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法官職責
踐行司法為民
陸建新,現任包頭鐵路運輸法院四級高階法官,中共黨員,1986年曾任教師,1992年9月調入包頭鐵路運輸法院,曾任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刑事庭副庭長、少年法庭審判長;1996年7月,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業;1996年取得國家級《工商管理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2007年取得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2012年取得《婚姻家庭諮詢師》二級證書,2016年進入法官員額。
老驥伏櫪
該同志自進入法院工作以來,認真履行法官的職責,充分發揚“蒙古馬”精神,以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和精湛的審判技巧、嫻熟的法律知識和敬業奉獻的精神,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辦案效率和辦案質量在呼鐵兩級法院名列前茅。曾多次榮得“自治區優秀法官”、“自治區辦案標兵”、“呼鐵中院三等功”等多項榮譽。擔任審管辦主任期間,每年承辦案件佔院內案件總數的四分之一,促使包鐵法院績效考核連續三年上臺階,並連續三年獲得全區法院優秀司法統計先進集體稱號。擔任審判法官期間,更是能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甚至超額完成審判質效指標。另外,其每年都深入鐵路企業、校園進行法制講座、普法宣傳,曾在包頭廣播電臺做過婚姻諮詢節目。
不畏奔波、盡心盡責
只為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作為一名法官,他不畏艱難,長途奔波,彰顯司法溫度,維護司法正義。陸建新法官在擔任執行法官期間,不遠千里,長途奔波20多個小時前往雲南西盟佤族自治縣進行線下解封,彰顯司法溫度;遠赴距法院400多公里外的烏海熱電公司,徹夜未眠,只為確保涉案卷煙能夠全部依法進行銷燬,維護司法正義。
不辭辛苦、實地走訪促調解
只為對人民高度負責
該同志始終本著案件無大小,以追求極致的態度把每一起案件辦紮實。在一次暖氣費拖欠案件中,考慮到二被告均已步入耄耋之年,親自上門,遵循“調解優先”原則,釋法明理,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案結事了,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文字|張婷
編輯|包鐵新媒體工作室 沈詩君
稽核|王銳
【來源:包頭鐵路運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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