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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換人生,兩家劍拔弩張,郭威何去何從?兩家都回不去了

郭威萬萬沒有想到,本是一家親,養父母和親父母都是自己的家,不曾想兩家到了互相傷害、互相仇視的地步,自己的家在哪裡?

其實,郭威的困惑都來源於“偷換”一說,估計在他心目中也不相信這個說法,無奈自己無法左右親生父母查詢真相的意志,也沒有理由阻止養父母的反抗,他一直目睹了養父母被網暴的事實。

他為了不卷於這場是非中,他一家四口只好從養父母給的房子裡搬了出來。或許他只能一心投入工作中才能忘掉這些煩惱吧?

我很心痛郭威,身不由己的滋味很不好受。但願你能好好保重身體,別出什麼意外。有時候真想讓你想個辦法讓兩家停下來,他們越鬧你越痛苦。我不知道當父母的為什麼不能體貼一下孩子的感受?他多希望兩家能和睦相處,這也是已逝姚策的願望啊!

我也想不出怎麼能讓兩家停下來的辦法!但是如果讓我寫劇本,那我肯定能寫出來,比喻,“詐屍”或者郭威在破案中受重傷住進ICU,兩家的父母肯定被迫又會走到一起,畢竟他們都深愛著郭威!但是這樣寫太殘酷了。現實中我還是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情。

有很多網友都希望郭威回到親生父母身邊,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媽”。我痛批了這種觀點,認為這是違揹人倫的做法。我在這裡就不重複我的觀點了。

我想重點說一下郭威將來何去何從的問題。

我傾向於郭威不會選擇回九江。理由如下:

一,郭威與親生父母的三觀並不契合。

郭威受養父母的教育是懂感恩,能為別人著想的人。而親生父母似乎只顧自己的感受,做事比較絕情冷酷!無論對姚策變臉快上還是對養父母的無情上都是無法讓人接受的。尤其是揹著郭威讓他起訴養父母,這幾乎是毀三觀的行為,稍微理智的父母都不會讓孩子陷入“不仁不義”的境地。

幸好郭威沒有按親生父母的意見辦,否則,“白眼狼”的罵名將揹負一生。到目前為止,郭希寬夫婦感謝了許敏一家對姚策的照顧,也願意讓郭威回九江跟親生父母生活。可是,我們聽到許敏夫婦對杜新枝一家有一句感謝的話嗎?沒有啊!再看看許敏的親戚也是很冷血的,看“北海舅舅”是怎麼說的:“本來和我們無半毛關係,胎裡帶的病孩子,卻讓我們一家承受了本不應該承受的一切,我們和我們家的孩子才是受害者。任何人沒有理由要求我們去付出,管是情分不管是本分,我們不是聖人,也不想當聖人,只想自己一家人過自己普通的日子,現在只想弄明白誰給我們造成這麼大的傷害。”

我們知道任何不帶偏見的人都會認為兩家都是受害者,怎麼就你一家是受害者了?郭威被錯抱是杜新枝一家搞的?你再怎麼懷疑,官宣就是錯換人生。

自此我們可以看出許敏一家人的處事風格並不適合郭威。郭威剩下的只有尊重他們的份了。

二,郭威沒有感受到親生父母對其應有的尊重。

郭希寬夫婦遇到事情會主動與郭威商量,而親生父母就做不到這一點。無論許敏宣佈“偷換人生”還是報案杜新枝夫婦涉嫌偷換孩子犯罪,以及官宣不予立案後提出11條質疑,乃至讓郭威起訴養父母等,都沒有跟郭威商量過,給人感覺就好像沒有這個兒子存在似的。郭威是成年人了,一般父母做重大決定都會跟兒女商量,許敏夫婦這樣做外人不能理解,親兒子也常常處於被動當中。以至於11條出來之後,郭威都說再查沒有意義了,他認為警方是做了深入細緻調查的。當時郭威還受到了許粉的謾罵,現在有影片佐證他是說過這句話的。

在這裡我要問一句許敏,你提出11條後,大家都認為你複議了,誰知你根本就沒有複議,也不跟網友們說明,你把大家都耍了!這也不厚道啊!你天天要真相,你在跟誰要真相?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出你是一個不顧及別人感受的人。

三,回九江不利於兩個孩子的成長進步。

如果有判官,判官未必能判許敏夫婦是合格的父母。孩子錯抱就是一大失誤,認親後對姚策以及對郭威養父母一家的做法更是讓人詬病。他們雖然有高貴血統,但未必有高尚思想。我相信他們會疼愛孫輩,但教育孩子的方式不一定能正確,隔代撫養本身就有問題,如果溺愛孩子那對他們的成長進步更是不利。因此,還是自己親自帶孩子比較好。爺爺奶奶可以隨時過來看孫子孫女,親情還是需要的。但許敏夫婦強勢性格一般人還真無法接受。

四,許敏已經被控告,萬一被追究法律責任,郭威進步會受影響。

許敏已經被杜新枝控告,我相信控告她偷孩子是沒有理由的,那不過是杜新枝的生氣所為。但說她造謠誹謗,估計還是有實證的。持續這麼久的網暴,許敏是有責任的,一旦做實,被懲處是避免不了的!

再說捐款的事你還沒有說清楚呢?萬一是詐捐,那也要負法律責任的。

綜上,許敏有法律風險,一旦有事,郭威還想當正式警察的夢想肯定會泡湯!沒準對孫輩都會有影響。誰都知道中國的政審是很嚴格的。

為人父母做事一定要為兒女們的前途負責啊!

五,郭威適應當地的生活,撇下養父母不管也說不過去。

郭威挺愛自己的輔警工作,據說還當了一個小領導,另外他學的裝飾技術在當地也有用武之地。如果拋開這一切去江西,在一個陌生的地方未必就能吃得開。

當然郭威媳婦田靜是傾向去九江的。但田靜有沒有功利思想呢?只有她自己清楚了。在這裡我想把網友的話送給田靜:不知感恩的人是可怕的,養父母可以拋棄,親生父母一樣也可以拋棄。

養婆婆對你是有恩的,希望你能處理好兩邊的關係,給兒女們做好表率,身教重於言教永遠都是正確的。

有很多網友可能不贊同我的說法,非要各找各媽。我說,郭威不是小時候了,28年的養育之恩豈能說拋棄就拋棄?再說,正常的家庭不也有兒女和父母分居生活的?在哪工作生活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沒有一顆感恩的心和是不是快樂和幸福。刻意回哪裡沒有意義,哪好哪去是最好的歸屬。

這個權利就交給郭威吧,你怎麼選擇都沒有人怪你。親生父母和養父母一家都希望你過得好。

現在,我希望你拿出做男人的勇氣,努力讓兩個家庭和解吧!冤冤相報何時了?兩家官司打來打去哪有贏家?鷸蚌相爭,漁翁得利!這裡罪魁禍首是醫院,不是雙方的父母,他們互相傷害,可就讓人家看笑話了。

我們都曾見過惡作劇,前後兩個人都在排隊,一個小孩從側面打了前面人一巴掌跑了,前面的人就說後面的人打了他,後面的人就說沒有,兩個人互不相讓,大打出手,而小孩子卻在旁邊拍手稱快。

錯換人生是不是這個情景?你再怎麼找真相,29年前,那時也沒有錄影,現在資料也不全,具體在哪個班哪一個人身上出現的差錯怎麼能找得到?又有哪一個人願意出來主動承擔責任?

收手吧,兩家和解皆大歡喜,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