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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匪王立華27歲綁架吳若甫,槍決前哭著懺悔,民警他不是真心

2005年9月14日,遵照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吳若甫綁架案三主犯押赴刑場。準備執行死刑前夕,民警問主犯王立華:如果有來世,你會怎麼活?王立華想了想,給出了自己的答案:“要是真有來世,我會重新選擇我的人生,不會這麼幹了”。

隨後淚流滿面,看起來就就像是懺悔自己的罪過,但相伴他人生最後幾天的民警卻認為他的懺悔不是真心的。只是死刑讓他害怕了,是懼怕而流下的眼淚,並不是真的悔過。其實民警們說得並沒錯,王立華其人劣跡斑斑,看完他的生平、執行槍決前最後一夜的經歷。便會知道,他這樣的人壓根不可能真心悔過……

幼年

王立華生於北京的一個四口之家,即使到現在都還偶爾出現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更何況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出於這種思想,只有一個姐姐的王立華,可謂是從小被父母捧在手心疼愛。久而久之,他被養得霸道、調皮,九歲的年紀便有極大的虛榮心。發現給同學買糖葫蘆的方式能引得同學心甘情願的當跟班,幾毛錢就能換來“權威”,讓他沉溺其中難以自拔。

此後為花錢滿足虛榮心,他先是花完了平時攢下的零花錢和壓歲錢,又不斷尋找藉口從父母那兒騙錢。等到零花錢、壓歲錢、騙來的錢全部花光後,王立華竟將目光放到了父母的錢包上,走上了偷竊之路。父母很快發現了這點,但出於疼愛兒子,他們並未說什麼。只是想盡辦法藏錢,發現家裡沒錢之後,王立華的膽子越來越大。

犯罪

從家裡偷不出,那就從老師的錢包裡偷,什麼也阻止不了他偷竊。父親對他也是恨鐵不成鋼,起初還能忍住,後來便試圖以棍棒教育改變兒子的臭毛病。不料打也沒有用,反而激發了王立華的逆反心理,又一次被打後直接離家出走。其母找到時,百般勸解,保證父親不會再打他了。但王立華就是不聽,甚至放話說:除非你跟他離婚,他再也不敢見他了。

沒想到的是,一心為兒子的王母,還真的因為兒子的這番話與丈夫離婚了。顯然她並不懂得慈母多敗兒、縱子如殺子這類老話,可靠著她在城建公司上班掙來的微薄工資,養活三口人有點捉襟見肘。王立華一次想從母親錢包那兒偷錢,發現只有不到兩塊錢的毛票和幾張糧票時,他才明白家裡已經山窮水盡了。

遂開始偷鄰居家或周圍的小商店,這讓他成了派出所的常客,起初因為年紀小隻是教育幾天。1995年11月28日,17歲的王立華夥同他人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彈搶劫兩萬多元,以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無奈在監獄進行勞動改造也沒能拯救他,反而讓他覺得社會不公,發誓出獄後一定要轟轟烈烈的乾點“大事”。

他所謂的大事,便是搶劫銀行,然後拉起一幫“兄弟”把北京鬧翻天。起初為以免後顧之憂,還計劃殺了母親,但看著母親花白的頭髮和蒼老的面容又沒能狠心。折騰到2003年9月,王立華透過不法途徑從雲南購得一批手槍、衝鋒槍和手榴彈,先綁架了有錢又跟他有矛盾的王大亮。從王大亮那兒索得300萬元,得到贖金後,王立華毫不猶豫的將其殺害。

判刑

緊接著綁架了演員吳若甫,正準備索要鉅額贖金的時候,北京特警從天而降。他不知道,就在他綁架王大亮時,警方已經將目光放到了劣跡斑斑的他身上。他一出動綁架吳若甫,警方立即察覺,並出動將其一網打盡。進入監獄後不知悔改,大概也是清楚自己犯了人命,法律不會輕易放過他。

所以剛進去那段時間,王立華一門心思逃跑,使用了各種手段。又一段時間後,他發現管理太嚴了,他壓根跑不了。這才放棄逃跑的心思,裝得乖巧悔罪,即使到最後一刻也沒真心悔罪。2004年10月14日,王立華綁架團伙的10名成員分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到有期徒刑,其中首犯王立華為死刑。

一審判決後,他還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經過審判後認為,犯罪事實確鑿、無錯判現象,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的前一天,王立華還在跟民警侃侃而談,將自己的那些罪行當“光榮事蹟”講述。只可憐他的母親,為他操勞奔波了一輩子,卻差點因為“礙事”被兒子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