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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央官員和地方官員之間的關係怎麼樣?他們的權力到底有多大?

導語:在古代,中央政權和地方之間的問題一直是一個處理不好的麻煩,統治者們為了處理好中央官員和地方官員之間的關係更是絞盡腦汁,他們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緩和這兩者之間的關係。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因為古代封建社會中出現的許多危機就是因為這二者之間的關係沒有處理好。

例如在春秋戰國時期,那時的中央實力衰弱,所以地方勢力就出現了割據的局面。在當時周朝王室採用的是分封制度,對開國功臣獎賞土地和人民,這些被分封的諸侯在自己的在自己的封地上權力極大。

他們能夠獨立招募軍隊,組織起自己的隊伍,而且在政治和經濟上擁有更大的獨立性。正是對於各諸侯的權力放得過寬,所以隨著諸侯們的發展,他們逐漸對於中央的統治發展有了更大的威脅。甚至時間一長,他們不滿足自己的權力,甚至不聽中央政權的領導。還有比這些還嚴重的情況,有些諸侯還會起兵造反。

因此到了秦朝的時候,秦朝統治者吸取以前各朝各代的教訓,將政權全部收回中央,對於地方的發展則是實行郡縣制。郡縣制的實施有利於防止地方勢力過大,對於中央統一領導有了促進作用,所以郡縣制一直沿襲到後世兩千餘年。但也有它的侷限性,地方勢力被削弱後,就無法保證國度的安全。

秦朝滅亡的原因就是權力過於收攏,地方勢力沒有什麼得力助手,這樣一來就陷入了一種被動的局面。後來劉邦建立漢朝時,為了解決這種情況,他採用了郡國並行制。這種策略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漢景帝時期的七國之亂,正是梁王劉武帶領部隊打敗了吳王劉濞的反叛聯軍。 但是這種制度並沒有完全解決存在的問題,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矛盾依然存在,只是沒有以前那麼激烈。在唐朝時期,地方的節度使就擁有很大的權力。這也威脅到中央的統治問題,後來還出現了安史之亂這種不可控的局面。

後來又對官員的高低透過品級來分劃,從一品到九品,其中九品最小,也就是九品芝麻官。排名越靠前的職位越高,擁有的權力越大。同時一個官員的品級也意味這這個官員身份的高低尊卑。 到了清朝的時候,這個對官員的品級更加劃分得詳細。也就是九品十八級,品級分為正和從的關係。這一點到了現在還被用於公務員體系中,就像正國級和副股級一樣。在古代時,經常有一品大員這樣的叫法。那麼正二品的官員職位又有多高,這很容易激起人的好奇心。

在一般情況下,只有手握重權的大臣才能被稱為大員。也就是說能夠擔得起大員二字的官員,他的權力一定不小。如果是在地方上,那這種官員一定是權勢滔天那種。在清朝,官員又有正從十八級之分,不管是在地方還是中央,都存在正二品的官員。 清朝有著三類極具代表性的官職,分別是三少、內務府總管和侍郎。但三少僅僅是一個虛職,它的名頭比實權大得多。但是由於沒有實權的原因,因此在職務上只屬於副國級。內務府總管則是為了幫助皇帝處理各種事務而設立的,官職同樣相當於今天的副國級。

至於侍郎則屬於行政長官,但是是比較高階的那種。不僅如此,他們可以直接向皇帝上書,相當於今天的國務委員副部長的職位。但也是屬於副國級,特殊的是他們的行政級別較高,擁有的權力較大。

這三種職位都是屬於中央政權上的正二品大員,他們主要負責在中央工作。而地方上也有兩個官職涉及二品大臣這個職位,那就是總督和巡撫。這也是比較特殊的官職,因為總督沒有加銜而巡撫則是加銜的。總督的地位要比巡撫的稍高一點,擁有的實力有較強。

結語:

綜上述,儘管是在正二品中屬於最低階的官員職位也是非常之高,基本都是副國級以上的官員,因此完全可以將他們稱為大員。不管是地方的、還是中央的他們擁有的實力都是比較大的,但是到了清朝末期,由於官員貪汙腐敗嚴重,所以才導致清王朝的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