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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一家三口被老丈人滅門案改判死緩後,受害者親屬向省高院申訴要求嚴懲兇手

4月24日,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受到輿論關注的四川彭州女婿一家三口因瑣事爭執被老丈人全部殺害案有了新的進展,三名受害人親屬日前透過代理律師,向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訴材料,要求對兇手張志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四川高院目前已經簽收了申訴材料。

4月23日,被害人親屬透過代理律師向四川高院遞交的申訴材料,當天被簽收。/受訪者供圖

上游新聞此前刊發的《

女婿及其父母被老丈人殺害,四川高院二審改判死緩

》報道顯示,四川省高院生效裁判證實,2019年1月10日,張志軍與女婿一家三口因外孫女撫養問題發生衝突,持刀將三人殺死。

2019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張志軍“主觀上具有殺害他人的故意,客觀上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部、腹部數刀,造成三人死亡的嚴重結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志軍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志軍上訴後,2020年10月28日,四川省高院對於這起“岳父殺害女婿全家”案二審宣判,認定從張志軍的主觀惡性來看,“尚不屬於犯罪動機極其惡劣、犯罪目的極其卑鄙、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情形”,二審判決張志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害人親屬對這一結果表示不能理解,要為被害人一家“討回公道”。案件相關情況隨即在社交媒體引發關注。

三名被害人親屬4月23日透過代理律師向四川高院遞交了刑事申訴材料,四川高院也在當天簽收。刑事申訴材料稱,被害人親屬請求依法撤銷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2020)川刑終33號刑事判決,對案件進行再審,並依法判處張志軍死刑(立即執行)。被害人親屬具體認為,被害人親屬從未諒解兇手張志軍,兇手女兒張瑜的諒解不能代表被害人親屬的感情,二審判決關於張志軍確有被害人親屬諒解的認定錯誤,“張志軍以特別殘忍的手段連續殺害三人,罪行極其嚴重,不殺不足以平民憤,若不判處其死刑,不讓其付出生命的代價,不僅是對法律尊嚴的公然挑釁,更是對法律秩序的公然破壞”。

對於四川高院二審認定的事實,被害人親屬方也在申訴中提出了異議。申訴材料中稱,二審判決關於本案系家庭糾紛引起的認定錯誤,認定的“搶奪”情況不實,稱被害人當天是去探望孩子,本案的起因充其量是孩子帶養問題。申訴材料中還提出了現有證據尚不能證明被害人存在過錯、張志軍夫婦二人在整個事態中存在嚴重過錯等理由。

4月12日,四川高院曾公開回應此案稱,該院正在依法認真評查張志軍故意殺人案,“將切實做到嚴格司法、維護公正、接受監督、迴應關切”。

欄目主編:張武 文字編輯:宋慧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圖片編輯:雍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