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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功勳無數的曾國藩,卻因“天津教案”事件的影響身敗名裂

前言

天津教案是鴉片戰爭以來,中國人民反對西方侵略的一次規模最大的愛國鬥爭。這一次,列強的侵略披上了宗教的外衣。天津人民針對天主教堂和不法的外國傳教士,以及首先開同槍傷人的法國領事,進行了堅決的鬥爭,惹起了一場軒然大波,打擊了帝國主義分子,嚇壞了清朝廷,也震動了全國朝野上下。主其事者是曾國藩,協辦者是李鴻章;左宗棠也沒有置身事外。

宗教侵略

由這宗教案也暴露了這三位“中興名臣”,19世紀中下葉掌握中國命運的大人物,對待西方侵略的不同態度。帝國主義對中國的侵略,除了軍事外,還有經濟和文化方畫。宗教侵略就是文化侵略的一種。來華傳教的西方人,不乏善良之士;但是敗類也不少。帝國主義就利用這些敗類,派到國外作侵略者的先驅。少數披著宗教外衣的傳教士,在中國各地勾結官府,欺壓平民,幹了許多壞事。國內也有一些市井無賴,以入教為名,倚仗外國人的勢力,為非作歹。官府害怕外國人,因而包庇這些壞分子。老百姓平時敢怒而不敢言,積了一肚子怨氣。

同治九年,天津發生了多起拐騙兒童的事件,還發現幼兒幼女的屍體,城中人心惶惶。因為過去西方侵略分子經常勾結內地流氓、匪徒,誘騙和拐帶中國窮人出洋作工所謂“當豬仔”;加之經過鴉片戰爭和英法聯軍幾次侵略,中國人對西方侵略者產生了普遍的仇恨和不信任感。正好天津府縣拿獲了兩名迷拐幼童的匪徒;張拴和郭拐,訊明予以正法。民間就紛紛傳說,兩名兇犯和天主堂有聯絡。不久又拿獲王三紀、安三等拐犯,他們供稱與天津教堂有聯絡,因而天津人民對教堂疑懼萬分,且充滿仇恨。六月十八日,天津民團盤查到一名拐犯武蘭珍,武犯供認是受法國教堂王三指示,麻藥也是王三供給的。

由於牽涉到外國人,清官府不敢輕率從事,由道員周家勳、知府張光藻、知縣劉傑三位地方主管,帶領眾人押解武蘭珍到天主堂,找王三對質。天津市民聽到訊息後,紛紛趕來打聽究竟,將教堂圍得水洩不通,但是並沒有出事。對質完畢,王三不肯招認,劉傑等就將武犯押解回署。教堂人員一向是倚仗洋人、欺壓群眾慣了同的這次被縣官審問一番,教堂又被包圍,老大不高興。雖然圍觀人多,他們也全不放在眼下,竟動手毆打群眾。

不料這次群眾竟不怕了,也用磚石回擊,雙方打起來。劉傑趕忙率領差治役,又回來鎮壓,總算好歹將群眾勸走。本來群眾毆打不過是件小事,可是法國駐津領事豐大業卻以官方未認真彈壓為藉口,小題大作,競攜帶兩杆洋槍,和一批隨從手持利刃,直闖進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的衙門。找到崇厚後,就開槍射擊,幸而崇厚躲得快,逃進了內室,才倖免於難。豐大業這個帝國主義分子咆哮了一陣,將官署內的什物檔案搗毀一空,才悻悻離開衙門。半路上正遇到從天主堂轉回的劉傑,豐大業又向劉傑開槍,打傷了一名家丁。圍觀的群眾怒不可遏,忍無可忍,哪能容許帝國主義分子在中國街道上任意開槍殺人?

