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比如員工遇到事情,請幾天假,如何扣薪水等等,但是如果碰到特殊情況,應不應該破例呢?
最近有位女白領在職場論壇上發帖,講述了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讓她看到了人間冷暖。
前一段時間她母親去世了,由於離家比較遠,她就打算請5天假,再加上週末的2天,總計7天回家給母親處理後事,沒想到主管說,喪事公司只給3天喪假,剩下2天算曠工。
女白領因為母親去世的事情傷心過度,看到主管如此不通人情,控制不住就跟主管吵了起來,後來老闆知道了這件事情,發信息告訴她,讓她放心回家處理媽媽的事情,什麼事情都等安頓好媽媽那邊的事情再回來處理。
老闆還讓公司為她訂了機票,她覺得自己的老闆很能體恤下屬,這樣的人值得追隨,反而是自己的主管有些不近人情。
有網友說主管沒有權力隨意改動公司的制度,他只是照章行事,也沒有錯,老闆有話語權,所以才有如此大度的舉動。
一般公司的管理層都是有人唱紅臉,有人唱白臉,那麼得罪人的事肯定是交給主管來做,而好人肯定是老闆來當的,不必太當真。
還有人說,什麼樣的老闆都有什麼樣的員工也有,不要一概而論麼。
員工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老闆做好了一個老闆應該做的,保護好為自己拼搏員工的尊嚴,僅此而已。
公司是員工的另外一個家,公司裡的同事和領導就應該像自己的家人一樣,如果公司對待員工太不近人情,也會讓員工失去了待在這個家裡的心,有不少公司老闆都是很人性化,他們知道員工是他們賺錢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結語:你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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