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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發起成立詩社,為什麼李紈要當社長?

各盡其才,各展所長。

探春起意成立詩社,原因之一就是“兼慕薛林之技”。更早在元春省親之時,探春也知道自己“出於姊妹之上,然自忖亦難與薛林爭衡”。她對自己的定位是非常精準的:詩才在迎惜之上,釵黛之下,與寶玉伯仲之間。

詩才在中等,但是興趣很大。這是探春發起詩社的心理背景。

而李紈這個人呢,在“族中男女無有不誦詩讀書者”的家庭裡,卻受著“不十分令其讀書”、“只以紡績井臼為要”的教育。守寡之後,更是“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無見無聞”。

但是!即使李紈再冷淡,也無法拒絕“侍妾養子”、“陪侍小姑等針黹誦讀而已”這些工作。這是封建社會婦女無可推託的義務。現在網上常常看到妻子說“你媽生了你,又沒生了我,憑什麼讓我孝敬她”,只覺得痛快淋漓。放到古代,這可是大逆不道的。

所以,探春提出的、將在“小姑等”範圍舉行的集體活動,李紈就沒有理由拒絕參加。不僅要參加,而且要在“政治方向”上起主導作用,至少不能讓詩社向著“良辰美景奈何天”、“紗窗也沒有紅娘報”的方向發展吧?

要在“政治思想”上引導,而本身的詩才又不足以“藝壓當行人”,李紈最好的、最便捷也最有效的辦法,就是當社長、做裁判,以評判之力,引導這些小姑子、小叔子別“移了性情”。這就是海棠詩李紈推崇寶釵的用意了:不是私人感情,也不是陣營立場,而是詩社的第一次集會,她要奠定基調,引向“有身分”、“含蓄深厚”的方向上來。

至於迎惜二春,“本性懶於詩詞,又有薛林在前”,寫詩只會露怯。安排她們做“出題限韻”、“謄錄監場”之類的行政工作,既能藏拙,又不至於冷落,正是“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