群眾一哄而上,亂拳之下,將豐大業擊斃。天津人民和全中國人民一樣,受外國人壓迫好幾十年,了一肚子氣,這時突然發洩出來。一些市民立即鳴鑼,把全城人民聚集起來,焚燬教堂和一些外國人的房屋,打死十餘名法國人、三名俄國人,以及一些中國教民。這樣事情就鬧大了。事件發生後,京畿和外省都受到震動。首先是法國公使向清政府提出抗議,並以武力威脅,隨之英、美、俄、意等國也聯合抗議,並出動軍艦在沿海巡遊示威。

清朝廷恐慌起來,它既怕全國各地群眾效尤,“群起與洋人教民為難”,又怕法國藉此出兵侵略,其它各國配合行動。方面下令各直省督撫,嚴飭地方官隨時保護外國通商、傳教,彈壓“愚民藉端滋事”;一方面對天津道、府、縣等地方官扣上“辦理拐案操之過急,不能事先預防”的罪名,要分別懲治處分。求清廷根據總理衙門的建議,特派崇厚為欽差大臣出使法國,去賠禮道歉。其實法國當時國內局勢不穩定,天津教案發同生後一個月,普法戰爭開始,法軍迅速戰敗,拿破崙第三在色當之役全軍覆沒。

法國並沒有能力在中國採取重大行動,因此法國駐華公使為國內形勢憂心忡忡,對清朝廷的態度並不堅決。清廷對國外形勢卻毫不瞭解,總理衙門反而疑神疑鬼,認為法公使躊不決的態度是“凶兆”,說什麼:“該使臣遇各省細故,皆暴躁異常,此次反若不甚著急,似伊已有定謀,恐成不測。”

想方設法以平洋人之氣

在清廷掌權的是主持總理衙門的恭親王奕,他深恐得罪外國人,“後患不可勝言”,特委派德高望重的直隸總督曾國藩,立即由保定前往天津,處理教案。這是曾國藩一生中所辦的最後一件大事,也是他辦的惟一的一次重大外交事件。曾國藩於六月初接得赴津諭旨後;誠惶誠恐,心情十分複雜。他那年已60歲,衰病侵尋,長期腹洩,頭昏,胃口不開,兩腿疲軟無力,右目失明,左目也日漸昏蒙,經常臥床,實在己不造於承擔如此重任。他對付外國人,首先有畏難、懼怕理。他有自知之明,認為自己沒有對付外國人的“機智肺腸”曾說:“與外國人交涉,別有一副機智肺腸,餘固不能強也。”

天津事情鬧大了,他此去可能凶多吉少,因此寫信給紀澤、紀鴻兩個兒子,作為遺囑,預先安排後事,連將來靈柩如何運回湖南,書籍、木器如何處理,都一一作了安排。信中還說“外國性情兇悍,津民習氣浮囂,將來構怨興兵,恐致激成大變。餘此行反覆籌思,殊無良策。”他害怕事態擴大,卻又想不出對付的辦法。曾國藩在去津之前,先和奕訴透過函件商定了幾條原則:査清武蘭珍與王三的關係,但即使查出洋人牽涉拐騙案件,也要掩飾過去,為法國人留有體面,不可激怒洋人;迅速嚴拿兇手,“彈壓士民,以慰各國之意”;如果法國兵船開來挑釁,立意不欲與之開”決不與之“作戰”即一意協投降。同曾國藩到津後,立即大抓“人犯”。

他雖然看到“天津人心洶洶,拿犯之說,勢不能行,而非此又不能交卷”。崇厚要他撤去道、府、縣三官之職,“以悅洋人之意”。他雖知“撤張守即大失民心,而不得不勉從以全大局”。一週後,法國兵船陸續開到天津,以武力要挾。崇厚害怕極了,曾國藩說他“事事圖悅洋酋之意以顧和局”,但他自己也實在害怕,不禁說:“目下洋船到者已八、九號,聞後來尚且不少,包藏禍心,竟不知作何究竟?”在法國駐華代辦羅淑亞的威脅下,他聽從崇厚的意見,將府縣官奏參革職,交部治罪。

他自己也知道做得很不妥當,給曾紀澤的信中說“吾此舉內負疚於神明,外得罪於清議,遠近皆將唾罵,而大局仍未能曲全。”“吾目昏頭暈,心膽俱裂,不料老年遭此大難。”“餘自來津,諸事惟崇公之言是聽,摯甫等皆咎餘不應隨人作計,名裂而無救於身之敗。”到了六月底,崇厚看到曾國藩身體不行,腹瀉如故,又加上嘔吐,頭昏毛病也時常發作,就奏請朝廷加派了兩名大員來津會辦,一名是朝內的毛昶熙(煦和),另一名是江蘇巡撫丁日昌(雨生)。那時曾國藩已命令道府抓獲11人,丁日昌一到天津就說:“大約如此大案,總須緝獲四五十人,分別斬絞軍流。”只有這樣,外國人認為中國政府有“彈壓百姓之威權”他們的安全有了保障,才不至於聯合起來對付清廷。

