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文化

高溫下工作,中暑算不算工傷?

四川線上記者 蘭楠

據中央氣象臺官網訊息,截至今天12點,四川已有超40個縣(市、區)釋出高溫紅色預警訊號。

近日來,新一輪高溫熱浪來襲,一些地方出現了勞動者中暑、甚至得了熱射病的訊息。那麼,

工作時中暑能算工傷嗎?具體該如何認定,維權面臨哪些難題?

針對這些問題四川線上記者採訪到了相關專業律師進行解答。

工作中患上熱射病能申請工傷嗎?

四川省律師協會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四川偉旭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恩慧介紹,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熱射病即重度中暑,屬於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範圍,是可以進行工傷認定的。”

據悉,我國職業病實行法定分類,現有法定職業病10大類、132種,包括: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如矽肺、哮喘)、職業性面板病(如光接觸性皮炎、黑變病)、職業性眼病(如電光性眼炎)、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聲聾)、職業性化學中毒(如氯氣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如中暑)、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如放射性面板疾病)、職業性傳染病(如炭疽)、職業性腫瘤(如苯所致白血病)、其他職業病(如金屬煙熱)。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四款規定,患職業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並且《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也明確規定:

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業性中暑工傷認定有何難點?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出現職業性中暑,可以經職業病診斷並申報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然而在實踐中,勞動者出現職業性中暑後,認定工傷的卻並不多見。這是為什麼?

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四川力發律師事務所律師徐蘭芳告訴記者,很重要的一點,

勞動關係是職業病診斷和工傷認定的前提條件,如果不存在勞動關係,便不可能被認定為工傷。

“職業性中暑的患病人群,往往是建築工人、環衛工人、快遞小哥、外賣騎手等,其中存在著大量的靈活用工人群,他們與用工單位的勞動關係歷來糾纏不清,如果有包工頭作為中介,情況就更復雜,勞動關係認定就成了一道難邁的坎。”

“另一方面,並不是所有的中暑都屬於職業性中暑。”徐蘭芳表示,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規定,

職業病診斷是需要提供患者的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等資料和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不配合,就會造成診斷認定的時間跨度長、維權難度大。

如何破解職業性中暑維權難題?

如何更好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王恩慧認為,應該在政策法規宣傳普及方面多“補課”。

“當前,勞動者對於職業病種類等知識的掌握程度不高,職業性中暑屬於職業病,其知曉度就更低了。以至於大多數勞動者發生職業性中暑後,並不知道可以申請職業病診斷,並且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王恩慧說,希望相關部門加大政策宣傳和法律普及力度,“特別是針對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開展專門的普法宣傳活動。”

徐蘭芳則建議,

一方面從制度入手,

簡化工傷以及職業病認定的相關程式,開設“綠色通道”,減輕勞動者的舉證責任,更多地運用法律為勞動者維權。

另一方面,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

建立外賣等平臺企業用工情況報告制度,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有了用工情況報告制度,當出現糾紛時,相關資訊就成為了勞動關係認定的重要依據,能為勞動者維權開啟便捷之門。”

徐蘭芳還特別提醒,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提供安全的、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高溫環境下要適當採取輪崗、輪班作業、降低勞動強度等措施,並做好相關的培訓、體檢,制定緊急預案。勞動者也要採取防護措施,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來源:四川線上】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