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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旋風李逵結局:被人挑斷手筋腳筋,像抓野豬一樣被掐著脖子生擒

《水滸傳》是我國四大名著之一,在群眾中享有很高的讚譽,從古至今讚美《水滸傳》中梁山好漢反抗精神的人有很多,但是畢竟“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歷史中也有人將《水滸傳》當作反面教材來極力貶斥,甚至將它的劇情、結局更改才能解恨。

《蕩寇志》是另一個版本的水滸傳,它是由清朝的俞萬春在金聖嘆續寫水滸的基礎上寫成的。他們兩個都對《水滸傳》持懷疑和批評的態度,認為梁山好漢並不是英雄,而是披著反叛衣服的草寇流氓。俞萬春之所以如此憎恨梁山好漢,可能與他自身的經歷和背景有關。他出生在一個官吏之家,父親作為清朝的官員曾參與過鎮壓農民起義的鬥爭,從小他就受到父親的影響,認為那些起義軍只不過是土匪之流,不僅濫殺無辜而且毫無正義可言。

俞萬春拜讀過金聖嘆關於《水滸傳》的書評後,大受啟發,於是在金聖嘆的基礎之上寫了《蕩寇志》以表達自己對《水滸傳》理解。在《蕩寇志》中,梁山好漢散夥以後的結局幾乎都很慘烈,比如宋江、吳用、公孫勝等都是被捉住以後凌遲處死,林沖則是被活活氣死。

梁山中排名第二十二位的李逵,當然也被寫成了反派角色,最後被抓的時候手筋腳筋都被挑斷了,被人按著四肢像抓豬一樣捉到了京城凌遲。那麼為什麼俞萬春要把李逵結局寫的這麼慘?其實如果閱讀《水滸傳》的原作會發現,黑旋風李逵以及很多梁山好漢本就不是純粹的正面角色,他們有很多引人爭議的地方。

拿李逵為例,李逵在電視劇中是一個除惡揚善、大大咧咧的糙漢,他對兄弟特別忠誠、講義氣,對母親非常孝順;但是這些都只是書中的一部分。事實上,由於李逵在書裡做的惡事太過血腥和殘忍,電視劇根本沒有辦法播出來,所以都剪掉了。

比如第五十一回中有一段“李逵斧劈小衙內”的故事。小衙內是滄州知府四歲的兒子,長得乖巧伶俐,當時美髯公朱仝剛與滄州縣令交好,縣令常常讓自己的兒子跟朱仝玩。李逵吳用他們為了逼迫朱仝上梁山,居然把無辜的小衙內殺死了,以陷朱仝不義。殺小衙內的正是李逵,他見到這麼可愛的孩童,能心中毫無波瀾地把他一劈兩半,可見他心腸之歹毒。

李逵看似勇猛,但其實只是魯莽,他根本分不清善惡,只是依照自己的準則去行事。他的行為準則在別人看來缺少最基本的人性,比如他在江州劫法場打鬥的時候,根本就不看來人,只管用斧頭劈砍,就連百姓都慘遭他的毒手。晁蓋衝著他大喊:“不幹百姓事,休只管傷人!”但是他像瘋子一樣,根本聽不到勸告,見人就殺。

是的,他劫法場確實是個“正義”的名頭,但是他實際做的事情與那些濫殺無辜的劊子手又有什麼分別呢?劊子手遵從的是朝廷的命令,他遵從的可是自己的本心。在他身邊的百姓也同樣是朝廷下的受害人,與他處境相同,他都能如此殘殺,那與他站在對立面的人豈不是更要慘死在他的斧頭之下?

沒錯,在他們抓了可惡的黃文炳後,有這麼一段描述:“‘我與哥哥動手割這廝!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燒吃。’……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他對於仇人更狠,當著黃文炳的面割他腿上的肉,還要烤了吃,關鍵是,在他吃的過程中,其他的梁山好漢不僅沒有反對,甚至還過來慶祝,討慶功酒喝。這無論放在什麼朝代、什麼時代都不可能是值得原諒或推崇的事情,這簡直就是毀滅人性的獸性行為。

這也就能夠理解為何俞萬春要把李逵寫的這麼慘了,只要是一個正常人都不可能尊敬、推崇這樣的殺人狂魔。然而,在批判李逵以及梁山其他人的行為時,人們也禁不住疑惑,為什麼施耐庵與羅貫中會創造出這樣一個矛盾、反人性的角色?

且看《水滸傳》中所描述的歷史背景,梁山好漢處於宋朝時期,書裡的宋朝影射的是真實的元末背景。當時社會秩序混亂,官府互相勾結,殘害百姓,貪得無厭,在這種情況下,更容易誕生李逵,或者與李逵類似的殺人惡魔,因為社會環境過於複雜。如果處於太平盛世,人人路不拾遺、夜不閉戶,那麼這種“暴力美學”也很難能滋生。因此,或許錯的不是李逵,而是《水滸傳》這樣一個世界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