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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笑氣”摧毀的年輕人,有的神經損傷,有的肢體癱瘓

“有點害怕的因為吸食這個東西對你的腦神經是永久的損傷腦子是看不好的說嚴重點就是人生道路的毀滅”

2021年4月,浙江長興,警方接到了一起涉“笑氣”警情。舉報人稱,在某酒吧的包廂裡,多人聚眾吸食“笑氣”。

接警後,警方迅速來到酒吧包廂,包廂裡散落了一地“笑氣”空瓶和吸食用具。

經查,包廂裡共三男一女,20歲出頭,均為長興本地人。被帶回派出所後,四個年輕人承認自己吸食了“笑氣”。

據他們交代,這種危險的化學氣體,已經在長興年輕人中間悄然流行。

“笑”裡藏刀

“笑氣”,學名一氧化二碳,這種無色且有甜味的氣體具有輕微的麻醉作用。因吸食它會使人喪失痛覺,出現短期欣快感,被稱為“笑氣”。

日常生活中,“笑氣”隨處可見。它既能用於麻醉手術,起鎮靜作用,也可以作為賽車與火箭的氧化劑使用,增加發動機輸出功率。但如果長期吸食“笑氣”,將直接損害神經系統的髓鞘,致使神經損傷、肢體癱瘓,甚至死亡。

因此,相關法律規定,“笑氣”屬於危險化學物質。對於吸食“笑氣”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以非法使用危險物質進行認定和處罰。在得知轄區記憶體在濫用笑氣的情況後,警方即刻著手調查。之後不久,警方接到了第二起涉“笑氣”警情。報警人稱,一男子坐在車內不停地吸食某種東西。接警後,警方趕到事發路口,鎖定了停在飯店門口的黑色轎車。但車內人員拒不下車,且立即發動車輛,駕車逃竄。途中,駕駛人王某撞傷三名警務人員,造成多部車輛不同程度受損。隨後,在通向城外的紅綠燈路口處,黑色轎車駕駛人王某被警方控制。經查,黑色轎車駕駛人王某,同樣為長興本地人,有吸毒前科。當時,他正在車上吸食“笑氣”,繼而產生幻覺,處於迷離、亢奮狀態。也正是如此,他才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不顧一切地駕車逃竄。而後,王某因非法使用危險物質、涉嫌妨礙公務罪,被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老實人”不老實

對於吸食“笑氣”的行為,兩撥人供認不諱,向警方提供了關鍵線索。透過核查轉賬記錄,警方很快鎖定了多名“笑氣”代理商。據瞭解,販賣“笑氣”的大多是年輕人。因吸食“笑氣”成本較高,又具有較大的成癮性,有時候一晚上就得花上千塊,部分年輕人無力支付,只能以販養吸,靠販賣“笑氣”的近千元收入,來維持自己的“笑氣”開銷,後逐漸發展成了“笑氣”代理。直到被查處,這些“笑氣”代理才發現,自己的身體早已因吸食“笑氣”,產生了不可逆的損害。據“笑氣”吸食者小陳交代,自第一次吸食“笑氣”,這種“飄飄然”的感覺就讓他上了癮。雖然會有頭昏、嘔吐、嗜睡等多種不適感,但對他來說,更多的是興奮。被查處時,小陳腦神經已經嚴重受損,走路都不方便了。

隨後,透過“笑氣”代理提供的資金流資訊,警方發現了可疑之處,上百萬的“笑氣”交易資金流進了江蘇某地,一個微信名為“老實人”的商家。經查,“老實人”及其背後的團伙,正是售賣“笑氣”的批發商。警方調查發現,該團伙不僅有“笑氣”零售業務,還有大宗批發業務。此外,根據“老實人”發貨的快遞記錄,警方還查實了該團伙向杭州、紹興、上海及部分周邊城市,售賣“笑氣”的多條銷路。順著“笑氣”批發商向上追查,“笑氣”生產商也浮出水面。

跨省抓捕

在確認了“笑氣”加工廠的具體位置後,三省警方出動警力80餘人,在南通、馬鞍山、無錫、常州等地同時展開抓捕行動。警方共抓捕包括“笑氣”生產商陳某在內的20餘名犯罪嫌疑人,查封多個“笑氣”加工廠,查繳了大量製作完成的“笑氣”成品和原材料。

據瞭解,“笑氣”工廠的投資人陳某,是江蘇南通人,今年30歲。據陳某交代,因父母投資失利,資金鍊斷裂,再加上自己經常賭博,欠下了鉅額賭債,才投資了這家“笑氣”工廠,期望能夠重新翻盤。陳某供述,一箱“笑氣”共10小盒,1小盒裡面有21支小鋼瓶。陳某負責將生產出來的“笑氣”提供給大型批發商,售價200元一箱。隨後,批發商又會將手中的“笑氣”加價售出。“老實人”團伙的批發商小劉,則專門負責做“笑氣”零售。一箱“笑氣”的零售價格為500元,每箱能賺上200-300元不等。此外,24歲的安徽人小李,是團伙的跑腿,專門負責“笑氣”送貨工作。目前,“笑氣”雖未被列入毒品管制行列,但“笑氣”濫用帶給個體及社會的危害仍不容小覷。“笑氣”頻繁出現在酒吧、KTV等娛樂場所,並逐漸成為追趕新鮮、尋求刺激的年輕人的“新寵兒”。總有人以“笑氣”不是毒品,吸食後能使人放鬆、發笑、產生愉悅感為由,引誘年輕人嘗試。事實上,絕大多數幫助人跳過努力直接獲得快樂的東西,都無異於毒品。沉溺於“笑氣”的甜蜜幻覺中,反覆吸食,只會讓身體和生活一步步走向崩潰的邊緣。普法時間pufashijian

Q:

經營和買賣“笑氣”的行為應該怎樣認定?

A:

濫用“笑氣”的主要是青少年,甚至存在大量未成年人吸食“笑氣”的現象。因為吸食“笑氣”而致傷殘的病例,也往往是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而且這些年輕人通常是聚在一起吸食“笑氣”的,還存在線上聚眾吸食的情況。

那麼值得注意的是,“笑氣”和毒品的混用現象比較常見。這就意味著,“笑氣”很容易成為毒品的入門藥,濫用“笑氣”的人更容易沾染上毒品。

目前,“笑氣”還不是我國法律法規明確列管的毒品,涉及“笑氣”的相關違法犯罪行為,不能按照涉毒行為進行認定和處罰。但大量的案例事實證明,“笑氣”具有和毒品一樣的成癮性及危害性特徵。雖然“笑氣”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毒品,但立足現有的法律法規,是可以從源頭、銷售、儲存、使用等各個環節,對涉及“笑氣”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進行嚴厲打擊的。

事實上,“笑氣”作為一種常見的危險化學物質,2015年被列入了《危險化學品目錄》進行管理,對於吸食“笑氣”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以非法使用危險物質進行認定和處罰。對於販賣“笑氣”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可以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以非法經營罪進行認定和處罰。

《今日說法》節目《一查到底》記者 | 孫銘菲 鄢林

(CCTV今日說法)