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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裝劇裡男人天天大喊休妻,對古人來說,婚真的這麼好離嗎?

大家在看古裝劇的時候經常能看到這樣一幕,家裡面的女人因為得罪了丈夫,或被大聲斥責,或被各種懲罰,最後男人們還要補充一句:我要休了你。

在國人認知中,封建時代的女性沒有地位,被社會和男性歧視、欺壓,

因此也就覺得古代男人離婚完全掌握了主動權,那麼事情的真相,是我們想的這樣嗎?

圖片:給女子一紙休書劇照

一、瞭解中國傳統社會的“離婚制度”

1、七出三不出是原則

宋代文豪陸游在著名詞作《釵頭鳳·紅酥手》中寫到“一懷愁緒,幾年離索,錯、錯、錯”,這證明古人確實存在離婚的問題,但是大慧認為,與古裝劇裡動不動就把休妻掛在嘴邊的橋段相比,真實的古代社會對待離婚問題,絕對是慎重的,換言之,這不是一句話的事情。

古人離婚首先要分兩步看,符合條件才能進入程式,啥條件呢?

首先就是“七出”,即出妻制度。

《禮記》有載:不孝順父母的、沒有兒子的、水性楊花的、有重大惡疾的、嚼舌頭根子的、手腳不乾淨愛偷盜的、心眼小愛嫉妒的,這七種問題只要犯了一樣,就可以

當作

離婚的理由,這基本就是我國最早存在的“離婚制度”。

圖片:男子想休妻劇照

事實上,古人們在現實生活中,並不能隨意行使這種源自周代的“權力”,比如唐朝的時候就規定:如果妻子沒有孩子,到了50歲後就可以把庶子立為嫡子,而不能出妻。《公羊傳》指出:聾、啞、盲等疾病都是先天的,不能被視作惡疾成為離婚的理由。

和“七出”對應的是“三不出”,

即女方父母去世的、為男方父母守過喪的、和丈夫一起致富的都不能離。

所以綜合來看,無論是七出還是三不出,國家和社會從原則上還是希望人們不去離婚的。

圖片:女子傷心哭泣劇照

2、“義絕”是底線

這裡還要說一個特別重要的事情,在夫妻關係中,一旦碰到了“義絕”這條,基本官府就要判離了。什麼是“義絕”呢?說的通俗一點,就是妻子對丈夫家族的人實施了虐待、殺害等罪行,或者是狼狽為奸,苟且在一起試圖謀殺親夫的。

古人認為這是典型的有悖人倫綱常,屬於罪大惡極,

只要是女人沾了邊,就會被官府判離。

顯而易見,這本身帶有法律強制性,即便行為還處在道德的層面上,但考慮到這件事的影響,法律還是會強行介入的。

比如根據唐朝的律法,只要是女人違反了“義絕”裡的內容,官府就會直接介入,並給予相對應的懲罰,這和丈夫是否願意離婚基本沒什麼關係。

這件事放現在,可能很多人不理解,可是在古代社會,這卻是統治階層和平民階層約定成俗,也都能接受的事情。大慧認為這和當時的社會生產力有很大關係,畢竟維持一個家族的穩定和聲譽是最重要,也是維護整個社會平衡的重要一步。

圖片:潘金蓮謀殺親夫劇照

二、古代社會對離婚的“補充”

1、頗有“現代意義”的離婚

如果說“七出三不出”是古人對離婚這件事的衡量標準,“義絕”是法律補充上的離婚底線,那麼還有一種“和離”,大慧認為就是處在這其中的一項“彈性”選擇了。

根據《說文解字》的理解,和即相應,

說的通俗點就是男女雙方安安靜靜 地 坐在一起,以良好的和諧氣氛來商量離婚的事情。

這怎麼看都和當今社會上夫妻二人的“和平離婚”非常相似,不得不令人驚歎古人的智慧之偉大。

大慧看了一些資料,發現早在唐朝的時候,民間就已經有了“和離”的說法,形成的原因也比較單純直接,畢竟男人嗎,多少要點面子,不希望家醜被外揚,往往就會用這種折中的辦法來處理婚姻,由於“和離”對當時的社會制度具有很強的“補充”作用,到了後來的宋、元、明、清等朝也都一直沿用。

這裡跟大家說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在我國敦煌一處遺址中有一篇

叫作

《放妻說》的文章,開頭作者先敘述自己對前妻的數年感情,回憶了很多美好的畫面,可奈何性格上始終不能相容,最後只能選擇離婚,並且還都給對方送上了真摯的祝福,大慧認為這篇《放妻說》理應是目前已知最早的“離婚協議書”了。

圖片:宋朝時期和平離婚劇照

2、一定能離嗎?

好了,大家知道古人離婚需要面對和參照哪些標準了,那麼符合條件是不是就一定能夠成功離婚呢?還真不一定。

先秦時代人們認為,夫妻之間只要沒有了情義就可以離婚,

所以那段時期人們隨意婚嫁、隨意離婚的風氣比較濃。

《禮記》的出現從根本上樹立了人們的婚姻和家庭觀念,《莊子》更厲害,認為士大夫階層只要離婚超過三次,就要被嚴厲的教訓了。

圖片:帶孩子出走劇照

唐之後民間百姓開始以離婚為恥,哪怕是提一提、說一說也不行,比如寫下《黃鶴樓》的大才子崔顥換了三、四個老婆,於是被社會各階層反覆抨擊,思想上幾度崩潰。

到了宋朝,雖然皇帝不再對士大夫動刑,可謂是文官的天堂,可一旦離婚離不好,很有可能就會被定罪,縱觀史料,有宋一朝因為離婚最後被貶謫、被免職的官員不在少數。

再往後的明朝和清朝,人們對於“離婚”這個字眼的態度就更慎重了,或者可以說民間有了一種“懼怕”的心理,

大家普遍認為沒有重大的原因,是堅決不能出妻的,同時老百姓們也都把離婚的人 當作 “惡人”。

圖片:老百姓們議論紛紛劇照

綜上所述,古代婚姻制度的出現和演變,很大程度上都是建立在宗族、倫理、制度、傳統之上的,這就導致古人的婚姻帶有“利益色彩”,經常忽略個人感受。男方提出離婚的時候,更多的是權衡利弊,說什麼“一紙休書”就能解決,著實過分了。

文章作者: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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