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到萬家》結局了,結局裡大家都得到了洗白,但這個結局卻結束得匆忙,讓人有一種惆悵感。
這部劇裡,至今讓我印象深刻的是王慶志這個人,我一直覺得像王慶志這樣的人給我一種熟悉又陌生的感覺。
直到昨晚和母親聊天,我恍然間醒悟,這不就是我身邊人的例子嗎?
都說戲劇來源於生活,王慶志是劇裡最現實的人,但他也是最真實的人,因為他就是我們身邊很多人的縮影。
王慶志是王家的二兒子,他是一家人拼盡全力才供出來的大學生和研究生,
沒想到到頭來他卻無聲無息地算計自己的家裡人
,可謂是自私自利。
網路上有一個詞叫作“精緻的利己主義者”,這個詞用來形容王慶志再合適不過了。
王慶志都做了哪些事呢?這些事都反映了他的哪些特點?
第一是啃老,吸完父母的血繼續吸兄弟姐妹的血,並且不願意回報。
王慶志是家裡唯一的大學生,所以從小到大,家裡的資源都是向他傾斜的。
而父母對他抱有極大的希望,不但是自己擁有的要給王慶志,就連哥哥王慶來和妹妹王秀玉在他面前,都要優先考慮他。
這也就導致王慶志習慣了啃老,啃完父母啃兄弟,啃完兄弟啃妹妹,啃完家裡啃女朋友家……。
家裡先是供他上大學,又供他讀研究生,後來嫂子大著肚子去爭取了徵地的賠償,沒想到,轉眼35萬就給了王慶志買房了。
明明是兩兄弟,哥哥只得了5萬,這5萬里還有3萬是嫂子何幸福的陪嫁,也就是說,哥哥王慶來只拿了2萬塊;
這就算了,妹妹秀玉被頂替上大學被發現了,秀玉本想讓他幫忙,結果他卻讓妹妹放棄追究,爭取賠償,而他這樣做的目的是惦記上妹妹的賠償金了。
果不其然,轉頭父母就跪下逼著秀玉簽下協議,父母也想拿著30萬來給二兒子結婚用。
不但如此,王慶志靠啃老在城裡有了房子後,女朋友又給他買了車子,接著女朋友家人還幫他搞定了房子的裝修。
也就是說,王慶志
只靠嘴皮子就搞定了房子的首付和裝修,還有車子的問題,順帶還有了老婆,結婚還可以用妹妹的賠償金。
最後,王慶志結婚是一分錢都不用花,還給足了兩家人體面,真的是高手。
王慶志的第二個特點是自私。
王慶來是他的哥哥,沒文化的他從小到大在父母的洗腦下,一直覺得家裡以後是要靠弟弟的,因此家裡的一切都是以弟弟為先。
這也就導致他習慣了好的東西都要先給弟弟,要供弟弟讀書,供弟弟讀研究生,弟弟要結婚,還要順從地聽父母的話,把家裡的大部分存款給弟弟買房。
但他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呢?
是王慶來和媳婦何幸福來城裡打拼時,弟弟為了不讓哥嫂住新房子,先是找藉口說房子在裝修,安排哥嫂去住條件差的旅館;
後面看到哥嫂的住宿條件差,才勉強讓哥嫂進去新房子裡住,但也只讓哥嫂打地鋪,後來住久了就以和女朋友分手為由,逼著哥嫂搬了出去。
如果王慶志在對待哥嫂上讓人覺得心寒,那麼,他對妹妹秀玉的態度簡直讓人覺得他的書讀到了狗肚子裡去了。
妹妹找到他想讓他幫忙,結果他不但不幫妹妹討公道,還理直氣壯地表示自己肯定不會用秀玉的賠償金。
殊不知,秀玉早已知道這是不可能的,父母跪下求自己簽名,就是為了拿到這筆錢給他結婚。
他這樣做的後果就是,從此以後,哥哥王慶來和妹妹王秀玉都看清了他自私的真面目。
王慶志第三個特點就是重利,他把自己的利益永遠放在第一位。
看完整部劇會發現,從頭到尾王家發生事情時,王慶志永遠都是失蹤不出現的那一個,家裡有事永遠不見人,家裡有好處時立馬出現拿好處。
家裡有賠償款時,王慶志馬上帶著女朋友回來了,於是順理成章地拿走了家裡的35萬;
王慶志的岳母想讓他在房子上加亞妮的名字,亞妮覺得自己家只出了裝修所以不同意加,於是問王慶志,他卻說聽亞妮的;
還有,在城裡時,嫂子以打擾為由想從他家裡搬出去,婆婆說一家人不用搬,於是讓慶志做決定,王慶志就說聽大嫂的,其實他母親的意思是希望他把哥嫂留下的。
發現沒有,
王慶志所做的每一個選擇,都是對自己有利的。
妹妹的賠償金更是如此,口口聲聲說自己不會用妹妹的一分錢,但最後還不是心安理得地拿走了錢?
對於王慶志的做法,有人說:這都是父母偏心造成的,和他本人沒有關係!
然而,所有的事情最後的
獲利者都是王慶志,
靠著父母他能輕而易舉地獲得家裡的所有資源,還沒有人怪罪他。
如果他還有良心的話,他根本就不會放任父母去吸哥嫂和妹妹的血,不但如此,當家里人需要幫助時,他的反應都是拒絕。
原來“斯文敗類”是真的存在的,劇裡的王慶志看著讓人恨得牙癢癢的,他的確很現實,但他又是劇裡最真實的那一個。
不知道大家身邊,有沒有和王慶志相似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