有碎瓦及碎瓷片,推斷此處可能有一座古墓,便動起心思。薄某標聯絡龐某威,3人於當晚攜帶盜墓工具到達現場,用探針探得古墓後,開始進行盜挖,但是未挖掘出文物。隨後,龐某威又聯絡甄某澤、李某林(另案處理)一同盜挖。其間,幾人分工明確,由劉某傑望風,甄某澤、龐某威、薄某標挖土,李某林運土。

第一天晚上,幾人挖出一件黑瓷罐,交給劉某傑儲存。此後3天,5人又用同樣的方式盜挖了3座古墓,但沒有挖出文物來。因連續3天未挖出文物,甄某澤、李某林不再參與盜挖,龐某威又聯絡孟某斌加入繼續盜挖。

2021年6月25日至26日,由劉某傑望風,其餘3人用盜墓工具進行盜挖,共盜掘出碗、盤、罐及瓷器碎片等文物20餘件,由劉某傑拿回家。

盜墓者的可疑行為引起周邊村民的懷疑。2021年6月26日,轄區派出所接到附近村民電話報警提供線索。2021年6月28日凌晨,幾人被民警當場抓獲。

經依法鑑定,被盜古墓按照傳統埋葬形式、規律排列,初步確認為宋金時期一處家族古墓葬群,具有一定的歷史、科學價值。被盜文物中,2件為三級文物,20件為一般文物。4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抓獲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今年3月,保定市曲陽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犯盜掘古墓葬罪分別判處龐某威等4人12年至10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被告人龐某威等4人均提起上訴,保定中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