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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領到的獎狀“不值錢”,是教師把賞識教育這本好經給念歪了

近日,隨著期末考試結束,朋友圈裡熱鬧異常,到處充斥著曬出的孩子獎狀:有三好學生,學習標兵,優秀班幹部,優秀團員(少先隊員)、優秀組長、進步之星、數學之星、語文之星等等等等,名目繁多,令人“目不暇接”。

幼兒園當然更不甘示弱,什麼好孩子、乖孩子等也是花樣百種,小朋友們是人手一張甚至幾張獎狀,還有一個小朋友領回家的獎上寫著“會繫鞋帶小能手”“會係扣子小能手”等等。

有家長說,現在學校(幼兒園)給孩子發獎狀到了氾濫的程度,是個孩子就有獎狀,有的甚至領回好幾張,有的獎狀純粹是為了安慰孩子,一點也不“值錢”,孩子對這些獎狀都不“感冒”了,人有不少孩子獎狀領回家就扔到垃圾箱裡,如

此情況下,發這些獎狀有什麼用呢?

家長的這種擔憂不無道理,有些孩子領到獎狀後不高興,甚至感到是一種恥辱,這是為什麼?

在過去,學校發獎狀數量是有限制的,就算小學和幼兒園也是如此,能領到獎狀的同學一般在三分之一左右,也就是領獎狀的是少數,領不到獎狀的是多數,因而,無論是學生還是家長,都覺得獎狀“值錢”,學生領到獎狀高興,家長感到自豪。

近年來,倡導賞識教育,因而獎勵面逐漸擴大,特別是不少小學、幼兒園,更是“全員獎勵”——每個孩子都有獎狀,這種方式可不可取?平湖一柱認為,完全可以,特別是在小學、幼兒園更是完全應該、必要的。孩子心靈稚嫩,需要賞識和鼓勵,領張獎狀回家過年,臉上有光,心裡高興,來年才會更努力。

但是,“全員有獎”這本“賞識經”是好的:一學期下來,每個孩子肯定都有優點,都有長處,都有進步,都有亮點,發獎應該是針對孩子的優點、長處,進步、亮點來發,讓孩子領到獎狀時感到獎有所值才行。但現在這本“賞識經”卻被個別教師給“念歪”了——他們沒有對每個孩子一學期的情況認真總結,隨隨便便就給孩子發了張獎狀,比如孩子明明是釦子系得好,繫鞋帶卻不熟練,老師卻寫了張“繫鞋帶能手”給孩子,孩子不憨又不傻,他知道,這是老師在糊弄他呢?

還有小學生期中考試數學考了85,期末還是考了85,你發給他張“進步獎”,他心裡會好受嗎?因此,他若不把獎狀扔

進垃圾箱裡那才叫怪呢?

所以,“全員發獎”“人人有獎”沒有錯,關鍵是這個獎要獎到孩子“自我感覺良好處”才有效!

當然,作為家長,要正確對待孩子領回的獎狀,不能用自己的眼光去審視孩子的獎項,用自己的價值觀為獎狀“定價”。每一張獎狀都“值錢”,獎狀對孩子是一種鼓勵,每個孩子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只要有一處努力,一項優秀就應該肯定,就應該鼓勵,發張獎狀,是對他們的肯定,會讓他們建立自信,鞏固自信,孩子唯有自信了,才會自強,才會努力,才會從“點”出發,以“點”帶“面”,向著“全優”的方向全速開前!

(作者:李玉柱,本文為 平湖一柱原創作品,歡迎指導,轉載或引用請註明作者和出處,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