後來曾國、丁日昌等陸續抓了80多人,又聽從羅淑亞的無理要求釋放了罪犯王三、安三和武蘭珍等。但是這次教案,豐大業等是在群眾氣忿之下,被大家你一拳、他一腳打死的,在幾千人中要找出誰是主犯,哪能有確鑿的證據?於是只有嚴刑逼供,熬不過酷刑的則屈打成招。曾國藩也承認:“拿犯八十餘人,堅不肯吐,其供認可以正法者不過七八人,餘皆無供無證,將同來不免驅之就戮。既無以對百姓,又無以謝清議。”當時除了天津“人心洶洶”外,全國人民看到清政府對內採取高壓手段,迫害無辜,也都義憤填膺,密切注視事態的發展。

朝廷中也有一些人反對妥協投降,如內閣中書李如松說:“天津人民是為保護官吏而擊斃洋人的”,起因是“教匪迷拐幼孩,繼因豐大業向官長開槍…斯時,民知衛官而不知畏夷,知效忠於國家而不知自恤罪戾。”李如松是屬於極端守舊派的人物,他還以為可以“乘此機會,盡毀在京夷館,盡戮在京夷酋。”這就出軌了。但是他替天津老百姓說的幾句話,還是對的。醇親王奕也是反對向外國人妥協投降的。慈禧太后使了兩面手法:骨子裡是要按奕和曾國藩的辦法,鎮壓群眾反西方侵略的運動;

一方面也要作出點姿態,以安撫百姓和朝中的抵抗派,包括守舊派。六月底朝廷下旨說:“此後如洋人仍有要挾恫嚇之語,曾國藩務當力持正論,據理駁斥,庶可以折敵焰而張國維。”同時作出姿態,在各地加強軍事戒備。曾國藩趁此將李鴻章和他統率的淮軍從陝西調回直隸,因為他從李鴻章信中,知道他不願參與西北邊事;回津加強兵力,也可防止民變。他仍然堅持對洋人妥協,回奏說:“中國目前之力,斷難遽啟兵端,惟有委曲求全之一法。”他給曾紀澤的信也說:“已抓獲十一人,或可以平洋人之氣。”

曾國藩的荒唐舉動

李鴻章到直隸後,對曾國藩嚴懲無辜人民以平洋人之氣的辦法,完全贊成。聽說已抓獲了一批人抵罪,十分高興,得意洋洋地說:“已有可正法者十餘人,議罪二十餘人,固覺喜出望外。”同時,總理衙門也去函給左宗棠,徵詢對天津教案的意見。他和曾國藩、丁日昌、李鴻章的態度截然不同,回信首先指明不必害怕事態擴大,他認為外國人一般是透過威脅政府官員去壓制老百姓,如群眾起來鬧事,他們會慎重考慮,不至遽同爾挑起戰爭。他說:“泰西各國與中國構釁,類皆挾持大吏以東華民,至拂輿情,犯眾怒,則亦有所不敢。”

他指出事件的起因是豐大業首先向中國官員開槍,咎在法國,老百姓鬧事是事出有因。如果只是索取點賠償,可以允許。但反對以無辜百姓的性命抵償。他說:“法國教主,多半匪徒,其安分不妄為者實不多見。”“津郡事變之起,由迷拐激成,百姓群起與之為難。雖受迷無據,而幼孩百許童貞女屍從何而來?王三雖不承招,武蘭珍則生供俱在,不得謂無其人無其事也。百姓之哄起,事出倉卒,非官司授意使然。豐領事且以洋槍擬崇大臣、天津令,從人已受傷矣;其時欲為彈壓,亦烏從彈壓之?愚見法使所稱四層,如志在索賠了結,固無不可通融;若索民命抵償,則不宜輕為允所言,激成變亂,中國蕭牆之憂,各國豈獨無池魚之慮?

