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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 3 月起,浙江每份外賣都必須使用“外賣封籤”

IT之家 12 月 29 日訊息,據浙江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訊息,浙江省市場監管局 12 月 29 日釋出《餐飲外賣封籤規範使用指引》,明確餐飲服務提供者將餐飲外賣食品交給配送人員時,

應確保外賣封籤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消費者發現外賣封籤不完整或者外賣封籤已破損的,有權拒絕簽收。

至明年 3 月 1 日

,仍不按標準使用“外賣封籤”的商家將會受到相應處罰。

IT之家瞭解到,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於 12 月 15 日釋出了關於貫徹落實《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強化網路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的意見,包含以下幾點任務:

(一)全面推進“陽光廚房”建設

1。統一標準規範。

各地要加強業務指導,指導網路餐飲市場主體“陽光廚房”建設按統一標準覆蓋後廚關鍵控制點,並按規定的接入規範和路徑在線上平臺實時公開食品加工製作現場;平臺、“陽光廚房”承建方、監管部門、消費者應當強化應用和維護,不斷提升“陽光廚房”的功能和效率。

2。分步分類推進。

各地要全面排查轄區內網路餐飲市場主體情況,分類分步有序推進“陽光廚房”建設。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實行登記管理的小餐飲店新入網從事網路餐飲服務的,應當在上線前按規定建成“陽光廚房”;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透過網路餐飲第三方平臺、自建網站或其他網路服務提供網路餐飲服務的所有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規定建成“陽光廚房”。

3。強化動態管理。

各地應加強“陽光廚房”線上率巡查,對影片異常商家截圖固證,督促商家及時修復攝像頭故障或更新影片流地址;逐一排查清理歷年建成的入網餐飲商家的“陽光廚房”,對已經下線、線下經營異常或已登出商戶,應及時清除資訊。

4。實施閉環處置。

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建成“陽光廚房”或故意將攝像頭移位、遮擋,以及採取斷電等方式影響正常上線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按《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規定依法查處。

(二)全面規範外賣封籤使用

各地應指導督促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規範使用外賣封籤,並加強日常檢查,

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

,對檢查中發現未使用封籤對配送食品予以封口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按《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規定依法查處。

網路餐飲第三方平臺應當落實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管控責任,督促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經營活動中、外賣騎手在餐飲外賣配送過程中規範使用封籤,並建立健全餐飲外賣封籤使用的消費評價和投訴處理機制。

外賣封籤由餐飲服務提供者按外賣封籤的相關要求自行印製或向外賣封簽印制者購買

(三)全面推廣使用應用端

各地逐步推廣和指導網路餐飲“陽光廚房”商戶同步啟用並常態化使用“浙江外賣線上”商戶端,綜合整合“外賣封籤”、限塑、反浪費、人員健康、索證索票、餐具消毒等商家日常管理資訊;統一使用“浙政釘-浙食安-網路餐飲檢查”開展線上線下檢查。

(四)全面實施規範佩戴口罩的規定

食品小作坊、小食雜店、小餐飲店、食品攤販經營者應依法落實佩戴口罩的規定,為本單位從業人員提供口罩,並督促規範佩戴。各地應開展線上 AI 巡檢和線下實地檢查,依法加大對未按規定佩戴口罩行為的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