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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孝之名,卻不行人事:《二十四孝》中兩位孝子,挑戰了人性底線

孝敬長輩一直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從古代傳承到現代從來沒有斷過,有一句俗語說的非常好——“百善孝為先”。而且孝敬長輩到現在也不僅僅是作為我們民族的傳統美德,還是我們中國儒家文化圈和異域文化最為明顯的一個區別。

從古代留下的一些文獻中我們可以查到,“孝”的傳承似乎可以追溯到上古時代。在隋朝的時候就有不少的書籍上記載了關於孝敬長輩的事例和要求,這些要求大多都是皇帝派人制定的,也許是為了更好的透過“規則”來掌控手中的權利,讓自己的孩子不會做出冒天下之大不諱的事情。

在後來的朝代更替中,關於孝敬長輩的規定也都保留了下來,根據每個朝代的特點,會選擇性的改良和丟棄,就是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一直到清朝的這段時期,有很多朝代還制定了關於不孝的罪名,如果自己的子女沒有對自己盡到孝道,那這些做父母的完全可以到衙門去告自己子女。只不過這種罪名都不會太嚴重,不會被納入重罪之中。

我們再看看古代的帝王他們的諡號,有些皇帝就會在他們的諡號中加入“孝”字,以此來彭顯出他的品德高尚。他們為了推廣孝道甚至還編匯了一本書,將許多孝敬父母的故事記錄在一起,其為《二十四孝》。孝敬長輩本來就應該是我們這些小輩應該做的事情,責無旁貸。

《二十四孝》裡雖然記錄了很多孝敬長輩的故事,但並不是所有的故事都向我們傳達了一個正確的盡孝方式,有的能夠學習,但很多故事卻處處透露露出詭異,讓人不禁感慨底線的喪失。

郭巨埋兒

我們先來看下郭巨埋兒這個故事。

郭巨是晉代人,他家裡雖然貧窮,但這並不妨礙他有一顆孝敬長輩的心。他成親後,他的妻子為他生下了一個兒子。最初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其樂融融,但是過了一段時間後卻出現了裂縫。因為家裡貧困,原來可供三人溫飽的食物,現在多了一張嘴,免不了會有人吃不飽。

郭巨的母親對這個孫子非常疼愛,疼愛到什麼地步了呢?她怕孫子餓著,寧願自己不吃飯都要把僅有的食物給他吃。

對此,郭巨的心中感到非常不安。他認為,就是這個兒子的出生影響到他對母親的供養。本來母親每餐都可以吃飽飯,現在多了一個兒子,他的母親都要餓肚子了。長此以往,他的母親身體肯定會餓出毛病,甚至會餓死。

所以,他就和他的妻子商量,要不這個兒子咱就不養了吧,反正等以後糧食充足了再生一個也可以,可是現在母親要是餓出問題了,到時候死了可就再也不能復活了,不如我們把兒子埋了,省下些糧食供養母親。他的妻子同意了。

於是他們第二天就找了一個地方挖坑準備把兒子埋掉,挖著挖著,挖到地下二尺的時候卻挖到一個硬硬的東西。等他們把周圍的土挖開後發現是一個罈子,開啟一看,裡面竟然裝的都是黃金。上面寫著“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這下可把郭巨夫妻倆樂壞了,趕緊把這壇黃金帶回家孝敬自己的母親,並且也有了餘錢養兒子。從此,郭巨不僅過上幸福快樂的日子,他的孝名也傳遍天下。

孝感動天

看完第一個故事我們再來看看第二個,評價留到最後。

舜是傳說中的遠古帝王,五帝之一。網上對他的註釋是這樣的:舜,姓姚,名重華,號有虞氏,史稱虞舜。

舜出生在一個清貧的家庭裡,他的母親早早就離他而去,他的父親瞽叟又再娶了一個妻子,並生下一個弟弟取名為象。這個新家庭對舜並不友好,可以說是相當壞了,父親瞽叟和繼母還有弟弟都想害死他,而且還將想法付諸了行動。

他們讓舜去把家中遭受破壞的穀倉頂給修一下,沒有任何防備的舜立刻就答應下來。舜費了一番勁爬到穀倉頂開始進行修補工作,可是他沒有想到的是,他的親人卻在這個時候在穀倉下放火,想要把他活活燒死在穀倉裡。不過幸好舜很勇敢,及時地從穀倉上跳了下來,這才逃脫了險境。

第二次,他們又讓舜去挖井。等到舜往下挖的比較深時,他們就將旁邊挖出來的廢土全部又填了回去,想要將舜給埋了,活活憋死在土裡。不過幸好舜手裡還有挖土的工具,他用這個工具挖出了一條地道逃了出來。

發生了這兩件事以後,舜沒有對他的父親、繼母、弟弟產生絲毫怨恨的情緒,仍然像往常一樣對長輩孝順,對弟弟慈愛。他的這種偉大的孝心將天帝感動到了,於是施了一點小法術來幫助舜。之後舜在歷山耕種的時候,大象幫助他耕種,小鳥替他除草。

人間的帝堯聽說了他的事蹟後,把自己的兩個女兒都嫁給了他。在經過對舜的多年觀察,帝堯發現舜這個人品德高尚,而且非常有處理政事的才能,遂決定將舜選定為他的繼承人。舜在登天子位後去看父親時,仍然對他非常孝敬,並且將自己的弟弟封為諸侯。

古代孝道與現代觀念相違背

先不說筆者的評價,我們看看魯迅先生的書中是如何描述的:“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這才覺得輕鬆。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埋的不正是我麼?”

把我們自己代入進故事的“被害人”視角中我們很容易發現,這裡面所謂的孝道都是建立在害人之上的,雖然最後人並沒有真的害著,但是這個行為卻是實實在在發生過的。按照我們現在的刑法規定,這就是妥妥的殺人未遂,必須得判刑的。

在古代人看來,孩子是自己生的,所以他們對孩子擁有所有權,不管是把孩子埋了、賣了都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別人管不著。埋兒子以供母親可是大孝啊!

但是,不管這些故事在當時的時代有多麼的“正確”,它在現代是行不通的,一點也行不通。如果要對《二十四孝》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話,那估計就只剩那麼兩三個可以學習的。

小結:

在這個匆忙的時代,我們孝敬長輩其實很簡單。節假日多陪陪父母,親自給他們做做飯,多跟他們聊聊天,聊聊他們以前的生活,年級大了喜歡回憶往昔是很正常的。

我們的父母年齡大了以後最缺的就是“陪伴”二字,如果是父母都健在還可以互相聊聊天,如果只有一個人,那種孤獨的滋味是真的很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