他的意見合乎情理,既保護了人民利益,又捍衛了國家主權。他分析法國人並不至於輕易起兵。但是奕訢和曾國藩等主意早已拿定,聽不進這些,曾國藩還對左宗棠不應亂抓亂殺人民的意見進行反駁,說:“以為津民義忿,不可査拿;府縣無辜,不應訊究者,皆局外無識之浮議。稍達事宜,無不深悉其謬。”又說:“天津枉殺教士,外國疑天津可殺20,其它口岸就能殺40;今日可殺20,異日即可殺200。洋人在中華幾無可以容身之地。”他替洋人設想,作出毫無根據的推理,並以此作為處理外事的根據。

因為害怕洋人“忽來攻戰,則吾將獲大戾”,雖然已抓了80餘人,他認為,認供可以正法者只六七人,為數還太少,洋人未必肯結案,因此不能“拘守常例,要變通辦理”;於是晝夜抓人,嚴刑拷打,最後結案共得正法之犯20人(後來實際處死17人),軍徙各犯25人。張光藻、劉傑發往黑龍江充軍,另賠償法國四十六萬兩銀,俄國三萬兩。他自認比較滿意,說:“辦理不為不重,不惟足對法國,亦堪遍告諸邦。”天津教案結束後,全國民情沸騰,認為是屈辱外交。天津人民原以為曾國藩此來,將一反崇厚所為,備兵抗法,至是大失所望。

一些被冤屈的犯人家屬紛紛去京告御狀,當然不會有任何結果。左宗棠得知教案辦理情況後,很為不滿,在給友人信中批評了曾國藩,說:“曾侯相平日於夷情又少講求,何能不為所撼!彼張皇夷情,挾以為重,與嚴索抵償,重賠恤費者,獨何心歟?”“數年以來,空言自強,稍有變態,即不免為所震撼,洵可憂也!”量曾國藩是六月初到津的,八月底結案,在津共3個月。案子辦完,雖然自覺“足對法國和諸邦”,但究內心有愧,給兄弟的信中一再表示:“內愧方寸,外幹清議”,“心緒不免悒悒。”他旋奉詔調任兩江總督,自己已不願去,說:“餘目疾不能服官”,“趁此儘可引退,何必再到江南畫蛇添足。”

到任後也不高興,想起“昔年所辦之事,始人譏議。用是寸心焦灼,了無樂趣。境頗順而心不適。”一年半後,同治十一年二月,於南京任所去世,終年62歲。中曾國藩辦理天津教案,但他事前事後還經常自責,“外慚清議,內疚神明”,表明他還是有良心、愛國的人,和李鴻章聽到“已有正法者十餘人,喜出望外”,還有所不同。但他明同知事情不應這樣辦,終於屈服於朝廷和洋人的威力之下,主要原因是他對國家民族的力量失去了信心,害怕得罪洋人,大動干戈,惹出一場“大禍”。他的健康狀況很差,體力腦力都已極度衰退,無力應付這樣的大案,也是一項重要原因。

他責怪崇厚誤導於他,給曾紀澤信中一再說:“諸事唯崇公之言是聽名裂而無救於身之敗。”“以前為崇公所誤,失之太柔,以後當自主也。”將責任全推給崇厚,也不是實事求是。固然崇厚是一名昏庸腐朽的滿族大臣,後來又成為大賣國賊,在天津教案上出了許多壞主意,但終究要怪曾國藩自己心中無主,“失之太柔”。

結語

他的聲望地位遠遠超過崇厚,但他一貫害怕有皇室撐腰的滿族大臣。幾年前,曾國荃曾奏劾官文,他聽了儼如大禍臨頭,趕緊去信責備。在這方面,左宗棠和他截然不同,左宗棠也知道滿族大臣不宜得罪,曾向孝威說:“與旗員鬧口舌是吃虧事。”但在涉及國家利益大是大非問題上,卻不相讓。他曾與穆圖善爭論,並奏請將其部隊遣撤,又曾奏參成祿幾次,直至成祿被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